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债权债务不清晰官司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债权债务不清晰官司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虚假的债权转让怎么查?
虚假的债权转让怎样去查清楚,我想必须由他们的转让合同入手,1,合同的构成而确定合同的合法性,附属性,连带性。2,合同的载体,所设机到的合同关糸人,和关糸人有关的附属资料及证据,3,合同的构成时间和转让时间的确定,从以上这些方面着手可以查青债权转让的真实性。
谢邀!先看虚假债权转让是出于什么目的?我想可能是为了避税(如所得税等)或配合股价炒作隐瞒业绩盈利,也可能是为了假破产赖债。为达到上述目的虚假债权转让就成为其“财务处理"的一种手段。查虚假债权转让就应从与上述目的相关的方向去查。某单位经营正常而突然出现业绩异常下滑或某单位欠债很多、资金链可能突然断裂时就应重点测查其是否有债权转让给关联单位或关联个人。虚假债权转让(低价转让或赠予)后财务账上往往会出现“业绩下滑”或“亏损"。
虚假的债权转让主要有这么几种类型:
1、转让前已受清偿完毕。转让前债务人已全部或部分履行偿还义务,但由于未能及时核销,以致将本已受清偿的债权予以转让,然后形成纠纷。
2、转让前变现抵押物或扣押物。债务人、银行、受让人对抵押物价值有不同的理解,受让人感觉抵押物的价值与债务不符,就此意见容易分歧引起纠纷。
3、真债权假合同。在转让债权时,债权是真实存在的,但因借款合同等手续欠缺而伪造合同等借款手续。受让人行使权利时,债务人不予认可而形成纠纷。
4、新贷还旧贷。转让人已通过新贷还旧贷的方式变更合同,但转让时将旧贷手续作为债权依据交付而形成纠纷。
针对上述四种类型着手调查取证,或许会事半功倍。
虚假的债权转让可从如下几个方面入手查:一是从债权关系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及关联性入手,有的债权转让协议貌似真实、合法,但债权根本不成立。连债权都不成立,又如何确认债权转协议真实合法呢?二是从受让人取得债权的依据,是什么法律关系形成的权力义务关系,依据何在?否则,就是虚假的债权转让。三是,审查债权转让人与受让人有无利益关系,比如家庭成员,亲朋好友。结合债权形成的证据进行给合评估。以便查出虚假的债权转让珠丝马迹。
感谢邀请。
1、问:合约签订的时间、地点、人员;转让的份额。如果两人口径不一致就存在问题。问相关知情人,包括家人,如果说法不一,肯定有问题。
2、查:核对笔迹,看签署人的笔迹是否一致。核对账户,追踪钱款去向。让债务人还少许欠款,监看欠款走向,看是否走向一个账户。
谢谢你的邀请:转让前已受清完毕,转让前债务人已经全部或部分份履行偿还义务未能及时核销。转让前变现抵押物或扣押物,债务人、银行、受让人对抵押物价值有不同的理解,受让人对抵押物价值认为与债务不符。真债权假合同,在转让债权时,债权是真实存在的但合同与债权不合。新贷还旧贷,转让人已通过新贷还旧贷的方式变更合同!1.债权关系协议的真实性。2.受让人取得债权的依据,是什么样的法律形成现有的债权人义务关系。3.严格审查债权人与受让人有无利益关系!谢谢。
债务人有债权怎么办?
这样的事情,法律上规定有代位追偿权。
就是在你的债务人不积极对外主张债权而导致其不能对外偿还债务时,你可以将你的债务人和你的债务人的债务人列为共同被告、或将债务人的债务人列为诉讼第三人诉至法院,以要求债务人偿还债务为由督促债务人积极对其债务人主张债权,如果你的债务人仍然不积极对其债务人主张债权时,你就有权行使代位追偿权。
这事得在当地请个律师,帮你将两个债权债务关系搞清楚,固定好相关证据,在理论上能够实现诉讼目的的情况下提起诉讼以主张债权。
首先只有通过法院解决!这种情况下首先他是不会配合的!在有第三方在这种三角债上除了法院个人是很难解决的!在加上他们之间的债务能不能给你具体的账单还是未知数!就算法院执行,第三方只是配合也不可能把他公司的账目交给法院进行审核,因为你们属于经济纠纷案件,不是刑事案件,说简单点就算法院工作人员去第三方只是了解一下情况,人家说多少就多少,甚至人家会说有合作但是钱已经基本没有了。法院也认可人家的说法。除非你和第三方关系比他好,卡也能把钱给你卡回来,在没有其他办法!个人建议!
