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债权债务转让协议税务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债权债务转让协议税务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股权和债权转让如何缴税?
一、印花税1、股东方转让股权,根据财税(2002)191号文规定,股权转让不需缴纳营业税。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国税函[2010]79号)和印花税(印花税暂行条例,股权转让书据按万分之五缴纳)2、企业转让债权,从营业税暂行条例的规定,也没有缴税依据。营业税仅对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和处置不动产征税,而 “债权”的转让并不属于营业税征税范围,故无须缴纳营业税。要缴纳企业所得税,依据是《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明确规定,转让财产收入是指 “企业转让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股权、债权等财产取得的收入”。因此,转让债权的公司如有超出债权的转让所得,应一律并入其收入总额计征企业所得税。债权转让合同不是印花税所列应税凭证,所以不用缴纳印花税。二、个人之间股权、债权(借款的债权)转让需要缴税1、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计税依据核定问题的公告,转让股权(债权)所得属于“财产转让所得”应税项目,应按照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参照每股净资产或纳税人享有的股权比例所对应的净资产份额核定股权转让收入。对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房屋、探矿权、采矿权、股权等合计占资产总额比例达50%以上的企业,净资产额须经中介机构评估核实。2、股权(债权)转让所得是指股权转让价减除股权成本价后的差额。就税法的一般原理而言,股权转让与其他财产转让一样,其收益的性质属于资本利得。资本利得的计税基础(tax base)为转让财产所获得的收入与被转让财产的取得成本之间的差额。 套用国家税务总局文件的表述方式,股权转让所得为企业“转让股权投资的收入减除股权投资成本后的余额” 或者“股权转让价减除股权成本价后的差额” 。
债权融资方式形成的债权转让,损失和资金占用费能否在所得税前扣除?
1, 房地产公司债权转让损失有可能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但需要向主管税务机关作专项申报。资产损失专项申报具体需要提供如下资料:资产处置方案,资产管理公司与房地产公司、集团公司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相关财务入账凭证;被转让的应收帐款账面价值的清单;以及其他主管税务机关需要的资料。具体可以参考,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57号)和《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税发[2009]88号)两个政策。
2,集团公司资金占用费2.5亿元一般来说可以凭利息发票税前扣除。若资产管理公司是集团公司的关联企业,需要看下集团公司的关联债资比,注意资本弱化的问题。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债权债务转让协议税务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债权债务转让协议税务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