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工厂经营异常债权债务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工厂经营异常债权债务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如公司经营异常,投资人的钱不能返还,公司的注册时的实缴金额应不应该用来请偿?
作为公司来讲,当到期资金不能偿还,到期债券不能还本付息,或者公司破产有一定的债务没有清偿,这个时候就需要用公司的资本金进行偿还,这个资本金应该是公司全部的资本金,如果是有限责任公司那就以自己的出资金额的多少来认领债务,如果是股份有限公司,那就以个人所占股份认领债务,如果是合伙制公司,由合伙人商议如何结算!只有一个公司把所欠账务全部偿还以后,如果还有盈余,这个时候才对合个股东进行分配!
个人理解,请大家多多纠正!
投资人的钱投资到公司后就不是投资人的钱了,是公司的钱,公司给了投资人股权或者股份。
公司经营不好,投资人的钱也就打水漂了,不能从公司把投资的钱,也就是当初注册公司的实缴的钱拿回来,否则就是抽逃出资。
另外,实缴的出资是公司的责任财产,为了是保护公司债权人,不是投资人。
南京张云律师
股东缴纳到公司的注册资金就是公司用于经营的资本,已经不再属于股东,是公司的资产,也是公司独立承担责任的基础。
你所说的投资人的钱不知是指股东的出资,还是其他人和公司合作时投入的钱,前者的如前已述,不存在返回情形(公司解散时,清算后,还有剩余的,股东可以取回)。属于后者,按照投资合作协议约定执行。
千万记住,股东不要把公司财产与自己财产混淆,否则,就会承担连带责任(刺破公司面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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