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债权债务的关系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债权债务的关系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财务中债务方与债权方是什么关系?
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的关系。享有权利的人是债权人,负有义务的人是债务人。债权人享有的权利称为债权,债务人负有的义务称为债务。债权债务是不可以单独存在的。
债权人也就是通常叫的债主,债主是指借出钱财收取利息的人即放债的人,是债的关系中有权利要求另一方(债务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当事人。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是特定的,只有该特定的权利主体才有权要求义务主体履行约定的义务。
债务人通常指根据法律或合同﹑契约的规定,在借债关系中对债权人负有偿还义务的人。在财务会计学的术语中,债务人是指欠别人钱的实体或个人。简单地说,债务人也可以理解成是买方,而对应的债权人可以理解成卖方。
从财务角度看,债权是指单位未来收取款项的权利,包括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股利、应收利息和应收补贴款告等。债务是指由过去交易、事项形成的,由单位或个人承担并预期会计导致经济利益流出单位或个人的现时义务,包括各种借款、应付及预收款项等。有时也指所欠的债;为了清偿所有的债务而工作。
债权债务和公司股份有关吗?
公司法
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这个问题稍微有点模糊。试着猜你想问的是不是公司的债权债务与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有无关系?或是公司的债权债务与公司股份的价值有无关系?无论是哪种问题,公司的债权债务都和股东或是公司股份的价值有关系的。公司的债权债务属于公司运营过程中形成的资产索取权和对价支付义务,但是记住两点:1.债权债务不能直接对应到公司的股份上面去,也就是公司的债权不能对应着归属哪位股东,债务也不能仅仅由哪位股东承担。债权属于公司资产的一部分,不能仅由哪一位股东来处置;债务也属于公司的负债,不能仅由哪一位股东来承担,但是:记住,这里指的公司是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而且不包括由自然人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负债由自然人股东承担连带责任。另外,我们现在常见的有限合伙企业中的出资人分为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普通合伙人对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也是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2.公司债权在财务报表里多半以“应收账款”或是“其他应收账款”、“预付账款”等形式存在,从企业价值角度来讲,债权金额是越少越好,也就是意味着你付钱采购的商品和劳务越早收到越好。公司债务分为两种,一是无息负债,包括你占用供应商的钱(应付账款)、占用国家的钱(应付税金)、占用员工 的钱(应付薪酬)等,以第一类为主,只要企业正常运转,这类负债自然不影响企业价值,往往是在产业链上占据强势地位的企业,这类负债越多,二是有息负债,就是欠银行、金融租赁、信托等金融机构的钱,或是发行的债券等,在考虑投入资本回报率和企业流动性的前提下,其实自然是可以适度负债的,而且这类负债的利息支出是税前扣除的,专业上叫“税盾”,税盾数额=债务额×债务利率×企业所得税税率。但是有息负债是有上限的,不同的金融机构对不同的行业的净负债率会有自己内部的评判标准,高有息负债率一般适用于高速公路、电力企业这类有稳定现金流的公用事业企业。在良好的债务杠杆匹配之下,公司股份的价值是得到提升的,比如说,企业用4%的融资成本去投资了一个内部投资回报率8%的水电站,那这4%的差价对于股东来说就是白赚的了。当然,前提是你得有能力到期付息还本。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债权债务的关系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债权债务的关系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