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债权债务转移开票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债权债务转移开票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公司准备注销,已开票未收回的货款可以转到别的公司代收吗?
关于这个问题回答如下:
1.这样处理一般情况下税务机关是不会干涉的,除非你代收的货款低于发票和企业资产负债表注明的应收账款金额,存在债权损失需要有充分证据资料。
2.已开票未收回的货款企业账务处理按企业会计准则或者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一般应记入应收或者合同资产。企业在注销进行债权债务清算时需要计算清算所得的,如果有债权没有收回,一般会记入债权损失,不过注销前确认债权损失必须有税法规定的证据资料,否则税务机关不会认定。如果公司明确表明,后期会收回,没有债权损失,税务机关不会干涉。
3.如果债权没有收回,债权方承诺公司注销后也会归还,一定要有相关合同约定这笔钱归还的具体指定账户,保留债权没有收回的证据资料,避免经济纠纷。
4.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注销清算后的剩余财产应分配给股东。这笔未来收回的货款未来的归属也要明确,防范经济纠纷。
在公司注销之前,没有必要让其他公司代收;在公司注销之后,应该是转给原债权人或股东,也没有必要让别的公司代收。
1、收回债权是清算组的主要工作职责之一。
在公司决定注销后,应及时成立清算组,清理债权是清算组的主要工作任务之一。此时公司尚未注销,因此,未收回的货款由债务人直接转给公司即可,没必要由别的公司代收。这么做不仅属于多此一举,而且让人怀疑公司有转移隐瞒资产的嫌疑。
比如:在公司准备时,某客户尚欠货款100万元没有支付。这时,清算组可以通知客户及时还款,将这100万元货款转到公司账户。收回的货款可用于支付清算费用、职工工资及社保、公司所欠税款及债权人的债权。因公司尚未注销,债务尚未清偿,如果由其他公司代收,必须在收到后及时转给公司,因此,属于多此一举。
2、在公司清算期间未能收回的债权,有两种可供处理的方式。
(1)将债权转给公司的债权人。
假设客户张三欠公司货款100万元,公司欠供应商李四货款100万元。张三近期资金困难,短期内无法收回这100万元,公司也没有资金偿还李四的货款。这时可以与李四协商,通知张三将这100万元债权直接还给李四,公司与张三、李四之间债权债务结清。
(2)将债权分配给股东。
假设公司还清所有的债务之后,只差张三欠的100万元货款没有收回。这时可以将这100万元债权分配给股东,并通知张三直接还款给股东即可。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债权债务转移开票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债权债务转移开票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