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公司债权债务协议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公司债权债务协议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房产抵押银行贷款还不上,银行把债务转给资产管理公司该怎么办?
如果没有看错的话,这个问题本身就有“问题”。从问题的提出可以推断出,在此问题中存在的关系是一个金融借贷的法律关系。
其中银行是债权人(出借方),房产抵押者为债务人(借款方),又因为在这个借贷关系中存在一个抵押合同关系,银行是抵押权人,债务人是抵押人(也可能是第三人),借贷合同是主合同,抵押合同是从合同。
再者,银行转让的是债权,资产管理公司接受的是债权,怎么可能接受债务?
好了,以上问题明白之后,答案就明了了,按照《民法典》的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受让人取得从权利不因该从权利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或者未转移占有而受到影响。
所以,银行把债权转让给资产管理公司,因为资产管理公司属于受让人,那么相应的抵押权也就同时转让到了资产管理公司。
债权债务诉讼时效有多长呀?
债权,分为合同之债,侵权之债,他们的诉讼时效是不一样的。
一般来说,合同之债的诉讼时效为2年,侵权诉讼时效为1年,具体来说:
一、短期时效。短期时效指诉讼时效不满两年的时效。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一)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二)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三)延付或拒付租金的;(四)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被损坏的。”二、长期诉讼时效。长期诉讼时效是指诉讼时效在两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诉讼时效。《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五条“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时起计算。”《环境保护法》第六十六条 “提起环境损害赔偿诉讼的时效期间为三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受到损害时起计算。”《海商法》第二百六十五条“有关船舶发生油污损害的请求权,时效期间为三年,自损害发生之日起计算;但是,在任何情况下时效期间不得超过从造成损害的事故发生之日起六年。”《合同法》第一百二十九条“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期限为四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因其他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期限,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借款合同中标有还款期限的,根据最新法律规定诉讼时效为三年。
借款合同中没有写明还款期限的,诉讼时效最长为20年。
最难理解的是计算方式,但也很重要,这里有必要阐明一下。
法律上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该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所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如何认定这一点呢。
有写还款时间的,一般法院都是看你的借条的还款时间,没有的一般看签订时间。
诉讼时效这个东西讲起来就不得不说诉讼时效中断,但是讲起来又太长,就不说了。
什么是共益债务和破产债权?
先说一说企业破产法中与“钱”相关的三个概念。
第一个,破产费用。主要包括三个部分,一是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二是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三是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
第二个,共益债务。主要包括六个部分,一是因管理人或债务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二是无因管理产生的债务,三是不当得利产生的债务,四是管理人为债务人继续营业而应支付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用以及由此而产生的其他债务,五是管理人或者其他相关人员执行职务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六是债务人财产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
第三个,破产债权。主要包括四个部分,一是可以通过别除权对特定财产行使权利的担保债权,二是普通职工未支付的劳动报酬和社保费用等,三是税款,四是普通债权。
共益债务和破产债权的区别在上边说得很明白了,其最大的区别在于清偿顺序。以上三个“钱”按照破产费用、共益债务、破产债权的顺序进行逐次清偿,需额外注意的是,属于破产债权中的担保债权,由于其对特定物进行了担保,因此该特定物首先对担保物权人进行清偿,清偿有余则再将通过破产费用、共益债务、破产债权的顺序进行依次,并且对内是成比例清偿。
(编辑:合宜)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公司债权债务协议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公司债权债务协议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