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什么是债权债务法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什么是债权债务法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债权债务的转让法律规定是什么?
债权转让时,若无限制的话,通知债务人即可,程序非常简单,也不会出现不良后果。
债务转让时,必须征得债权人同意,否则,转让无效。为避免麻烦,可以采取第三人代付款的方式,既简单,又不会也出麻烦。
《合同法》第八十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只要对债务人履行了通知义务即可(通知的义务履行的方式可以是书面的,也可以是口头的),不必要征得债务人的同意。债务人的同意并不是这种转让行为发生法律效力的前提。
关注“有事找律师”头条号点击“自定义菜单”随时随地咨询法律问题我们知道,债权是可以转让给第三人的,转让债权后,需要通知债务人,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那么,债务转让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呢?法律规定哪些债权不能转让呢?债权转让债务人不同意又怎么处理呢?
一、债务转让的法律规定:
《合同法》第八十四条规定“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所谓合同义务的转移,指基于当事人协议或法律规定,债务人移转债务给第三人,由第三人取代债务人地位成为新债务人而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现象。
1、该条规定的合同义务转移制度为当事人约定债务转移制度,具有如下法律特征:
(1)债务是可转移的,必须由当事人亲自履行的债务不能转移。
(2)约定债务转移的以债权人同意为必要条件。
(3)产生了新的合同关系,转移前之合同关系消灭,转移后的合同关系产生。
(4)合同主体已经变更,第三人成为合同当事人。
对于这个问题要分两种情况,就是要把债权转让和债务转移分开来谈。
首先是债权转让:
从法律规定可以看出,债权转让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十九条。而第八十条规定的是债权人转让债权时需向债务人履行一个通知义务。
接下来看看,债务转移法律上是如何规定的。
从以上截图可知,债务转移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和共和国合同法》第八十四条。并且很重要的是债务转移必须经过债权人的同意。
答:法律依据在合同法里有明确的规定,债权可随意转让,债务转让需要经债权人同意。
首先,债权转让合同,法律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对于债务人来说,债权人需要将转让通知债务人。
比如,张某欠我钱,我可以随时将债权转让,因为钱是我的,我当然有处分权。只是,如果要对张某生效,我还需要将债权转让通知到张某。
债权是权利,权利可以自由转让。
其次,债务转让合同,债务人将合同义务全部或部门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道理很简单,不同的债务人偿还债务的能力是不同的。普通人可以还债1万很容易,债务转给一个乞讨者,他可能就还不上了。普通人还1000万的债很困难,但让马云来还,就是小菜一碟。为保护债权人的债权,债务人转移债务是必须要经过债权人的同意。
《合同法》第八十条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第八十二条 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
第八十四条 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第八十五条 债务人转移债务的,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
以上是法律的规定,简单明了。债权人履行通知义务便可以转让,而债务人转让债务须经债权人同意,主要是涉及到债务清偿能力变更问题,如果债权人同意了,就不会产生纠纷。至于转让的债权或者债务,原有抗辩理由依旧可以适用。
什么是共益债务和破产债权?
先说一说企业破产法中与“钱”相关的三个概念。
第一个,破产费用。主要包括三个部分,一是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二是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三是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
第二个,共益债务。主要包括六个部分,一是因管理人或债务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二是无因管理产生的债务,三是不当得利产生的债务,四是管理人为债务人继续营业而应支付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用以及由此而产生的其他债务,五是管理人或者其他相关人员执行职务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六是债务人财产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
第三个,破产债权。主要包括四个部分,一是可以通过别除权对特定财产行使权利的担保债权,二是普通职工未支付的劳动报酬和社保费用等,三是税款,四是普通债权。
共益债务和破产债权的区别在上边说得很明白了,其最大的区别在于清偿顺序。以上三个“钱”按照破产费用、共益债务、破产债权的顺序进行逐次清偿,需额外注意的是,属于破产债权中的担保债权,由于其对特定物进行了担保,因此该特定物首先对担保物权人进行清偿,清偿有余则再将通过破产费用、共益债务、破产债权的顺序进行依次,并且对内是成比例清偿。
(编辑:合宜)
共益债务:指在破产程序中为了全体债权人的共同利益而发生的各种债务,包括履行双务合同所产生的债务;债务人财产受无因管理所产生的债务;由债务人财产取得不当得利所产生的债务;在破产程序中,为继续营业向劳动者支付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用;管理人或相关人员执行职务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
破产债权:指破产宣告前对破产企业所成立的,并且只通过破产程序,才可以从破产财产中获得公平受偿的债权。
———————————————————————————————我是一个默默的搬运工。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什么是债权债务法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什么是债权债务法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