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债权债务终止的案例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债权债务终止的案例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执行案子已审报债权已中止,还可以执行担保人吗?
可以。
一、如果担保人提供的是抵押、质押担保的
此种情形下,申请执行人不用等执行中止,可随时执行担保人。如果担保物已经办理了抵押或质押登记手续,申请执行人有权对抵押物或质押物,拍卖、变卖或折价的款项优先受偿。
此种情况下,申请执行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内行使权利,否则物权消灭。
二、如果担保人提供的是保证担保的
1.提供一般保证的
这种情况下,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即申请执行人必须对被执行人采取强制措施后仍不能执行情况下,才能执行一般保证人的财产,否则,保证人行使先诉抗辩权的,法院不会在对被执行人执行不能情况下,执行保证人。
2.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
此种情况下,保证人不具有先诉抗辩权,申请执行人可以不待被执行人执行不能再主张权利。
此种情形下,注意别超过保证期间,即只要被执行人不履行债务,申请执行人(债权人)就应当要求保证人承担责任,否则保证人免责。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债权债务终止的案例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债权债务终止的案例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