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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纠纷被法院调解,现发现有诈骗成在,应该怎么上诉?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一条 调解书再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提出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的,可以申请再审。经人民法院审查属实的,应当再审。
如何解决债权债务矛盾?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市场主体之间的经济往来日益频繁,随之而来的债权债务履行纠纷也日渐增多。
在当前的信用环境下,债务人不自觉履行债务的现象较普遍,部分债务人想方设法逃避责任和义务。
为实现债权,债权人往往要花费很多精力,长期以来会引发很多极端暴力催收方式比如:暴力逼债,涉黑讨债,等很多都是屡见不鲜,这些极端的债务纠纷直接影响到社会的安定和谐。
案例--还不还钱?不还?!给我打!
甲与乙之间存在债务纠纷,后甲纠集了多名社会人员,包括专门负责讨债的人员找到乙,对乙拳打脚踢,并将乙带至外地,多次转移拘禁地点,强迫乙签订欠条,后甲等人因涉嫌非法拘禁罪被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
在经过一系列检查认证,法院控诉,债务人讨债经历身心俱疲,后经朋友介绍了解到债转转平台,将债权转让出去,从此得到一身轻松。
债转君认为以上案件是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而这些合法债权的所有人,成为了被害人,或者沦为阶下囚。
债权转让后,原债权人还能起诉债务人吗?
視情況
1.債權已完成合法全部轉讓予第三人,原債權人就無法再起訴債務人!
2.債權未完成合法轉讓予第三人,原債權人可以起訴債務人!
3.債權僅部份合法轉讓予第三人,原債權人僅能就未轉讓部份起訴債務人!
第三人真厉害,居然同意接受这笔债权…… 不能再起诉了 ------------- 如果我回答对你有帮助,请关注我一下。或有其他问题也可以关注我,给我发私信
债权转让之后,要看原债权人是全部转让债权,还是部分转让给第三人,如果原债权人是全部转让债权的话,原债权人丧失了诉讼资格的权利,是不能起诉债务人的,如果原债务人只是进行部分债权转让,就有诉讼资格进行起诉债务人;而债权转让过程中没有通知债务人的,不发生法律效益,债务人可以用没有收到“债权转让通知书”为由进行抗辩,这笔债权债务人就不需要偿还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的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第五百四十六条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第五百四十七条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受让人取得从权利不因该从权利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或者未转移占有而受到影响。
不能。
根据合同法第80条的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已通知债务人的,如债务人违约,债权受让人可以直接起诉债务人。
债权转让未通知债务人的,尽管债权转让对债务人不生效力(债权转让对外效力),但不影响债权人与受让人之间的转让效力(债权转让内部效力),此时债权人再向债务人主张权利,将严重违反债权转让约定。
债权转让未通知债务人的,债权受让人可以直接起诉债务人,人民法院向债务人送达的起诉状可以起到债权转让通知的作用,视为债权人完成了债权转让通知义务,最高法院有案例支持该观点。
债权人完成债权转让后,不可以作为原告起诉债务人,但不排除为了查明案件事实,当事人申请或法院依职权将债权人追加为案件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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