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债权债务之欠条借条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债权债务之欠条借条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借条和欠条的有效期是多久?
借条的有效期,是 诉讼 民法通则 诉讼时效期间 不论那种情况借款,只要是 债务人 债权人 借条上明确约定还款时间时,则诉讼时效的计算自约定的还款时间起两年内。民事诉讼的有效期是( 债权 欠款 证据 保证书 如果借条上没有写明还款日期,那么,债权人可以“随时”要求 债务 对欠款人,或借款人不能以二年或三年有效期,应当事人在世之前都有效才合法,现在有钱不还的老赖特别多,不让这些人钻空子,把这些起诉了还还清偿债务的老赖拉上黑名单,公布以众!!! 很简单,条友们不用去看霉涩的法律条文,记住关键的几点即可。 借条: 1,借条有写还款期的(如18年1月),18年1月+3年。 2,借条没写还款期,债权人随时可以主张债权,但最长时效不超过20年。 欠条: 1,欠条有写还款期的(如18年1月),18年1月+3年。 2,欠条没写还款期,签字落款日期+3年。 如对方在上述有效期还了部分款项或重打借条(欠条),3年时效重算; 特别备注:目前诉讼时效是2年。2017年10月1日(民法总则规定)以后均是3年。所以条友们以后记住是3年就好了。 全程手码,条友们如有债务问题可搜索宝君律师或宝君律师团队获取更多相关法律知识。 感谢邀请! 1.借条 诉讼时效期 诉讼时效期 诉讼时效期 提起诉讼 法律规 借条和欠条的区别在于: 形成的原因 形成的原因 中国的文化太深渊,借,和欠,你们说的有区别,那是玩不要脸的文字游戏,借条,欠条总之,是欠人家钱,欠钱就要还钱,那那么多的废话,这就和放屁,先脱了裤子放完了屁,在把裤子穿上,一个道理, 借条和欠条中,均可写明还款期限,诉讼时效从其写明的还款日期之日起两年有效。 假如没有写明还款期限的话,那可要注意了,对于没有注明还款期限的借条,出借人可以随时向借款人要求还款,诉讼时效从权利人主张权利之时开始计算,时间为两年。权利人再次主张权利的,诉讼时效中断。但是如果出借人在借款人出具借条的20年内不主张权利,则丧失胜诉权。没有注明还款期限的欠条,出借人也可以随时要求返还,诉讼时效从权利人主张权利之日起2年,同样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但是从出具欠条之日起,两年内不主张权利的,丧失胜诉权。 这是因为诉讼时效是从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算2年,当写欠条的时候,权利人就已经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了侵害。而写借条的时候权利人还不知道债务人会不还钱,所以可以适用最长20年的诉讼时效。 很多人在生活中都会遇到借钱还钱的问题,可是当遇到这种事情的时候,是不是该打一张借条还是欠条呢,这个问题就难道了一些人,究竟怎样才是对自己利益最大的保障,不如先来看看借条和欠条的区别吧。 借条反应的是当事人之间借款的合同关系,借条本身是借款合同的凭证,只有借条才是借款的有力凭据;而欠条只是借钱当事人之间的一个结算结果,反映的是当事人之间单纯的债权债务关系。 当借条和欠条在法庭面临举证时,持有借条的债权人只需要向法官陈述借款的事实经过即可,而持有欠条的债权人则须向法官陈述欠条形成的事实,如果遇上老赖故意不还,否认事实,则必须向法官进一步举证证明欠条形成的事实,若证据不足,法院可能不予支持其诉求。 所以当看完这些内容后,如果你正准备借钱给别人,或者手上持有的是一份保质期不长的欠条时,为了省去很多不必要的麻烦,最好还是让对方将欠条换成一张借条为好。 你表述的有问题,不是有效期,是诉讼时效。纠正一点,按《民法总则》规定,欠条的诉讼时效是三年。欠条所反应的是经济活动的结算结果,借条是单纯的借贷关系。借条没有载明借贷期限的,最长诉讼时效是二十年。载明了借贷期限的,自期限届满时起,开始起算诉讼时效,诉讼时效都是三年。法律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大觉的人。这就是法律依据。欠条也不是三年后就不能主张权利,适用诉讼时效的中断延长规定。 欠条和借条产生的原因不同。虽然都是债权,但借条的产生是因为借贷关系,在借贷关系中约定了还款期限的,自借贷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而欠条则是因为先前的合同行为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在欠条中有约定还款期限的,自届满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未约定的还款期限的自出具欠条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20年。简单说,欠条来源于先前的民事法律关系,而借条则来源于借贷的事实。 法海一粟认为,借条上写“借”或“借到”并无本质上的差别。这可能与人们关于法律就是“咬文嚼字”的观点有关。 1、从文义上来看。借,就是暂时使用别人的财物等暂时把财物等给别人使用。借到中的“到”有已经拿到的意思。就司法实践来看,其实,这其中的差别并非本质上的差别。尤其是在自然人之间的借贷案件中。因为,如果无论借条上写的是“今借”或者“今借到”,原告都要另外提供证据证明借款实际交付的事实。否则,原告就不能胜诉。 2、网上类似本题目中的观点较多。而且这类观点把借条中的这两种写法之间的区别夸大到生与死的地步。其实,这是没有必要的,不过是制造了人为的紧张气氛。 3、从严谨的角度。当然,在出具借条时,表述严谨还是需要的。既然借条属于法律凭证,那么,予以严谨表达仍然是必要的。