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债权债务协议纠纷问题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债权债务协议纠纷问题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债务纠纷被法院调解,现发现有诈骗成在,应该怎么上诉?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一条 调解书再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提出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的,可以申请再审。经人民法院审查属实的,应当再审。
个人独资企业转让前的债权债务如何处理?
1、个人独资企业在转让前以企业名义经营,所形成的债权、债务事实上是属于原投资人个人所有,当企业脱离原投资者甚至解散时,债权债务并未发生消灭之事实,原投资人仍可享有对其经营该企业期间形成的债权,同时也承担清偿其经营期间所形成的债务。因此,个人独资企业转让后产生纠纷,如属原投资人经营期间的债权债务,确定主体资格时应以原投资人为主体,由原投资人承担民事责任。
2、出让人(原投资人)与受让人(新投资人)之间如果达成了由受让人继承个人独资企业原债权债务的协议:受让人同意承担出让人经营期间产生的债务并取得了个人独资企业的债权人同意的,又受让人作为诉讼主体并承担清偿债务的责任;出让人同意将债权转让予受让人,并已通知了企业债务人的,发生纠纷时受让人作为诉讼主体。
债务人有债权怎么办?
首先只有通过法院解决!这种情况下首先他是不会配合的!在有第三方在这种三角债上除了法院个人是很难解决的!在加上他们之间的债务能不能给你具体的账单还是未知数!就算法院执行,第三方只是配合也不可能把他公司的账目交给法院进行审核,因为你们属于经济纠纷案件,不是刑事案件,说简单点就算法院工作人员去第三方只是了解一下情况,人家说多少就多少,甚至人家会说有合作但是钱已经基本没有了。法院也认可人家的说法。除非你和第三方关系比他好,卡也能把钱给你卡回来,在没有其他办法!个人建议!
这样的事情,法律上规定有代位追偿权。
就是在你的债务人不积极对外主张债权而导致其不能对外偿还债务时,你可以将你的债务人和你的债务人的债务人列为共同被告、或将债务人的债务人列为诉讼第三人诉至法院,以要求债务人偿还债务为由督促债务人积极对其债务人主张债权,如果你的债务人仍然不积极对其债务人主张债权时,你就有权行使代位追偿权。
这事得在当地请个律师,帮你将两个债权债务关系搞清楚,固定好相关证据,在理论上能够实现诉讼目的的情况下提起诉讼以主张债权。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债权债务协议纠纷问题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债权债务协议纠纷问题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