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债权债务承担人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债权债务承担人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公司注销后如何寻找债务承担人?
一般而言,公司合法注销了,承担责任的主体即不存在了。但是,如果公司的设立、注销程序不符合法律的规定,那么公司原来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则要对没有处理的债权要承担责任。那么公司注销后的债务怎么承担呢?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了以下相关资料,以供大家参考。
在实践中,公司注销后的债务怎么承担呢?下面跟着找法网小编一起了解一下吧。阅读完以下内容,一定会对您有所帮助的。
一、公司注销后的债务怎么承担
1、股东出资瑕疵
《公司法》司法解释二第22条规定:“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债权人主张未缴出资股东,以及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或者发起人在未缴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2、股东抽逃资本
如果股东出资后又抽逃、转移部分或全部资金,导致公司履约能力不足,显然违背了资本充实原则,股东应在抽逃公司资产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若股东将全部注册资金抽走或抽逃后的注册资金达不到法定最低限额,应视该公司无法人主体资格,由股东承担全部的法律责任。
3、公司清算程序不合法
公司注销应当经过合法的清算程序,包括告知债权人主张债权,否则的话,就算是公司已经注销了,还可以要求股东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债权人不清楚债权公司已经注销,这个时候要追究他的清算程序合不合法?从而使寻找债务承担人来承担责任
债权人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去追踪公司清算的过程,找到确凿的证据,以证明他的清算过程是否合法?
1,清算组有没有进行合法的履行告知或公告义务?
2,公司是不是未经清算或者进行了虚假清算?
3,公司是不是在法定期限内成立了清算组?如果不是在规定期限内,它也可能导致公司的财产贬值流失或者灭失的。
4,公司清算时,它的主要财产包括他的账册,还有重要文件,是不是都还存在,有没有灭失?
5,公司清算时有没有恶意处置财产,比喻高买低卖,100万的汽车卖10万
以上,只是追债的途径之一。相信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更主张一个企业的经营者应是一个有担当的人。
负债人如果自杀身亡,欠的债家人有义务偿还吗?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被继承人税款、债务清偿的原则】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首先,债务人死亡,其生前债务由其个人名下财产清偿,并不会连累家人。但是下列几种情况,家人有可能要承担清偿责任:
一是,家人之前签过《保证合同》,同意为债务人提供担保。
二是,家人继承了债务人遗产的,仅就其继承到的遗产为限额,承担清偿责任。
三是,如果债务人借债用于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即构成日常家事代理权的,则债务人的配偶仍要承担清偿责任。
【参考法条】
《民法典》1060条
“夫妻一方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而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夫妻双方发生效力,但是夫妻一方与相对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夫妻之间对一方可以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范围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民法典》1064条
【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有义务偿还
负债人如果自杀身亡,不知他自杀的原因?也许与债务有关。欠债太多,一辈子还不起。他选择自杀,一死了之,把烂摊子事推给家人。他欠的债让他的家人偿还,是否可以?
我看涉及两个问题:
1.是涉及是个人债务,还是夫妻共有债务?
如果他背着家庭,参加贩毒,贩卖枪支,贩卖假钱等犯罪活动,非法所得用于个人挥霍,我认为这是他个人债务。谁借给他钱,只能管他人要。他死了,管谁要?
如果他参加犯罪活动,有非法所得不仅用于个人挥霍,而且还上缴给妻子,用于家庭消费。比如购买别墅,购买豪华车,供妻子高档消费,开办实体企业,投入炒股,买基金,等等,我认为有这些消费,又欠别人债,这些消费就是夫妻共同债务。
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不是夫债妻还,而是两人的债务。夫死了,妻还是必须的,是她的义务。妻不还,是她赖账。只要有充分的证据,他妻赖帐是赖不掉的。拒不偿还债务,你可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他自杀身亡三年之内,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支持你的合理要求。
2.是涉及继承问题。欠债人死亡,有多少夫妻共有财产?按照《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除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继承人的遗产。
欠债人谁是他的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第二顺序继承人不得继承。
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负债人如果自杀身亡,欠的债家人有义务偿还吗?
依照国家有关的法律规定,负债人死亡,无论是自杀,还是自然死亡,其所欠债务,由其遗产中偿还,遗产不足以偿还债务的,如果其后人,或继承人自愿偿还,他人也无权干涉,更无权说三道四。
但法律并无明确规定“负责人如果自杀身亡,”所欠债务由其“欠的债家人”偿还。因此流传数千年“父债子还”说去,在新時代,并不受法律保护,也没有任何法律依据。除了负债人遗产偿还外,不足部分债权人,也只得自认倒霉,无权追诉其欠债的家人。
必需说明的是:债务纠纷,必需是受国家法律保护的债务,像赌债,毒债,不仅不受法律保护,还应依法追究赌、毒有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债权债务承担人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债权债务承担人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