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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让,没有通知债务人,仅通知了保证人,保证人需要对债权受让人承担保证责任吗?
我国《合同法》第80条第1款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务人还是要对债务负责,只是未经同意,债务人只对原债权人承担债务责任,与转让的第三人无关,原合同不变。担保合同属于从合同,原合同不变的话,从合同也不变,担保人仍然要承担担保责任,但不需要对受让人承担担保责任。债权转让必须通知债务人,这是必要条件,通知担保人是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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