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借名买房债权债务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借名买房债权债务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因为限购没有名额买房,可以问我朋友借购房名额吗?有什么风险?
近年来,由于中央坚持“房住不炒”定位,各地实行限购政策,使得楼市出现了借名买房的现象。借名买房的原因主要是限购、限贷、贷款利息浮动、企业购买与个人购买税率不同等原因引起的。大部分都是无奈之举,虽然谈不上高尚,甚至也不鼓励这种行为,你当然可以问你朋友借购房名额,但也要考虑到以下风险。
被借名人承担的风险:
借名人承担的风险:
1、被借名人是房产权利登记人,他可以去房管部门挂失房产证,随后将房屋抵押。
2、被借名人可以在挂失房产证后将房屋出卖。
3、被借名人欠有债务,房屋被债权人诉讼后,被法院查封等司法措施。
4、被借名人离婚,房屋算共同财产被分割。
5、被借名人死亡,房屋算遗产被继承。
你好!
没有资格买房,借你朋友名额买房,请考虑以下几点因素
根据物权法:“第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
依据这一条,如果双方之间签订了协议,则是有效的。
根据物权法:“第九条 不动产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 第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1、道德风险 一旦你朋友不按照你们之间的协议执行,违背了国人传统道德观念:诚实守信,你们之间朋友都关系就破裂了。
2、被处置丧失财产的风险 一旦出现你朋友私自处理,第三人只要是善意的,你是无法对抗第三人的。比如:出售过户、抵押借款无力偿还被强制执行等等。
根据物权法:“一百零六条 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限购令下,一个家庭最多可以购买2套房。借购房名额这件事有一定风险,建议最好不要借出名额,如果要借出,一定要谨慎,咨询律师签好协议,防止可能发生的纠纷。
限购换房愁
我朋友小李在深圳完成学业,毕业后入了深户。2010年,小李结婚了,婚后两口子努力挣钱外加父母助力在深圳龙华买了一套两居室,日子过得还可以。
两年后,小李两夫妻工作都升迁了,不久将被调往福田区工作,孩子也一岁多了,再过两年就要读幼儿园了,小李和老婆商量着想换一套房,方便工作也方便以后孩子读书。但受当时政策限制,就算小李夫妻卖掉现在的唯一住房,因为五年内有银行贷款记录,另外购房也算二套,首付要交七成,小李一家短时间内凑不了这么多的钱。
借名买房
正当发愁之时,小李朋友小张说愿意借出购房名额,只要给他两万块的借出费就好。小李有些心动,立马回家和老婆商量。小李老婆觉得这样有风险,一直犹豫着,没有下定决心。但当时的房产市场火热得很,房价随时都在涨,小李夫妻俩都觉得再犹豫下去,就更买不起了,所以立马找到了小张,给了小张两万块,用他的名义买了房。
只是借了个名,买房的首付和贷款都是小李夫妻在承担支付,小张也很信守承诺,这期间并没有发生什么纠纷,即使房价一直在升,也不见小张有任何的贪心企图,小李夫妻悬着的心也慢慢放下来了。
最担心的事还是发生了
到了2015年,新的房产政策出台了,小李的房子也已经满了两年,开始着手准备过户事宜。糟心的是,因为房价暴涨,过户费也跟着涨了,林林总总合起来已经超过十万。正当小李夫妻好不容易筹齐钱时,却怎么也联系不上小张了!跑到小张家里问,没想到小张家人也表示许久没有联系上他了,接着又向小张的朋友打听,却传说小张很有可能进了传销!
小李夫妻又气又急,只求小张犯糊涂不要累及他们,一边和小张家人想办法联系小张让他赶紧回家。
不建议以朋友的名义购房!
用别人的名义买房,学术上叫代持。一般让自己的家人或者非常好的朋友做这种事情。最好不要让一般朋友作代持。
首先别人代持,会占用他的购房名额,别人说不好那天也要买房,到时候你只能尽快把房子售出。如果是贷款买房,还会占用别人的贷款名额,首套贷款名额对购房者来说非常重要。
其次让别人代持,一定要给别人好处费。毕竟你朋友愿意帮你,但他家人呢?您房子出售时,需要你朋友及配偶同时到场,需要他们的配合。
最后也是最重要的一点,代持比较考察人性。如果这套房子暴涨,代持人如果不认账,你很难把房子拿回来。
如果真让别人代持,建议要同代持人签署代持协议,并让代持人把房子抵押给你,然后约定房子卖出时给代持人一定好处费,并要求代持人及其配偶在卖出时配合过户
。
很高兴可以回答你这个问题,作为一个在房产行业打滚十几年的律师,绝对是不建议你采取这种方式来购房的。
一,首先要肯定,购房名额没有可不可以借这种说法,你说的意思就是你出钱,用他的名字去购房,所有手续、证件都是你朋友的名字。
二,在这个行业十几年,见得太多太多了,别说是朋友,父子,夫妻因此反目成仇的都不在少数。举个例子,一对夫妻为了增加购房名额,办了所谓“假离婚”,离婚证是真的,但是私下说好是为了买房投资,因为那几年房产升值实在太快了。为了显得真实,还签了离婚协议。然后以女方名字全款买了一套房子,再然后,就没有然后了。男方不同意复婚。新买的房子和老房子都给了老婆,两套房产当时价值800万。但男方是开公司的,身价五千万以上。女方打官司也没有用,因为离婚证是真的,离婚协议写的是房产归女方,公司归男方,男方出资再给女方购买一套房。男方都兑现了。
三,下面就来说说你要面临的问题。如果你采取了所谓的借用朋友名义购房的,肯定私下要签一份相关的协议。但这个协议本身就有争议,它最终只能证明是你出资帮朋友购买了该套房屋,并不能证明房屋产权属于你,你因为限购也不可能拥有产权。
四、所以,我不对你朋友人品做任何评价,但人性实在是无法掌控的事情,有时候背叛只是因为筹码不够。
五,说说如果最后产生纠纷,会是什么结果吧。在所有手续都齐全的情况下,双方私下的协议也无漏洞,如果房子大幅涨价,涨到你朋友无法克制的地步,那么房屋增值部分跟你是没有任何关系的。只要他主张,那么你能得到的就是你买房的钱和这几年的利息。其它所有的一切都跟你没有任何关系。
六,这么说你明白了吧,事情怎么发展下去,完全取决于你朋友的诚信和人品,我不排除有很多仗义的朋友,但是人性经不起考验。你这个行为也是得不到任何法律保护的,最多算是借钱给你朋友买房。
说了这么多,剩下的还需要你自己斟酌考虑,反正我的意见是坚决不赞同。至于你要是对你朋友信心超越了法律法规的规定,那另当别论。
希望你买的合适的房子,也会继续拥有一个一辈子值得交往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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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借名买房债权债务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借名买房债权债务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