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上海债权债务冻结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上海债权债务冻结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人在河南,银行卡却被上海法院冻结,这怎么办?
法院冻结银行帐户一般系原告申请诉讼保全或强制执行而为之的,若是前者你不久就会收到法院的开庭传票和诉讼材料,若是后者也会收到法院的执行通知书,另外也可问该帐户的开户银行查封法院及案号后主动和法院联系协调。
基本上是两种可能。
第一种,有可能你本人被他人起诉了,对方为了保险起见将你的卡上资金做了诉前保全。这种情况和原告方协商解决问题即可。另外也有可能是你给他人担保(贷款或借款),贷款人不及时还款被诉,你作为担保人也一同被告上法庭。这种情况应当及时和贷款人联系由他解决问题,他要是玩失踪,只能由你买单了。
第二种,你被人诉了,并且法院已经判决,判决生效后你没有及时履行判决规定的义务,胜诉方申请了强制执行,法院执行局经过银行冻结了你的资金。这种情况及时和法院联系,将执行款结清办理结案手续即可解封。
一、上海里,有正在进行的诉讼案件或者仲裁案件,原告或者申请人申请了财产保全,人民法院作出裁定予以保全的,对你的银行卡进行了冻结,这符合法律的规定。你可以拨打12368热线像向上海的法院询问。
二、在上海的诉讼案件或者仲裁案件因无法联系上你,采取缺席判决和公告送达,该判决书或者裁决书已经生效,并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胜诉的一方申请了强制执行措施。法院对你名下的银行账户进行查询,冻结。
三、人民法院采取的任何财产保全措施都会有生效的法律文书,可能因为某些原因你没有知晓,但这不是抗辩的理由。
四、如果认为生效的法律文书有错误的,要及时申请再审,并中止执行程序。
人在河南,银行卡却被上海法院冻结,这怎么办?
银行卡被法院冻结,一般有可能是因为涉及诉讼,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法院就会冻结被告银行卡。还有一种可能则是法院强制执行直接依职权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卡。
但不管是哪一种,都说明你涉及过诉讼。若是财产保全,毕竟现在只是在诉讼中,建议及时跟法院,跟经办法官联系,领取诉讼材料,以及应诉。同时若对于法院的保全行为有异议,及时提出异议,申请复议。
若是执行冻结,但你又不知道,那说明此前的案件是通过缺席审理。进行执行的判决都是已经生效的判决,这个维权就相对困难。作为当事人,对于生效判决有异议的可以依法向法院申请再审(当然,这个再审的难度比较大)。虽然对于执行行为可以提出异议,但这是根据生效判决所采取的执行行为,执行异议成功的可能性极低。
你这种情况属于司法查封,在具体司法实践中,司法查封存在两种可能性。一是在诉前或诉中所作的的保全措施,二是判决书生效之后的强制执行措施。
一、诉前或诉中所作的保全措施
民事诉讼中原告有初步证据表明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正在或者将要受到被申请人的侵害,如不采取行为保全将会给申请人造成损害或者使其损害扩大,如不采取行为保全可能给申请人造成的损害大于如采取行为保全可能给被申请人造成的损害。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0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二、判决书生效之后的强制执行措施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一条 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的动产、不动产及其他财产权,应当作出裁定,并送达被执行人和申请执行人。
对于第三人占有的动产或者登记在第三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第三人书面确认该财产属于被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
笔者认为你可以通过以下几步来解决
1.要及时打电话确认,法院冻结会有法律文书,上面有联系电话,搞清楚原因后就能有的放矢。
2.及时沟通,表达解决问题的愿望,尽快地解决问题(一般多为经济类纠纷造成的)达成和解,如果是其他原因(别人盗用、银监误解、卡现金流涉及一些案子等)就要带上身份证去冻结地解封
3.问题解决后一般一个工作日就可解封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上海债权债务冻结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上海债权债务冻结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