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债权债务函调怎么写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债权债务函调怎么写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我采购纺织品出口,供方开具的增票无误,税局函调供方说因供方提供的采购发票虚假,这笔税不退,我该怎么办?
企业因为供应商的问题,下游企业收到了异常凭证,那么可能无辜躺枪。所以,对于下游企业来说,最重要的是要做好供应商的筛选,排除掉相关的风险。
按照本题的情况,有可能是收到了虚开发票,这时候对于企业来说,也应该尽最大的可能降低税收上的损失。
这时候,如果企业是善意取得,并能够重新从销售方取得合法、有效的发票并且还有税务机关证明,那么或许能够重新抵扣或者退税。
如果要证明自己是善意取得,有四个条件:
一是购货方与销售方存在真实的交易,
二是销售方使用的是其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 和计划单列市)的专用发票,
三是专用发票注明的销售方名称、印章、货物数量、金额及税额等全部内容与实际相符,
四是且没有证据表明购货方知道销售方提供的专用发票是以非法手段获得。
其中,第四条需要看看是否有相关的证据。
这时候,企业需要尝试最大限度的补救措施,包括:
这件事情梳理一下,应该有三个单位,总的来说都是一条产业链上的不同环节:
比如,甲企业,是棉纺厂,负责生产棉纱,这是生产加工的第一个环节
比如,乙企业,是面料厂,负责生产面料,这是生产加工的第二个环节,
比如,丙企业,是服装厂,师傅生产服装,出口销售,这是生产的第三个环节,
这条产业链的终端,就是国外的广大消费者了。
现在的问题出在哪儿呢,你自己本身的采购和销售都没有问题,但是你的上游客户的采购环节出现了虚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从而影响你们退税了。
其实在前几年,我们的下游客户出口,我们也曾经接到天津税务局发出的协查通知,他们也是要出口退税的,要核查业务的真实性,结果就查到当时的公司了。第一年很容易,第二年就遇到一些问题,实际上面料的生产从棉纱到布,再到印染环节,工序还是挺多了,都是采用委托加工的方式,要做到每个环节都有据可查还是挺麻烦的,单据的传输就存在一定的困难。
您需要先确定业务的真实性,供应商是否真实等等
🙇🏻♀️你的税务局给对方税务局发出函调,对方税务局会协查你的供应商
👉反馈是虚假的,那么是供应商那边是有一定的问题
👉如果你确保没有问题,就找税务局沟通,同时提供出其他相应的辅助证据,比如,国内运输费发票、供应商出库单等单据,来证明你这一单的真实性
你好,我来回答一下这个问题。首先我们要明确一下,是否真存在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事情存在。如果是真是虚开,无法获得退税外,税局还会对此批出口货物要求你公司做为视同国内销售处理,要求你补缴增值税,事项严重的还要追究刑事责任。
01首要保证无虚开和买票行为
1、是否真的虚开?许多采购的纺织品,由于压价过低,供货方不提供发票或供货方无资质提供发票。采购方转向第三方购买专用发票(付税点),或供货方提供其他公司开据的专用发票,都将构成实际经济业务与专用发票不符的情况存在。
2、调查内容:笔者曾经也做配合税局做过出口商品增票的函调,税务局函调的主要用意是要求专用发票的供货方提供相应的证据来佐证采购业务的真实性。例如,出具纺织品的出仓清单,运输发票,交货时间和地点,购销合同,汇款记录等。有时候业务真实的合理性也备受质疑,比如说,福建的企业去东北采购服装到厦门出口,明显存在疑问。
3、如果供货方在规定时间内配合完成了函调情况,而税局认定结果为发票业务虚假,如果你方无存在买票行为。可以去申请行政复议。
02如果双方有异议?
A:可以向上一级税务机关申请提出行政复议。出口退税的行政复议是指为了防止和纠正税务机关违法或者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保护纳税人及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和监督税务机关依法行使职权而进行的行政司法活动。
B:如果对行政复议不满,还可以继续向人民法院起诉。
正常情况下,税务局对是否存在虚开的行为可以说是了若指掌,物流、资金流和发票是否一一对应,其还可以追溯至更上一游的供应商进行佐证。很多人一般很少走02两项操作。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债权债务函调怎么写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债权债务函调怎么写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