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债权债务诉讼的程序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债权债务诉讼的程序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债权的诉讼时效是几年呢?
(一)诉讼时效的概念
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不在法定期间内行使权利而失去诉讼保护的制度。上述“法定期间” 即是诉讼时效期间。即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内,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会受理并强制义务人履行所承担的义务;权利人在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时,人民法院对权利人的权利不再进行保护的制度。
依照民法通则、物权法、合同法、民事诉讼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等规定,我国诉讼时效有如下特点:
1.诉讼时效以权利人不行使法定权利的事实状态的存在为前提。
2.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时消灭的是胜诉权,并不消灭实体权利。
诉讼时效届满后,义务人虽可拒绝履行其义务,权利人请求权的行使仅发生障碍,权利本身及请求权并不消灭。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后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理后查明无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当事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人民法院不应对诉讼时效问题进行释明及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进行裁判。
当事人在一审期间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在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其基于新的证据能够证明对方当事人的请求权巳过诉讼时效期间的情形除外。当事人未按照规定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却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申请再审或者提出再审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当事人自愿履行义务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义务人履行了义务后,又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的,法律不予支持。
3.诉讼时效具有普遍性和强制性,除法律有特殊规定外,当事人均应普遍适用,不得作任何变更。当事人违反法律规定,约定延长或者缩短诉讼时效斯间、预先放弃诉讼时效利益的,人民法院不予认可。
《民法通则》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限为两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下列实效为一年:
1、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2、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3、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4、寄存财务被丢失或被损坏的。
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合同法》中规定,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级数进出口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种菜的期限为思念,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因其他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期限,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
《环境保护法》中规定,因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提起诉讼的实效期间为三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到污染损害起时计算。
《海商法》中规定,有关船舶发生油污损害的请求权,实效期间为三年,自损害发生之日其计算,但是,在任何情况下时效期间不得超过从造成损害的事故发生之日起流年。
1,立法规定诉讼时效目的是避免证据灭失。证人,证物的流失及诉讼当事人住址,配偶,联系方式改变,资金财产转移。一般来讲,起诉期间越短,诉讼风险越小,反之则越大。2,诉讼时效只针对诉权而言,对实体处分无任何影响,超过诉讼时效,只是失去了诉权,但不等于债务就不存在了。债权人仍可采取其他方式索要。3,超过诉讼时效后,债务人自愿履行还款义务的,其诉讼时效应从最后一次索要未果起算。
因为没拆迁,旧城改造,改着我一无所有,也无家可归,还有拆胜的房子也没有了,是丨999年拆的,2OoO年工程队修的,我们是自拆自建,那时间我家特别穷修不起,工程,程包人修起了,2ooo|年起诉到法院,o2年执行卖了,这是我听说的,有人说是我老公一人签的字,我就不明白他的身份证边没拿,户口本也没带,这法院是怎么给办的,在说卖宅基和房子还有家延成园的 ̄布份呢,我的地方是街道上的,他可以把房子租出去十年八年,我都行呢,法院就没有:调解 ̄下给我们这个穷家延,这就是渭源县的法院。谢谢
债权转让后,原债权人还能起诉债务人吗?
不能。
根据合同法第80条的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已通知债务人的,如债务人违约,债权受让人可以直接起诉债务人。
债权转让未通知债务人的,尽管债权转让对债务人不生效力(债权转让对外效力),但不影响债权人与受让人之间的转让效力(债权转让内部效力),此时债权人再向债务人主张权利,将严重违反债权转让约定。
债权转让未通知债务人的,债权受让人可以直接起诉债务人,人民法院向债务人送达的起诉状可以起到债权转让通知的作用,视为债权人完成了债权转让通知义务,最高法院有案例支持该观点。
债权人完成债权转让后,不可以作为原告起诉债务人,但不排除为了查明案件事实,当事人申请或法院依职权将债权人追加为案件第三人。
应该是不能的!
债权转让的条件
1、债权真实存在
不能是债权人认为存在,但债务人不见得认可。
2、债权可以转让
根据《合同法》第79条规定
第七十九条 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3、债权转让必须通知债务人
第八十条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债权转让后,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债权债务消灭
债权人转让债权后,其与债务人之间的债权债务消灭,债权人账面上将从应收债务人的款项,变更为应收受让人的款项了。
所以,一旦债权转让完成,则不能再向债务人主张权利了。
债权转让之后,要看原债权人是全部转让债权,还是部分转让给第三人,如果原债权人是全部转让债权的话,原债权人丧失了诉讼资格的权利,是不能起诉债务人的,如果原债务人只是进行部分债权转让,就有诉讼资格进行起诉债务人;而债权转让过程中没有通知债务人的,不发生法律效益,债务人可以用没有收到“债权转让通知书”为由进行抗辩,这笔债权债务人就不需要偿还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的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第五百四十六条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第五百四十七条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受让人取得从权利不因该从权利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或者未转移占有而受到影响。
第三人真厉害,居然同意接受这笔债权…… 不能再起诉了 ------------- 如果我回答对你有帮助,请关注我一下。或有其他问题也可以关注我,给我发私信
視情況
1.債權已完成合法全部轉讓予第三人,原債權人就無法再起訴債務人!
2.債權未完成合法轉讓予第三人,原債權人可以起訴債務人!
3.債權僅部份合法轉讓予第三人,原債權人僅能就未轉讓部份起訴債務人!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债权债务诉讼的程序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债权债务诉讼的程序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