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婚姻家庭普法讲解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婚姻家庭普法讲解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怎么看待娶离婚女带一闺女?
谢谢悟空问答邀。
相较于男方带孩子找一个单身女人,离婚女带一个女儿找一单身男人要好得多。
说实话,继父和继母在对待对方孩子方面,是有很大不同的。大多数的男人,只要认可了这个女人,带不带孩子无所谓,而且对孩子都不错,而女人则不然。这就是传说中只有坏继母,没有坏继父的根源。只要这个女人能持家过日子,一心一意的相夫教女,肯定是可以得到幸福的。
怕只怕女人带有先天眼镜,把男人对女儿的正常管教当做虐待,那就麻烦了。
孩子在成长过程中,不可能不犯错,作为父亲可以不管吗?而往往在这样的家庭,母亲对孩子都有点过分溺爱的,好像要补偿点什么似的,而这是今后二人发生矛盾的主要根源,所以,结婚前必须把这个事情说清楚,什么事情由母亲管,什么事情要由父亲说,这是最关键的。而作为继父,在教育孩子方面,一定要讲究方式方法,避免粗暴打骂。如此,才能有一个和谐幸福的家庭。
我国现今再婚家庭的队伍正越来越壮大,社会对再婚现象也越来越包容。再婚时一方带着子女或双方带着子女重组家庭的,也不是什么新鲜事。在现实再婚家庭中,有的情况是女方带着孩子再婚而男方是初婚,有的情况是男女双方都是再婚,女方是带着孩子过来,而男方的孩子是判给前妻了。我觉得,娶离婚女带一闺女,闺女不是重点,重点是男女双方的感情基础和男方的心态,有些情况下男方还得审视一下自身的条件。接受女方就意味着必须接受女方带来的闺女,正所谓爱屋及乌。如果心里上不能接受女方带来的孩子,就算勉强结了婚,婚内难免会因为孩子问题出现磕磕碰碰,闹得双方不愉快。所以对男方来说,选择和离婚女在一起就得包容她带来的小孩;不能包容就选择分手。如今这个社会离婚女带一闺女也好带一男孩也罢,也不见得就掉价了。
选择带一闺女的离婚女,对男方而言也要想清楚了,不能感情用事。这里涉及到两个关键问题,一个是经济负担问题,一个是孩子教育问题,由于多了一张嘴,生活方面的开支肯定要增加,如果男方没有这方面的心里准备,将来夫妻容易因孩子的花销问题产生矛盾,影响夫妻感情。再有就是家庭教育问题,因为不是亲生的,所以后爸的教育尺度还得把控好。轻了,可能没效果;重了,孩子他妈不乐意;都不管的话,孩子他妈又会说,后爸心里没有她小孩。所以这个后爸不好当啊。
感谢问答的邀请。
现在离婚率很高,很多女的离婚后都带有小孩。现在是一个男多女少的社会,很多条件不太好的男士,找对象都成问题。现在人的思想观念也开放了,没结婚的小伙子娶一个离过婚带小孩的女人也是很常见的事。只要两个人的感情好 ,男的不嫌弃女人的小孩。仍然可以组成一个幸福的家庭。
谢谢悟空相邀!
单身男娶离婚女带一闺女,这很正常的,只要离婚女嫁过来了就不要见异思迁、见风使舵就行了。现如今好男人很难找的,肯娶你为妻的好男人是不多见的,既然好男人接受了你,你就要珍惜来之不易的这份甜蜜的爱,多主动和男方父母说话、闲聊,多做一些家务活,这样,你和你闺女就不愁吃不愁穿了。
懒惰是女人的大忌。假如你命好进一大户人家去享福,你未能和男方父母沟通好,说话总不按规则出牌,得过且过,对之前的懒惰继续重演,不积极帮男方做家务活,吃饱了不洗碗,晾在碗槽里不闻不问,自己再次被男方扫地出门的可能!
因此勤快一点,这也是为你的闺女好,想让男方家尊重你,你就要做出表率,才能让男方父母打心眼里喜欢你。
一家人不是过着很融洽吗?女人二婚之前必须过脑梳理一遍,嫁人之后就不要把前夫家的阴影带进来,过去的事就让它过去吧,这对你来应该不是很困难吧!
