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债权债务是否存在鉴定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债权债务是否存在鉴定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欠款纠纷中债权方需要提供的证据?
欠款纠纷,债权人提起诉讼,最重要的是,首先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成立,并且是受法律保护的。能够证明债权关系成立的证据分为:
1、自然人之间的借贷,证明债权成立的证据:
a、借款合同或者借条等能够证明借款关系的法律文件;同时,还要有
b、出借人的款项支付给借款人的支付证明,如银行的转账单等。
因为自然人之间的借贷是借款支付是借贷关系才生效的条件。因此上述两项证据构成债权成立的核心证据。
2、自然人与企业之间的借贷、企业之间的借贷等,不以款项实际支付为生效条件,因此只要举出借款合同或借条等证据,就能够证明借贷关系成立且生效。借款人抗辩借贷关系不成立的,需要鉴定双方所订立的借贷合同或借条是否真实,如确实,则债权成立。故债权人举证时,还可以举证证明借款合同的真实性,但这不是核心证据,特别是在债务人不对借款关系成立进行抗辩的情况下,这样的证据就多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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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纠纷的一般解决方法都是向人民法院起诉,运用合法的手段解决,那么在债务纠纷是诉讼中需要提交哪些证据呢?有哪些需要注意的呢?
一、债务纠纷诉讼需提交哪些证据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一般情况下,债务纠纷应向法院提供以下证据。
1、身份证明;
2、证明债务存在的证明(合同、收据、借据、欠据、协议、信件、电报等);
3、债务人偿还欠款及利息的证据;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债权债务是否存在鉴定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债权债务是否存在鉴定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