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债权债务转移声明函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债权债务转移声明函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公司股权转让之后,原股东刻意隐瞒的债务由谁承担?
这是个关于资本运作方面的专业问题。
先对问题中的4个“ ?”,表述个人意见:
◆受让股份的新股东,无条件承担标的公司所有债权债务。
◆不会形成三角债。
◆通过法律追索原转让方责任,转让方无力清偿的情况下,受让方可继续保留追索的权利。
◆有可行性措施规避此类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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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问题描述情况判断——
①转让方是整体转让标的公司股份。
②转让方曾是标的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这是个非常不错的问题,也是在并购业务中普遍关心的问题。
1.公司的债务肯定是由公司承担,债权人也只能向公司主张自己的债权。问题应该是股权转让后的公司承担了股权转让前形成的债务,而该等债务在股权转让过程中原股东没有向新股东披露,这种情况下应如何处理?
2.通常说来,在一份规范的股权转让协议中,受让方会基于尽职调查的情况,就股权交割日前形成的债务及或有债务的处理做出明确的约定。有该等约定的即按约定处理。通常的处理方式是公司承担该等债务后再向老股东追偿;
3.如果股权转让协议中对公司的该等债务未进行任何约定,那处理起来就比较麻烦了,法院公开的判决结果也是不尽相同。但通常的逻辑是:股权转让交易应该诚信公平合理,转让方不应存在欺诈行为,如果故意隐瞒债务,且该等隐瞒对受让方做出是否购买公司股权决定有重大影响的,受让方可以请求法院撤销转让合同.赔偿损失等。
个人意见,供参考。
感谢邀请,主要是区分是公司的债务还是股东个人债务,如果属于股东个人债务就不需要新股东进行偿还,如果属于公司债务的话,公司的需要偿还的,几个股东都有义务进行偿还。如果在尽调前没有查明,也要在转让协议中把此项列明。希望对你有帮助!
法海一粟认为,原股东刻意隐瞒的债务仍然为公司债务,当然得由公司承担;但是,该项债务应当属于股东的损失,受让股东可以起诉原股东,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
1、公司股权转让时原股东的披露义务。公司债务的多少,是影响公司股权转让价格的一个重要因素。因此,原股东在转让股权时应当披露公司债务。否则,就构成违约或者构成侵权。
2、原股东隐瞒的债务如何处理。一般而言,股权转让合同中对于原股东所刻意隐瞒或者因为疏忽而遗漏的债务即或有债务应当如何处理,会有相应的约定。因此,发生本案情形时,首先应当按照股权转让合同的约定予以处理。通常,发生或有债务时,最终都是要原股东承担的。
3、原股东隐瞒的债务仍然为公司债务。因此,当债权人要求清偿债务时,当然是向公司主张而不会向股东主张的。在公司法,一般情况下,股东对于公司债务是不承担责任的,除非公司法上有特别规定。所以,该债务,仍然由公司承担。
4、股权转让合同中对于或有债务没有约定处理方式时怎么办。法海一粟认为,在这种情况下,在公司承担了债务之后,可以另案起诉原股东,要求原股东承担违约或者赔偿责任。因为,债务虽然由公司承担了,但是,受损失的却是受让股东。因为该笔债务的承担,表明公司财产的减少;而公司财产的减少,则表明股东的分红减少。这对于股东来说就是损失。按照法律规定,原股东披露公司债务是其应当承担的义务。现原股东刻意隐瞒公司债务,其行为当然构成违约,同时也构成侵权。所以,受让股东有权提起诉讼,要求原股东承担法律责任。
法海一粟:运筹帷幄之中,决战法庭之上。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债权债务转移声明函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债权债务转移声明函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