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债权债务合同审核要点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债权债务合同审核要点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如何快速而又准确的审查一份合同?
其实合同的类型有很多种的,不知道你说的具体是哪一种类型的合同,首先我们要知道签订合同的主体是谁?也就是和谁签的,可分为几种,第一合同主体是个人,咱们就需要审核一下身份证件,看看是否是本人,是否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自然行为人,其次合同主体是企业或组织的,这个咱们就要审查其营业执照,以及法人,和一些相关资质,比如生产许可证,卫生合格证,如果是买卖房地产的,就一定要求五证齐全,不管是什么类型的合同自己仔细看看,还是有好处的,避免因为疏忽而惹到麻烦,认真审核个个细节,时间,地点,人物,个个条款都阅读一遍,看看是否符合双方利益,如果有不符合的条款,及时更改,避免吃亏!
合同分很多种,作为一个财务人员,我经常也会审查企业的购销合同,在这边分享下我日常审核购销合同的一些经验,不足之处还请见谅。
1、注意审查对合同应当有的:品名、规格、型号、数量、单价(含税、未税)、税率是否符合公司要求;
2、交货条款:交货时间、地点;
3、验收:应注意验收与付款的衔接问题;
4、检验条款:验收条款是基于通信类产品、设备往往需要在安装、调试后经过试运行方可确定产品或设备的可用性,因此在通信类产品和设备的买卖合同中与付款相挂钩的往往有初验、终验等条款。而此处检验条款是指《合同法》第157条、158条规定的情形,往往是到货时的检验,对此应掌握《合同法》第157条、158条的规定。
5、付款:包括付款方式、付款时间;
一、合同关系的主体,又称为合同当事人,包括债权人和债务人。债权人有权请求债务人依据法律和合同的规定履行义务;而债务人则依据法律和合同负有实施一定的行为的义务。当然,债权人与债务人的地位是相对的。在某些合同关系中,由于一方当事人只享受权利,而另一方当事人仅负有义务,所以债权人与债务人是容易确立定的。但在另一些合同关系中,当事人双方互为权利义务,即一方享受的权利是另一方所应尽的义务,另一方承担的义务则是一方所享受的权利,因此,双方互为债权人和债务人。二、如前所述,合同关系的主体都是特定的。正是从这个意义上,合同债权又被称为相对权。主体的特定化是合同关系与物权关系、人身权关系、知识产权关系等的重要区别。不过,合同关系的主体或者当事人是特定的,但并非是固定不变的。依据法律和合同的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其债权全部或部分地转让给第三人,债务人可以将其债务全部或部分地转让给第三人。这样,第三人可以取代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地位或加入合同关系,成为合同关系的主体。这种债的主体变更,并没有改变合同关系主体相对性的特点,因为第三人一旦取代原合同关系当事人一方或者加入合同关系中,都已经成为特定的合同关系当事人,因此合同关系的主体仍然是特定的。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债权债务合同审核要点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债权债务合同审核要点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