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协议离婚债权债务样板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协议离婚债权债务样板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离婚协议书怎么写,离婚程序是怎样的?
离婚协议书没有固定的格式,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拟定。 离婚协议书中除了写明双方的基本情况,如姓名、性别、年龄、住所和双方结婚证的号码外,还应当写明:(1)、双方当事人同意离婚的意思表示;(2)、子女抚养,即离婚后孩子抚养权的归属以及抚养费的负担与给付方式;(3)、财产处理,包括家中物品、金钱、债权等财产的分割和夫妻共同债务的负担等;(4)、其他事宜,如住房问题、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或者其他双方认为有必要在协议书上明确的内容。 协议离婚的程序如下:(一)申请。 (二)审查。 (三)登记。 (四)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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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离婚协议书,这是在存在合法婚姻关系的夫妻之间,因各种原因夫妻双方基于真实意思自愿达成的一种书面契约,经过婚姻登记机关认可后解除一段法定婚姻关系的书面合同。
由于婚姻具有人身和财产双重属性,所以一般离婚协议书内容离不开子女抚养问题和财产处理问题。根据夫妻双方的子女抚养、财产状况不同,具体内容有所不同。
二、离婚程序
离婚基于婚姻自由,我国离婚程序有两种途径: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
诉讼离婚,需要特别注意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七款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在此期间原审被告可以起诉离婚,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审原告才可以再次起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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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情形。
一、协议离婚,需要双方对于是否离婚、孩子抚养权、财产分割等内容达成一致意见,形成纸质的离婚协议书,并携带双方的户口本原件、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到任意一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手续;
二、诉讼离婚,双方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起诉离婚。需要携带起诉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对方的居住证明或是户籍证明到对方的经常居住地或是户籍所在地的法院起诉并于法院规定的日期前交纳诉讼费缴纳完毕诉讼费后,然后耐心等待法官通知即可。
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答:您好,根据您的提问,这属于《民法典》婚姻编的内容。
一、解决这个问题,我们需要首先了解相关的法律规定。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结合法律规定,我们可以概括以下几点:
第一,夫妻双方婚后取得的财产如无特别约定应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公平分配;
第二,夫妻的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清偿二人的共同债务;
第三,出于保护弱势一方及无过错方的原因,在离婚分割财产时应当适当予以帮助。
总之,离婚财产的分割主要还是以双方协商为主,适当照顾无过错方与弱势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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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的分割首先区分哪些是夫妻共同财产,哪些是夫妻一方的财产。
《婚姻法》第十七条明确规定以下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它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第十八条规定以下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离婚时对财产的分割一般遵循以下原则:男女平等原则,保护妇女、子女原则,照顾无过错方原则,有利于生产、生活原则,尊重当事人意愿原则。
贷款买房,需要分配用夫妻共同财产还款部分及增值部分。
你好!你的问题是:婚前男方父母出资贷款分期购买的房子,还款四年后,办理房产证时,未婚妻要求加上她的名字,离婚后财产如何分割呢?
还没结婚就要在男方婚前所买的房证上加名字,可见其安全感严重不足。同时你也想到了将来离婚的财产分割。这是你们婚姻的不稳定因素所在。
房产证上加名字以后,将来离婚房产一般一人一半。这种婚前一方买房的情况下,可能涉及首付款的归属,或许此部分款项可以单独分配。婚后还贷款部分和增值部分一人一半。总之,加上女方名字,就有其权利在里边。
作为律师,建议双方在加名字前在律师主导之下,签订协议。明确双方权益,同意加名字,也要明确首付款归属,以及将来发生婚变后财产分割和归属的内容。甚至可以约定一定期限内离婚如何处理,一定期限后又如何处理等等。具体事宜在律师指导下操作为好!
总之,财产来之不易,离婚分配需要公平,协议优先,把丑话说在前边,减少纠纷的可能性。以和为贵处理事情,才能经营好婚后的家庭生活!
婚前父母出资购买的房产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原则上属于子女的个人财产,即使结婚后又离婚,这个性质也不会改变。但像你说的,办理房产证时未婚妻要求加上她的名字,如果加上了就代表你对她赠予的房屋产权已经履行,房屋属于你们共有。因为根据我国的法律,物权的变动以动产的交付和不动产的登记为外在的形式。也就是说如果你们今后离婚的话,该房屋将会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分割的方式通常是先由双方协议处理。如果不能达成协议,法院会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方式进行判决:一是出卖房子分割卖房款;二是由要房子的一方补偿另一方房款。如何房产证上加上未婚妻的名字,无论怎么分,未婚妻的名字都是一半的房屋价值。这的确是一个两难的选择,不加吧,未婚妻就不跟你结婚;加吧,万一以后离婚,一半的房子就没了。能兼顾的方法就是加上未婚妻的名字,让她好安心,然后俩人好好过日子,争取不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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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男方父母出首付贷款买房,该房是男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办房产证的时候,女方要求加名字,如果加了名,那么房子的性质会从男方个人财产,变成夫妻共同财产。
但是,但是!这里要注意区分两个概念,夫妻共同财产并不等于离婚时房子就五五分割。
加名的行为使得房子的性质发生了改变(从婚前个人财产,变成了夫妻共同财产),但是离婚时到底能不能五五分割,按什么比例分割,要考虑多方面的因素,包括双方出资贡献,结婚年限长短,有没有孩子等,法官会综合考虑之后,行使自己的自由裁量权,适当地调整分割比例,如果结婚年限较短(五年八年不算长,一年三年肯定短),又没有孩子,房子大概率是按照出资比例分割了。
就题主这套房子的情况而言,男方父母出首付,并且在小两口婚前已还贷4年,男方家庭对于房子的出资贡献肯定是占大头的,如果女方仅仅只是加一个名字,并不在首付款上做任何的出资,双方结婚年限较短,婚后共同还贷的部分并没有超过首付的话,房子肯定是判决归男方所有的,男方给女方的补偿款也仅仅是婚后增值和共同还贷的一部分(按比例计算),但毕竟你当初是加了人家女方的名字的,所以也不一定是扣得这么死,法官肯定也会适当调整这个比例,但是至于调整多少,就要看具体的法官了,但肯定不会是五五分割。
很多人对于婚前房产加名的行为都有误解,认为婚前的房子只要加了名字,就意味着离婚时能够分一半儿,哪儿有那么容易啊。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协议离婚债权债务样板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协议离婚债权债务样板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