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无实际债权债务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无实际债权债务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无力偿还的债务公安能认定为诈骗吗?
首先、无力偿债和诈骗有本质区别
造成无力偿债的原因有很多,比如生意失败、疾病、突发变故等等。
诈骗则有明确的法律定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约定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这里要区别对待
其次如果题主只是借款给别人,别人目前无力偿还可以通过申请支付令或起诉等方式合理讨债,如果对方有诈骗意图,且题主手上有相关证据能够证明对方借款时就已经含有不想归还的意图则可以尝试报警,具体还要看金额,借款目的等一系列问题。
所以还是要区别对待
债务是纠纷,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来调整的。债权人与债务人是平等的主体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用虚构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称之为诈骗罪。诈骗罪由《刑法》来调整的,被告人必需承担刑事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曾联合发文,明确经济纠纷的案件公安机关不能介入。只能由债权人诉讼至法院,由人民法院立案审理。
债务人无力偿还债务,法院执行机构将会裁定“中止执行”。待机再行恢复执行。同时亦会将债务人(被执行人)列入“黑名单”!限制其“高消费”。
诈骗罪则是要承担刑事责任。
两者乃有本质的区别。
无力偿还一般属于民事纠纷公安机关不会介入更不回认定为诈骗。
诈骗罪时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使被害人自愿交出钱财的行为。是否构成诈骗罪,需严格按照诈骗罪的犯罪构成判断。
很多人有个误区,即只要是民间借贷,双方自愿,不写借款用途的合同,只写借条,欠条,就不会定诈骗,只能走民事。如果借款人虚构事实,大量借款,没有偿还能力,或借款时没有偿还意愿,只要证据取到位,完全可以定普通诈骗,很多案件即使他有偿还能力,但只要他没有偿还故意仍可以定罪,典型的就是虚构事实,向多人借款,然后玩失踪,3万5万的送进去也不少。
肯定是不能认定为诈骗的
能不能认定为诈骗,我们得了解清楚什么是诈骗罪,根据《刑法》规定,诈骗罪是故意犯罪、犯罪目的是: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犯罪行为是: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使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处分财产。
本案当中,已经明确了是债务,那么行为人在主观上是借钱或者欠款,并没有故意不还或者非法占有的目的,行为上大概率也不具有虚构事实的诈骗行为,行为当时更不可能是故意。
所以,无力偿还债务是不构成诈骗的,但有可能会被列入老赖名单。
如果在借款之前虚构了借款用途,隐瞒了自己无偿还能力的真相。并且将借款用于挥霍或者赌博的,构成普通诈骗。你可以收集证据去刑警队报案。如果对方借了很多人的钱无力偿还,可以构成集资诈骗罪,去经侦支队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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