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离婚协议有无债权债务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离婚协议有无债权债务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婚内一方借款,离婚是否需共担?
谢谢邀请!我是修*静*然。 关于婚前所欠债务问题我真的不是很清楚。我只知道如果一方所借债务用于非正常生活消费,另一方无义务分担。比如用于赌博,非法经营等。抱歉。就知道这么多!
婚内一方借款,离婚时是否共担?
理论上,婚内一方借款,只要不是用于非法行为或恶意损害家庭利益的高消费,基本上都可以认定为共同债务。即使离婚后,债权人也有权将离婚后的两个人列为共同被告要求连带偿还债务。如果另一方答辩不知晓债务的存在,债权人就要举证证明债务人所借钱款是为另一方知晓的或者是用于家庭生活的,以实现债权。因此,在现实生活中,一方婚内借款,离婚后债务是否共担的变数较多,应当具体情况具体对待,不能简单地一概而论。
这种情况要看该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按照目前的法律规定,如果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共同对外举债为夫妻共同债务,即共签共债。
但是如果一方以个人名义对外举债,那就要看该债务的具体情况。如果是一方对外举债,另一方并不知情,数额比较巨大,已经超出了夫妻双方日常的开支水平,且也该债务也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一般这种情况下,债务可以认定为一方的个人债务,如果夫妻双方离婚,由一方自行承担。
这取决于借款是否用于共同生活,是否夫妻共同债务。如果是用于了共同生活,另一方在离婚时是要共同偿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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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要了解夫妻共同债务的确定原则。为了保障夫妻另一方的知情权和同意权,从债务形成源头上尽可能杜绝夫妻一方“被负债”现象发生,有效避免地债权人因事后无法举证证明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而遭受不必要的损失。 最高法院确定了“共债共签”是确定夫妻共同债务原则,也就是说只有经过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以及以其他共同意思表示形式所负的债务,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这一规定也是引导债权人在形成债务尤其是大额债务时,尽可能要求夫妻共同签字,避免事后引发不必要的纷争,加强事前风险防范。
其次,要把握夫妻共同债务的区分标准。一是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二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三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是不予支持的。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你朋友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所以,通过以上方法,在双方提交证据证明的基础上就可以判定由谁偿还借款了。但是,借款是否用于了共同生活,夫妻双方更清楚。只有保持平和、诚恳、友善的心态和处世方式,才能真正地处理矛盾,化解纷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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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我之见:‘’分两种情况,一种是夫妻共同债务,该共担;一种不属夫妻共同债务,各自承担。‘’
一,如果‘’借款‘’,是为了家庭生活之急需解燃眉之急,或者家庭共同经营之急用,或为履行家庭瞻养老人或抚养子女等共同法定义务而不得已向外借钱,无论夫妻知道与否依法都是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都应夫妻共同担责
二,如果‘’借款‘’,是赌博丶嫖娼丶吸毒、包二奶等违法活动夫妻一方所‘’借款或欠款‘’,是其一方的违法行为所借或欠,依《婚姻法》的规定不应作为夫妻共同债务,而应责任自负;根据最高法最近对于《婚姻法》第二十四条的最新解释精神:夫妻双方约定:夫妻存续期一方借钱各自担责(需要书面约定双方签字),责任自负;夫妻一方背着另一对外借款,借钱者未经另一方签字同意或事后另一方也不予追认的,责任自负。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不当之处欢迎指正。
题主所问的“婚内一方借款,离婚是否需共担”这个问题,首先要弄清对于这笔债务,你们双方是否有约定只是单方的债务,和另一方无关。因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如果双方没有约定,单方的债务一般会认定是夫妻共同债务,那么共同债务就需要共同偿还。
那么怎么界定即使是单方借债也算是夫妻共同债务呢!根据婚姻法相关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个人所负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才能作为夫妻共同债务处理。比如你们夫妻因购买生活用品、修建或购置住房所负的债务;抚养教育孩子,赡养老人、治病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承包、投资、经营所负的债务,或者经双方同意由一方经营且其收入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等。
那么相对应的与夫妻生活无关的个人债务的判断有:你们夫妻双方约定由单方负担的债务,但如果是以逃避债务为目的这种约定除外;对方未经你同意,自作主张资助与他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对方未经你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而且收入没有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等。如果是以上这些情况下所产生的个人债务就应以个人财产清偿,另一方不负连带清偿责任。所以你首先要举证对方单方借债的是个人债务,这样离婚时你才不会有共同偿还的责任。
夫妻离婚后,房子归一方所有,但房贷还未还清,这种情况房子该如何过户?需要进行公证吗?