不能因为实践中的做法,就对借与借到不再关注,这种做法属于矫枉过正,也是有害的。 法海一粟:运筹帷幄之中,决战法庭之上。 借和借到区别还是很大的。借条属于民间借贷合同的一种形式,表明了出借人和借贷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凡是合同就涉及到合同成立、生效和履行的问题。"借"表明出借人和借贷人之间就借贷问题达成了一致,至于是否履行不清楚。"借到"不仅表明出借人和借贷人之间达成了一致,还表明已经履行了支付义务。所以说两者的区别还是很大的,如果已经履行就要写借到,如果合同还约定了其他的履行方式履行时间就写借。个人见解,仅供参考。 借条上写“借”和“借到”区别很大吗? 如果单纯从字面意思咬文嚼字的话,两种是有区别的。 借:表示有借钱这个意思。 借到:表示有借钱这个意思,并且钱已经到位。 但是现在审理借贷纠纷的时候,法院不会在这方面咬文嚼字,借=借到。因为普通百姓不是文字学家,两种混淆的时候是经常发生的。 司法实践中,一般来讲,原告凭借条为主要证据起诉被告还款,如果数额较小,又没有相反证据证明,法院一般会判原告胜诉。如果涉及较大数额的借款,除了要核实借条,还要审查借款是如何支付的,是否支付到位。如果原告仅有一张借条,无论是借还是借到,没有借款支付到位的其他证据(例如银行打款凭条、银行卡流水等),法院一般不会轻易判原告胜诉。 当然有,举例说明。 张三需要钱,要找李四借。如果借条上写的是“11月28日,张三借李四3000元”,这个意思呢只表示张三在11月28号向李四借了3000块,这是一个单方面的行为,只表示张三的一个借钱行为。万一李四不借呢? 如果借条上写的是“11月28日,张三向李四接到3000元”,这就表示在11月28号这一天,张三向李四借了3000块,而且李四借了,金额是3000元,这是一个双向的行为。 如果借钱时,不管对方借不借给你,如果借条上写的“借”,是可以不还的或者否认对方把钱借给你的。所以在把钱借给别人时,借条要写“借到”,并不是“借”,切记! “借”和“借到”,在借条中没有本质的区别。如果脱离实务,孤立的去谈论这两个字眼的区别,没有什么意义。 一、在简单的借条中: 在个人借贷借条中,有写“今借某某某多少钱”,也有写“今借到某某某多少钱”。有的人认为,“今借某某某多少钱”只是达成了合意,并不一定将借款给付对方,容易引起争议。这种说法是不恰当的,因为在我国多年沿袭下来的习惯,都是一手打条一手给钱,没有在借到钱之前先写“合意”协议的,前边先写一个同意借钱的字据,后边给钱之后再写一个字据。如果因此发生争议起诉到法院,法院也不会认定“今借某某某多少钱”是没有给钱的“合意”协议。当然,出借人也有举证给付的义务。 二、在大额、正规的借贷合同中: 几千万、上亿的大额借贷,因为给付资金数额较大,筹措时间长,手续繁多,且涉及到借贷多方的重大利益,在借款没有给付之前,可以签定借款合意协议,借款到账时再立合同。这种情况下,因书写引发的争议不多,因为借贷合同比个人借贷借条列明的条款更多、更详细,且有专业会计、法务人员介入。 书写借条的注意事项: 写借条要注意写明借款人、借款的数额、借款的原因、借款的日期、还款的日期、利息约定、借款人签字等必要内容外,还需要注意以下几方面内容: 1、借款人签名的时候,出借人必须亲眼看其签名,防止借款人用其他人来签名,最后拒绝承认借条。 2、借条的书写人必须是借款人,而不是出借人,否则借款人会以内容非其原文抗辩。 3、借款人签名应当书写身份证上的姓名,并注明身份证号,不能书写乳名、化名、曾用名。 3、尽量避免使用容易产生分歧的语言,简洁和语义单一的借条才是最标准的借条。避免出现“A向B借钱”这样模糊不清的语言,因为,很容易分不清谁是出借人,谁的借款人。 4、最好有见证人或者担保人参与,在发生争议时,有人证明。 在民间借贷中,尤其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借”和“借到”是有天壤之别的,它们直接关系到借款合同是否生效和出借人的胜诉权。下面,我就简单为大家介绍一下其中道理。 因此,“借”和“借到”的区分意义便尤为重要。“借”仅仅表明出借人与借款人达成借款的合意,但并不能当然证明借款已经实际交付。若出借人主张已经交付借款,必须出具收条、银行转账流水记录等有关证据。 相反,“借到”不光能够表明出借人和借款人达成借款的合意,也能证明出借人将借款交付给了借款人。也就是说,使用“借到”能够减轻出借人的举证责任。 当然,为了保证案件胜诉,无论使用“借”还是借到,都最好向法庭提交所有证据。只是当出借人没有交付借款的其他证据时,比如用交付现金却遗失收条时,“借到”就比“借”更具优势。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债权债务之欠条借条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债权债务之欠条借条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借条分为“注明还款期限”和“未注明还款期限”两种。
借条上注明还款期限的,它的诉讼时效是从还款期满后的两年内。
一、欠条和借条的性质是不一样的,它们为什么借条的时效性有20年,而欠条的时效性只有两年?你怎么看?
借条上写“借”和“借到”区别很大吗?你怎么看?
根据法律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是实践合同。所谓的实践合同,是指合同成立以后并不当然生效,而是需要一方做出特定的履行行为方才生效。具体到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合同成立以后尚未生效,必须等到出借人向借款人实际交付借款时才生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条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