1千元债务能去法院起诉吗?费用多少?
1块钱的债务都可以啊。
法院并不限制起诉金额 只是起诉后还需要开庭,判决。中间如果对方找不到,可能还涉及到你带着去送达什么的,如何一次开庭没查清楚事实,可能还需要第二次,第三次开庭。所以主要是看你自己觉得划算不划算。
至于诉讼费,10000元以下都是50元,如果简易程序审理或者调解的话还可以减半,就是25元 。
可以起诉。
钱多钱少都能起诉,1000元的纠纷也能提起诉讼。符合条件的话,法院也应当受理。
起诉最直接的便是诉讼费。根据《人民法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所以作为原告预交诉讼费50元。
律师费则看是否委托律师。诉争金额1000元确实较小,可能都不足以支付律师费。所以这种案件也就不建议委托律师,自己上吧。实在不懂的话,则建议向律师或其他懂法律知识的人员咨询请教。同时,若是符合法律援助的案件,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申请财产保全的话,则需要提供财产担保和缴纳保全费。根据规定,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保全费。
以上是可能涉及的费用。金额不大,麻烦却不小。诉讼更多的是需要花费时间和精力,所以相比起来有时候得不偿失。
如如果有法官看到这个问题,估计该笑了。1000元当然是可以起诉了,有的人为了争一口气,为了几块钱50块钱都会去起诉。我们国家提起诉讼并没有数额的限制。
先来说费用,根据相关的诉讼收费规定,涉案标的在1万元以下的,诉讼费都是50元。这个是要交给法院的。如果是1000元的小案子,我就建议不要请律师了,因为请律师的费用可能会超过1000元,得不偿失。
其实做法律的人是很不喜欢打官司的。我要是遇到这种案子就会劝当事人能够调解,最好调解,没有必要为了这点钱去打官司,因为打起官司来要准备证据,聘请律师,经过一审二审再经过执行,耗费无数精力,实在不划算。当然有的当事人不在乎钱,纯粹就是为了争口气的除外。
如果真的有时间,又想给对方一个教训的话,那么也是可以起诉的,1000元的债务我才法律关系也不会很复杂,真的没有必要请律师自己准备好证据,按照法官的指引去打官司就可以了。
三种经济官司不宜打,一是证据不足的官司不宜打,有败诉的风险。二,债务人无任何财产,无到期债权兑现权利人权利的官司慎打,可能发生执行不能风险。三是赌气的官司不宜打。这种官司劳民伤财,两败俱伤。且司法资源是有限的。缠诉和恶意诉讼也会受到处罚的。
诉讼法没有规定起诉的限额条件,只要符合以下四个条件即可起诉:
1、有明确的被告,被告明确是诉讼必要条件之一,因为纠纷产生在具体的主体之间,可以是个人与个人之间,也可以是单位与单位之间,还可以是个人与单位之间,这个很好理解。
2、要有明确的诉讼请求,这个也好理解,也就是说你主张的具体要求或者要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决的事项。
3、要有能证明法律关系的证据,这个不是严格条件但是是必要条件之一,只要能提供基本的证据证明一个事实存在即可,这个证据可以是口头的,也可以是书面的。
4、提交材料的法院或仲裁机构对你的案件有管辖权,这个也不难理解,如无管辖权而受理了你的材料的会被驳回起诉或裁定不予受理,多数案件在立案时如发现没有管辖权,司法机关会直接将材料退回,然后告知你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或仲裁机构提交材料。
任何案件只要满足以上四个条件即可申请仲裁或起诉,主张的金额则没有限制,一般1元以上即可,有些案件确实争议标的太小,不建议起诉或提起仲裁,因为当事人应当考虑经济利益与成本的平衡。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债权债务不清晰官司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债权债务不清晰官司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