如果法院判定和民政局协议离婚,房屋归一方所有。得房一方在房贷未付清时,是兀能过户的。要向银行一次性或多次还清才可过户,在还清银行贷款,可持有领行证明和判定书或协议书,就可以过户了。
拿着判决书或者离婚协议书和离婚证,双方需要到贷款银行办理贷款合同变更,变更后,双方需要到房产交易中心变更房产证。如果所在的地区不支持上述做法, 公证与不公证其实没有多大的关系,本身离婚后,双方的离婚协议书就已经载明了房屋的归属,即便因为有贷款,没有将另外一方的姓名及时从房产证上除掉,也不影响房子的归属权利,无权取得房屋的一方是不能因为房产证上有名字而做出处分房屋的行为,否则就是一种侵权行为。
而且,据目前的公证处是不给做这样的公证的,因为公证是要有法律依据的,比如赠与或者买卖的公证,去掉名字的公证是一个什么公证,所以公证处做不了的。
如果上述方式解决不了,唯一的方式就是将剩余贷款全部还完,银行解压后,双方再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过户手续。
离婚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协议离婚,一种是法院判决离婚。
如果是协议离婚的话,相关的财产分割会在协议里面写清楚。对于该房子的分割问题,债权债务如何分配的问题等等都会约定清楚。就这个房子可以做如下约定,房产归女方所有,房贷未还的由女方承担,女方补偿男方现金多少。
该离婚协议需要在婚姻登记机关备案,而且会盖上婚姻登记机关的印章,拿着这个协议及离婚证等资料可以直接去房管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即可,无需公证。
如果是判决离婚,一般在离婚的同时会要求法院对双方的财产进行分割,法院会根据诉讼的情况出判决书。该判决书会对夫妻共同财产及债务进行分割。拿着生效的判决书及相关资料也可以去房管部门办理过户变更手续,无需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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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没还清的情况下,房子不能过户,在大部分城市和地区,也不能公证。
只能在离婚协议里,或者离婚协议的补充协议里写清楚,这房子归谁所有。
然后等到贷款还清了,可以过户的时候,立刻去过户。
如果对方不配合,可以拿着离婚协议,提起一个单方面的确权之诉,等法院下了确权判决之后,拿着判决书去房管局,要求把房子过户到自己名下。
对于你题目说的这种情况,如果房屋贷款还没有还清,通常情况下是无法马上办理过户手续的。除非你提前把贷款还清。
如果无法还清贷款,你可以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把房屋的所有权归属在离婚协议当中注明一下。
因为对于你题目说的这种情况,如果房子是已经协商或者按照法律规定归一方所有了,只是贷款没有还清,那么这时候夫妻双方可以协商,房子就是归另一方所有,如果房子没有登记在对方名下,可以在离婚协议当中注明,另一方需要在能过户的时候配合办理过户手续。然后贷款就是由房屋所有权一方自己归还就可以了。
只要在离婚协议当中注明了这样的条款,那么,一旦房屋符合过户条件的时候,就可以要求对方履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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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这个问题问得好,这里涉及到《民法典》前后关于抵押财产转让的问题。在《民法典》施行之前,房贷没有还清,未解除抵押权之前,这个房子是没有办法过户的,但是在《民法典》之后,未解除抵押的财产直接过户,在法律上成为可能。
我们来看看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在民法典施行之前,不管是《担保法》还是《物权法》,设定有抵押权的财产,不可以直接过户,需要解除抵押权以后,才能够办理过户。
在这种情况下,即使交易双方达成了转让的协议,但是,这种交易只是普通债权关系,而且,如果要完成过户,必须先还清贷款,解除抵押权。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直接规定了,在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
但是,为什么说在法律上只是一种可能性?
因为,虽然法律规定的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但是也规定了一些条件,这些条件包括:
应该说,民法典作出这样的规定是有进步意义的。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离婚协议有无债权债务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离婚协议有无债权债务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