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债权债务转让需要登记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债权债务转让需要登记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债权转让与债务承担的规定是什么?
一、债权转让
1.债权转让数量:今年银监会刚下了相关文件,现在是不允许超过3户债权转让,在这之前是10户。
2.债权转让机构:一般来说,银行都是先转给四大(东方、长城、华融、信达)或者地方AMC(现在应该有将近40家了),然后才能转给各金融机构或者第三方。
3.债权转让类型:银行资产按照回收的可能性分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损失5大类,往外转的一般都是后3类。除了个贷以外,其他类型的债权没有特殊情况都是可以外转
4.债权转让程序
(1)签订债转协议。债权人与银行协商一致后,应当形成债权转让协议。通常就四大或者AMC 接手债权来说,必须在转让之前发公告。
(2)通知债务人。根据合同法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不发生效力。
(3)有些转让债权的行为需要办理有关手续。依照《合同法》第87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转让权利或者转移义务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民法通则》第91条规定,“债权转让如果系法律规定应由国家批准的合同,须经原批准机关批准”。法律规定办理债权转让必须经过批准、登记手续的,如果不履行相应手续,债权转让无效。
银行的抵押债权可以转让个人吗?
在特定的情况下是可以的。
所谓特定情况,就是银行将长期收不回来的债权作为不良资产转让。主要是转让给四大资产管理公司。
四大资产管理公司(信达、华融、东方、长城)除了自己直接追讨,也会将一部分银行债权向社会上公开转让,符合受让条件的机构、个人都可以购买。
这些被转让的银行债权许多是有抵押担保的。随着债权的合法转让,抵押权也依法转让。
如果想参与这项业务,建议一定要有律师的参与和指导,因为这种业务并不是无风险的。
大妞认为银行抵押债权转让给个人理论上应该是可以的。
银行抵押权,是指债权人对于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所属有的不动产等而提供的担保,在债权未受清偿时处分该财产并享优先受偿的权利。
1、抵押权是债权的从属权利,前提是以其担保的债权存在。没有债权就没有抵押权,它不能离开债权而独立存在。
因此,《物权法》规定,抵押权不得与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或者作为其他债权的担保。债权转让的,担保该债权的抵押权一并转让,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抵押权不能与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是指抵押权人不得将抵押权单独让与他人而保留债权。例如:王某将自己的房子抵押给A银行而获得了借贷资金用于公司,抵押到期时王某因无力偿还逃到海外,A银行在找不到王某的情况形下将债权转让给B公司,因抵押权不得与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所以,人一银行在转让自己债权的同时,必须把抵押权也转让给B公司,即把王某房子的抵押权也转让给B公司,就此原来的债权人也变为B公司,B公司享有该房产的抵押权。
3、例外情形:
(1)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确定前,部分债权转让的,最高额抵押权不得转让;
(2)当事人另有约定的。约定既可以是抵押权人在转让债权时与受让人的约定,只转让债权而不转让担保该债权的抵押权(此种情况大多发生在债权的部分转让时);也可以是第三人专为特定债权人设定抵押的,该第三人与债权人的约定,被担保债权的转让未经其同意的,抵押权因债权的转让而消灭。
除例外情形,法律再无强制性靓定,因此,银行抵押债权无论是转让给法人还是转让给个人,只要是转让方与受让方的真实合意,受让方按合同规定向转让方支付了债权转让的对价,债权受让人即使未办理抵押权变更登记,也因为债权的受让当然继受取得抵押权。
4、需注意的细节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债权债务转让需要登记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债权债务转让需要登记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