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关于债权债务的实例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关于债权债务的实例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债权债务和公司股份有关吗?
照公司法相关法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已认缴出资为限,承担有限责任。也就是说如果公司法人是公司股东之一,且认缴出资并持有公司部分股权时,当公司出现债务的情况,只要履行完出资义务后,就不会承担其他责任。反之,则应当在未缴足数额范围内承担有限责任。需要强调的是,个人独资公司的法人,如果不能证明自己和公司财务区分,出现自己挣钱,自己拿钱。而没有单独制作财务报表的情况时,当公司出现债务法人应当承担相关责任。
公司分为无限公司和有限公司,两者的最大区别是无限公司需要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而有限公司股东只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无限责任公司股东的风险太大,一旦公司破产,由于负连带无限清偿责任,很可能使股东背上沉重的债务负担,甚至倾家荡产。但由于无限公司负连带无限责任,所以公司的信用程度高,债权人的经济利益能够得到充分的保障。
由于我国尚不准设立无限责任公司,所以下面我就对有限公司的债券债务和公司股东的关系做个解答。
根据公司制度一般理论,公司一经合法产生,就具有独立法人人格,公司法人人格和股东人格就相分离,公司与股东是彼此独立的民事主体,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债务是公司的债务,不是股东的债务,公司股东对于公司的债务不承担清偿责任,公司债权人的债权以公司财产受偿。从这种意义上说企业的债权债务正常情况下与股东无关,只需要以公司的资产要偿付即可。
但在以下几种情况下,股东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一, 股东出资不实或抽逃出资,债权人有权要求股东在出资不实或抽逃出资范围内承担补充责任。
第二,如果公司有他股东利用公司法人地位损害债权人利益,对方可能要求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公司有多位股东的,每位股东以认缴出资为限,承担有限责任。这句话简单来讲就是,公司股东已经认缴出资并持有公司股权时,公司产生债权债务问题,如果完成认缴的资金,就不承担债务债权责任,如果没有完成认缴的资金,则应该承担认缴金额单位内的债权债务责任,超出认缴金额外的,不承担责任。公司如果是个人独资的,当公司出现债权债务问题,公司法人应当承担全部相关责任。
这个问题稍微有点模糊。试着猜你想问的是不是公司的债权债务与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有无关系?或是公司的债权债务与公司股份的价值有无关系?无论是哪种问题,公司的债权债务都和股东或是公司股份的价值有关系的。公司的债权债务属于公司运营过程中形成的资产索取权和对价支付义务,但是记住两点:1.债权债务不能直接对应到公司的股份上面去,也就是公司的债权不能对应着归属哪位股东,债务也不能仅仅由哪位股东承担。债权属于公司资产的一部分,不能仅由哪一位股东来处置;债务也属于公司的负债,不能仅由哪一位股东来承担,但是:记住,这里指的公司是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而且不包括由自然人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负债由自然人股东承担连带责任。另外,我们现在常见的有限合伙企业中的出资人分为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普通合伙人对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也是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2.公司债权在财务报表里多半以“应收账款”或是“其他应收账款”、“预付账款”等形式存在,从企业价值角度来讲,债权金额是越少越好,也就是意味着你付钱采购的商品和劳务越早收到越好。公司债务分为两种,一是无息负债,包括你占用供应商的钱(应付账款)、占用国家的钱(应付税金)、占用员工 的钱(应付薪酬)等,以第一类为主,只要企业正常运转,这类负债自然不影响企业价值,往往是在产业链上占据强势地位的企业,这类负债越多,二是有息负债,就是欠银行、金融租赁、信托等金融机构的钱,或是发行的债券等,在考虑投入资本回报率和企业流动性的前提下,其实自然是可以适度负债的,而且这类负债的利息支出是税前扣除的,专业上叫“税盾”,税盾数额=债务额×债务利率×企业所得税税率。但是有息负债是有上限的,不同的金融机构对不同的行业的净负债率会有自己内部的评判标准,高有息负债率一般适用于高速公路、电力企业这类有稳定现金流的公用事业企业。在良好的债务杠杆匹配之下,公司股份的价值是得到提升的,比如说,企业用4%的融资成本去投资了一个内部投资回报率8%的水电站,那这4%的差价对于股东来说就是白赚的了。当然,前提是你得有能力到期付息还本。
公司法
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1、公司股份是股东投入公司的资金数量凭证,仅股份有限公司的投资能称股份,每一股份对应相应数量的投资及对应的公司净资产金额。企业的债权如能正常收回,不会对公司净资产产生影响;如果产生坏账,降低净资产的价值,降低公司股份价值。
2、公司债务一般由经营投资产生,增加公司股份的价值。公司债务能正常清偿对公司股份不会产生影响,不能正常清偿降低公司股份的价值。如果是由公司股东股份担保债务或股东个人债务不能正常清偿,可能造成公司股东发生变更。
公账和私账分不清的后果是怎样的?
