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推进债权债务重组工作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推进债权债务重组工作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实行债务重组有哪些方式?
1、以资产清偿债务。也就是债务人转让其资产给债权人以清偿债务。债务人常用于偿债的资产主要有:现金、存货、短期投资、固定资产、长期投资、无形资产等。
2、债务转为资本。债务转为资本是站在债务人的角度看的,从债权人的角度看,则为债权转为股权。债务转为资本实质上是增加债务人的资本。债务人以债务转为资本方式进行债务重组时,必须严格遵照国家有关法律的规定。
债务转为资本时,对股份有限公司而言,即将债务转为股本;对其他企业而言,即将债务转为实收资本。债务转为资本的结果是,债务人因此而增加股本或实收资本,债权人因此而增加长期股权投资。
债务人根据转换协议将应付可转换公司债券转为资本,属于正常情况下的转换,不能作为债务重组处理。
3、修改不包括上述两种方式在内的债务条件,如减少债务本金、减少债务利息等。
4、以上三种方式的组合。以转让资产、债务转为资本等方式的组合清偿某项债务。再如,以转让资产清偿某项债务的一部分,并对该项债务的另一部分以修改其他债务条件进行债务重组。
债务重组是属于企业重组中的一部分,而债务重组一般可以划分为三种方式,分别是资产清偿债务、债务转为资本、修改其他偿债条件。债务重组主要适用于债务人由于资金问题,导致企业无法及时偿还欠款,而在此基础上债权人做出的相应让步行为。
在税务处理上一般可以将债务重组分为两类情况,一种是适用一般性税务处理,另一种则是适用于特殊性税务处理。
一般性税务处理,财税〔2009〕59号文件
1,以非货币资产清偿债务,应当分解为转让相关非货币性资产、按非货币性资产公允价值清偿债务两项业务,确认相关资产的所得或损失。
2,发生债权转股权的,应当分解为债务清偿和股权投资两项业务,确认有关债务清偿所得或损失。
3.债务人应当按照支付的债务清偿额低于债务计税基础的差额,确认债务重组所得;债权人应当按照收到的债务清偿额低于债权计税基础的差额,确认债务重组损失。
4.债务人的相关所得税纳税事项原则上保持不变。
特殊性税务处理,财税〔2009〕59号文件
1,具有合理的商业目的,且不以减少、免除或者推迟缴纳税款为主要目的。
1.将他人对目标公司的债权转为对目标公的股权;
2.将目标公司对他人所负债务转给第三方承担;
3. 将目标公司对他人所负债务与目标公司对他人所享债权相抵销;
4. 将目标公司对他人所负债务转移给公司分立后的新公司。
债务重组又称债务重整,是指债权人在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情况下,债权人按照其与债务人达成的协议或者法院的裁定作出让步的事项。也就是说,只要修改了原定债务偿还条件的,即债务重组时确定的债务偿还条件不同于原协议的,均作为债务重组。
下列情形不属于债务重组:
①债务人发行的可转换债券按约定转为股权(因为没有改变约定);
②债务人破产清算(此时应按清算会计处理);
③债务人改组(权利与义务没有发生实质性变化);
④债务人借新债偿旧债(借新还旧时,旧的债务已经被履约)。
方式
以资产清偿债务
债务人转让其资产给债权人以清偿债务的债务重组方式。债务人通常用于偿债的资产主要有:现金、存货、金融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以现金清偿债务,通常是指以低于债务的账面价值的现金清偿债务,如果以等量的现金偿还所欠债务,则不属于债务重组。[1]
债务转为资本
下面我会用容易理解的语言、举例来回答。
债务,是站在债权人角度的一方对另一方的一项义务。
债务重组,就是债权人和债务人达成一致,决定不按照以前的规定还债了,重新订了新规则。
想想我们熟悉的一个词:“人情债”,这是我们把债务这个概念用在了人际交往上。
大部分时候,我们讲的是经济义务:
例如我跟我爹借了1000元,那这个活动就产生了债权、债务关系。
我是债务人,我爹是债权人。
这笔债务的具体内容:
如果我爹提出了其他条件,那么就丰富了这个债务关系的内容。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推进债权债务重组工作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推进债权债务重组工作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