离婚在现代社会不是稀罕事,很正常,女人离婚带一闺女好找对象,比带一男孩吃得香,只要两个人情投意合,心心相印,会幸福的。再说女孩长大了就嫁出去,男方负担轻点,如果是男娃,长大了要给买房子,结婚,管孙子,负担相对重一些
你好,我也是离异,现在社会离异的人很多。我现在追求的就是一离异带一男孩的女士。如果你是真的喜欢对方就不要去在乎她是不是离异,现在离异的和没结过婚的说透了就是只差两个国家公证的小本本。至于你说带一女孩,俗话说得好生父不如养父,你真心的对孩子好,孩子是感觉到的,长大后不还能亏待了你。不可能吧。至于外人怎么看不重要,你喜欢她,她也喜欢你,就足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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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散别人的家庭,这违法吗?
不邀自来。
什么叫“拆散别人家庭”?从法理上说,根本不存在纯粹的拆散别人家庭这种做法。人们常说的一方出轨另一方插足导致一个家庭解体,也不能说那个插足者是拆散别人家庭,因为没有出轨一方的内应,婚姻不可能解体,去离婚得俩人一起去吧?所以不存在纯粹的“拆散别人家庭”的人——尤其女人。
所以,从这个角度说,插足者和出轨者都没有违法,从立法和人权的角度说,一个人不因为结婚就被剥夺了爱别人的权利,所以允许离婚就可以了,没有违法。
那么有没有别的拆散别人家庭的情况呢?比如因为把人打伤打死,造成一个家庭解体?应该有!但是那应该从伤害罪或者杀人罪来界定,违法的行为不属于“拆散别人家庭”,没有这种说法。
说一下个人看法。具体违不违法不好说,但肯定在道义上说,这是不道德的,是被人唾骂耻笑抵制的行为。这样不道德的行为最好别碰,后果有可能很严重,害人害己。古人说人在做天在看,善恶终有报,天道好轮回,不信抬头看,苍天饶过谁。
拆散别人家庭是缺德,会遭报应的!别做亏心事,这样会寝食难安的。善待他她人,人这一辈子别做违背伦理道德的事,别做损人利己的事,别做违法的事,既不欠别人的感情债,金钱债,本本份份做个普通人,靠自己努力生活,心里坦然。
从严格意义上来说,不算违法,但属于道德败坏行为。但如果是重婚或是破坏军婚的就是违法。希望那些小三小四们检点自己的行为,约束自己的思想,多读点书,做些对国家对社会有用的事情,不要以伤害他人为快乐!
不仅违法也在犯罪!
为什么这样说?一,因为我们每一个人组成的家庭,都是在国家的法律前提下,合法的执行了国家的法律规定。这就使得合法的事情,就应该受到国家法律的硬性支持和保护。如果,国家法律不能以这样的形式履行了法律上的责任和义务,那造成我们每一家庭个人“名存实亡”的权利,也就是在置国家的法律于“滥竽充数”的毫无鸟用之中。
二,在国家法律前提下合法组成的家庭发生了被别人“拆散”之事,我们是绝不能把这样的丑恶事情,仅仅当成道德层面上的龌龊,再认为是社会上司空见惯的现象,而后却去依靠着社会人众言语上的谩骂和遣责,去达到制止或减少这些丑恶之事的发生。
如此之为,证明的是我们社会法制的空洞无实,社会道德的严重错乱,社会伦理的关系扭曲,以及我们这个社会在绝不要脸皮的无良和无耻,正让无恶不作的东西大钻了法律的空子,还在严重危害社会。
综合两点;毕竟,每一个家庭都是组成社会的一份子。只有每一个家庭的平安,才会创造了社会大环境的稳定,才会证明“依法治国”的确的务实之处。
要说他(她)们是“不仅违法也在犯罪”的理由;是因对方“拆散别人的家庭”,这已从法律的角度形成了故意在侵犯并损害了他人的私有权益,更涉及到个人的名誉,尊严,以及造成了以后严重的经济损失和精神上损害,甚至发生意料不及的恶性事件。
那如果我们的法律不能以“法律的名义”,去制止、打击、严惩那些“拆散别人家庭”的人,请问国家还要我们公民拿个“结婚姻”干嘛?国家还专门制定了“婚姻法”干嘛?
因此,对于“拆散别人家庭”的人,我们必须清醒的认识到他们对家庭和社会造成的极大危害,对法治建设中“依法治国”的目的造成的无比冲击。也就是说,他们不管用了什么样的手段和方法,只要他们是在“故意性质”地拆散了人家家庭,那他们就是在侵犯和侵害了“合法婚姻”下法律赋予的个人正当权益和尊严,他们在违法了更在犯罪。而这时候的国家司法部门就应当履行起法律的责任和义务,为受害人担当起公平与正义的天!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婚姻家庭普法讲解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婚姻家庭普法讲解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