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离婚后债权债务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离婚后债权债务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离婚后,前妻欠的外债,我有必要还吗?如何正确面对无辜的孩子,怎样走出痛苦?
夫妻债务怎样处理?
夫妻离婚时,如果对外负有债务的,即使双方解除婚姻关系,债权人仍可以找任何一方主张还钱。所以,在离婚时应该确定离婚债务怎么分配?好确定一方可以积极偿还债务,那么,夫妻离婚债务怎么处理?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担的债务,如果是为了共同的生活、共同的投资、对老人和孩子尽赡养抚养义务等双方共同的事由,则债务由双方共同负担;但如果是一方为了赌博、吸毒等非法的事由所负担的债务、在借债时又对另一方进行了隐瞒,则此债务不能视为共同债务。
确认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属于夫妻个人债务还是夫妻共同债务人,可以考虑以下两个判断标准:
1、夫妻有无共同举债的合意。如果夫妻有共同举债之合意,则不论该债务所带来的利益是否为夫妻共享,该债务均应视为共同债务。
2、夫妻是否分享了债务所带来的利益。尽管夫妻事先或事后增色没有共同举债的合意,但该债务发生后,夫妻双方共同分享了该债务所带来的利益,则同样应视其为共同债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第二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三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四条 本解释自2018年1月18日起施行。
离婚后就是两个没有互相责任的人了,唯一联系的就是孩子不爸和孩子的妈了,至于前妻离婚后的债务是没有偿还的责任和义务的,如果孩子跟着前妻,因为债务可能会影响到孩子的生活质量时,男方有责任要保证孩子的必须生活水平,因为有抚养孩子的义务的,可以在生活上多帮助,也可以给予一定的经济,但如果没有复婚的想法,就要给前妻亮明自己的观点,只是想让孩子生活好点,没有帮忙还债的意思,不要让前妻误解。但如果自己有能力解决前妻的债务,可以先帮忙偿还,让前妻没有后顾之忧,好好照顾孩子,等前妻有能力后慢慢偿还,一定要把界限分明,不要产生不必要的误解!
感谢邀请!这个问题得区别对待。
首先,得看前妻所欠外债的原因,是个人吃喝玩乐购所欠外债,还是购置母子必要的生活必需品所欠外债。如果是后者,作为孩子的父亲,有责任也有义务去承担一部分责任,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给予适当的帮助,抛开所有大人之间的恩怨,只看孩子,毕竟前妻欠外债必将影响孩子的生活质量,仅从这个角度去思考,就要考虑给予帮助。
其次,要事前打好招呼,毕竟这个事情不能开了先例,就没玩没了了。仅此一次,下不为例。而且要将自己给孩子的抚养费做到“专款专用”才好。
离婚了,说白了,最操心的还是孩子,毕竟那是“血亲”骨肉,任何时候都见不得孩子受半点委屈,但愿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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