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债权债务的全面转移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债权债务的全面转移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招投标合同可以债权债务转移吗?
之所以作为债务人,需要来征得债权人同意才能转自移债务,就是为了防止新的债务人难以偿还债务百,或者信用不佳。比如此题中,你的意思应该是乙把甲对度自己的债务转给丙,从知而抵除自己对丙的债务对吧。确实需要通知债务人道甲,且挣得丙的统一
一、招投标合同可以债权债务转移吗
招投标合同不可以债权债务转移,《合同法》第79条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所谓合同权利转让,也称债权转让,是合同债权人通过协议将其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二、债权转让通知的方式
债权转让通知的方式一般有以下二种:一是债权人通知债务人,债权人对其享有的债权已转让给第三人。有人认为,不一定由债权人通知,由受让人通知债务人也可以。笔者认为,《合同法》第80条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明确规定了负有通知义务的是债权人,而且,由权利人之外的人去通知他人债权转让的事实,与最基本的法学原理也不符。但是,如果债权人因特殊原因无法履行债权转让通知义务,受让人凭债权转让凭证通知债务人也未偿不可。另一种通知方式是债权人、受让人、债务人共同订立债权转让协议书。债务人在债权转让协议书签字盖章,可以认为债权人已尽债权转让通知义务。
以上就是关于招投标合同可以债权债务转移吗的相关内容,根据以上内容可知,合同法中的债权和债务是统一的,因为债务和债权是相对的,它们是互补的,不能是独立的实体。
您好!招投标合同非一般合同,是不能随意转让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八条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或者经招标人同意,可以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
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第五十八条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的,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的,违反本法规定将中标项目的部分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的。
或者分包人再次分包的,转让、分包无效,处转让、分包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对该问题律师的回答是正确的。
招标合同是针对对中标人而签订的合同。也就是说只有中标的人才有资格签订合同,也只有中标的人才能享受该合同的权利和义务,因此中标合同的主体是特定的,所以中标合同当中的权利义务是不能转让他人的。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债权债务的全面转移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债权债务的全面转移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