公账和私账分不清的后果,取决于是什么性质的单位,一般情况下只有私企才会有这样的现象。
私企又分为公司制、合伙制、个人独资企业和个体户。公司、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分不清楚有可能会有经济纠纷。
如果公司制企业,哪怕是一人有限公司,公私不分出现债务危机时,法人资格会被否定,股东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制分不清的话,合伙人之间会有纠纷;个人独资企业比较特殊,它没有法人资格,投资人与企业是一体的,分不清只会影响到税款缴纳、利润的计算,没有太大的问题。
公私不分是国内私企的普遍现象,究其原因还是受传统文化的影响。
在传统文化里,国人的特点是独特的“私”的个性,造就了中国独特的“差序格局”。不同于西洋社会有如捆柴的团体格局,费孝通在书中将中国的格局比作“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每个人都是他社会影响所推出去的圈子的中心,被圈子的波纹所推及的就发生联系。
现代企业的法律基础、管理理念引进于西方,不管是公司法还是合伙企业法,其核心思想是“团体格局”,公与私之间分得非常清楚,这就是公私不分的根本原因!
个人觉得,完全公私不分肯定不行,会给企业管理带来非常多的麻烦;像西方国家那样公私太分明,也是有问题的,人和人之间就仅存于利益交换。实务中,我们需要找到一个平衡点,既照顾“私”也要兼顾“公”,私中有公,公中有私。
公账和私账不分,存在着涉税风险及承担无限责任的风险。
公账与私账分不清楚这种情况,多出现在小型民营企业。老板认为企业是自己的,所以个人及家庭开支往往从企业直接支付,有时企业收入也直接转入个人账户。如果是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公私不分影响不大,因为其税收大多实行核定征收,且出资人对企业债务本来就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如果是有限责任公司,公账与私账部分存在着以下风险:
1、税务风险。
(1)公账与私账不分,可能造成公司部分收入直接转入私人账户,而没有入公司帐,从而使企业少交增值税、城建税及附加,以及企业所得税等。一旦被税务机关查实,不仅要补交税款,还要加收滞纳金和罚款。
(2)公账与私账不分,还有可能导致本来应当由公司承担的费用没有入账,而是由老板私人负担,最终使企业多交税款。
(3)公账与私账不分,可能造成股东长期占用公司资金。如果在年底之前仍未还清的,按税法规定,应当视同公司对股东的利润分配,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征收20%的个人所得税,这无疑加重了股东的税收负担。
2、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风险。
如果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根据规定,如果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个人资产,则股东须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这无疑加大了股东的风险。
综上所述,作为股东,一定要做到公私分明。公司的收支通过公司账户列支,个人及家庭开支由个人承担。一旦公私不分,无疑加大了股东承担的风险。
“从对公户转款到私人账户,要慎重!
对公账户转款给私人账户,需如实进行会计处埋。不同的会计处理,面临不同的问题和风险。
1. 企业以备用金名义,从对公账户转款到老板或出纳员个人账户,会计上按提现金进行处理,本身是没有什么问题的。
企业是从银行提取备用金,一般是提取纸质现钞(现金), 而不是转款到私人账户。转款到私人账户,在企业进行现金盘点时将无法做到“账实一致”。
2. 企业以差旅费名义,从对公账户转款到老板或出纳员个人账户,会计上按提现金进行处理,也没有什么问题的,只是后续企业账务处理应提现出差相关的业务,否则就不符《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办法》的有关规定了。
3. 企业以劳务费名义,从对公账户转款到老板或出纳员个人账户,会计上按提现金进行处理,也没有什么问题了,原则上只能先计入“其他应收款”,等弄清楚情况再作进一步处理。
(1) 公司向个人购买劳务、支付劳务费,则销售劳务的个人,应向公司开具劳务费发票,并由公司代扣代缴劳务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20%)
(2) 公司向公司内部人员支付劳务报酬,等同于工资薪金,按工资薪金项目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3)公司向公司股东支付劳务费,若无具体采购劳务,可认定为公司向其股东支付分红款,公司应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20%)
《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第四十条规定,单位从其银行结算账户支付给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款项,每笔超过5万元的,应向其开户银行提供下列付款依据: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关于债权债务的实例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关于债权债务的实例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