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离婚协议债权债务各自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离婚协议债权债务各自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离婚案中,一方可以以对方承担婚姻期间全部债务为离婚条件吗?
在离婚诉讼中,对于债务问题,往往是双方争议的焦点,如果是“法庭调解”,可以由一方承担。但是这类“协商结果”往往不被债务人认同,法院在执行一方债务的时候也会“带着”另一方。因为在现实生活中,“承诺”愿意承担所有债务的一方往往都是“言而无信”,之所以愿意承担所有债务,就是为了“快点离婚”,而女方听说对方承担了债务,也就答应协议离婚了。有这样一件离婚案的“受害者”:一位女教师,靠“打拼”买了两处房子,可是丈夫在“打拼”中欠了好多钱,而且丈夫有了外遇,更让这位女教师欲哭无泪的时候,丈夫提出了离婚。于是丈夫和他协商,房子归没人一处,孩子归女方,抚养费3000/每月,145万元外债归丈夫偿还。就在离婚的半年后,这位女教师接到发现的电话“传唤”:明天早9点到法院去一次。原来是前夫没有如期还款,被人诉讼到了法院,由于该欠款是婚姻存续期间的借款,所以牵扯到了她,她被列为共同被告,这还不算,“分到”自己名下的房产也被人家做了保全。到头来还是承担了共同偿还债务的责任!这里的关键问题是,离婚时承诺完了之后,都不去做,都认为“离了就没事了”,其实不然。共同债务不是因为婚姻的解除就可以“解脱”了。所以,最好在对方承诺单独偿还债务时,能一同找到对方以书面形式告知一下,这样就不会有任何问题了!
婚内一方借款,离婚是否需共担?
依我之见:‘’分两种情况,一种是夫妻共同债务,该共担;一种不属夫妻共同债务,各自承担。‘’
一,如果‘’借款‘’,是为了家庭生活之急需解燃眉之急,或者家庭共同经营之急用,或为履行家庭瞻养老人或抚养子女等共同法定义务而不得已向外借钱,无论夫妻知道与否依法都是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都应夫妻共同担责
二,如果‘’借款‘’,是赌博丶嫖娼丶吸毒、包二奶等违法活动夫妻一方所‘’借款或欠款‘’,是其一方的违法行为所借或欠,依《婚姻法》的规定不应作为夫妻共同债务,而应责任自负;根据最高法最近对于《婚姻法》第二十四条的最新解释精神:夫妻双方约定:夫妻存续期一方借钱各自担责(需要书面约定双方签字),责任自负;夫妻一方背着另一对外借款,借钱者未经另一方签字同意或事后另一方也不予追认的,责任自负。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不当之处欢迎指正。
题主所问的“婚内一方借款,离婚是否需共担”这个问题,首先要弄清对于这笔债务,你们双方是否有约定只是单方的债务,和另一方无关。因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如果双方没有约定,单方的债务一般会认定是夫妻共同债务,那么共同债务就需要共同偿还。
那么怎么界定即使是单方借债也算是夫妻共同债务呢!根据婚姻法相关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个人所负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才能作为夫妻共同债务处理。比如你们夫妻因购买生活用品、修建或购置住房所负的债务;抚养教育孩子,赡养老人、治病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承包、投资、经营所负的债务,或者经双方同意由一方经营且其收入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等。
那么相对应的与夫妻生活无关的个人债务的判断有:你们夫妻双方约定由单方负担的债务,但如果是以逃避债务为目的这种约定除外;对方未经你同意,自作主张资助与他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对方未经你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而且收入没有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等。如果是以上这些情况下所产生的个人债务就应以个人财产清偿,另一方不负连带清偿责任。所以你首先要举证对方单方借债的是个人债务,这样离婚时你才不会有共同偿还的责任。
谢谢邀请!我是修*静*然。 关于婚前所欠债务问题我真的不是很清楚。我只知道如果一方所借债务用于非正常生活消费,另一方无义务分担。比如用于赌博,非法经营等。抱歉。就知道这么多!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离婚协议债权债务各自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离婚协议债权债务各自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