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婚姻家庭77集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婚姻家庭77集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家庭成员指的是哪些人?出嫁的女儿算不算家庭成员?
关于家庭成员,目前并没有一部法律明确规定。这个要看你对“家庭成员”一词用来做什么而不同。比如,保险理赔,比如农村土地承包,再比如公务员填表,都不一样。纠结这个没有意义。具体问题具体对待吧。继承权和家庭成员之间的联系也不是对等的,不能由继承权推断出家庭成员构成。很简单,在一个户口本上与户主的关系是“其他”的,也是家庭成员,与家庭中其他人的关系可能不是近亲属。
家庭成员作为一般的概念来说,我认为存在大家庭和小家庭成员,对年长的父母来说,其家庭成员显然包括儿子,儿媳,孙子女,女儿,女婿,外孙子女。以户口本的人员作为家庭成员,显然不全面,如我家小孩因读书外迁户口,你不能说我小孩不是我的家庭成员吧。
现代的“家庭成员”概念,都是承接父系社会的续延。因此,出嫁女儿,不算家庭成员。
按照父系社会及法律概念,自己的家庭成员,包括父母、祖父母,兄弟姐妹。若自己已结婚,成员包括父母、妻子、祖父母、儿女等。
现家庭成员儿子女儿都是家庭成员!媳妇,女婿不算!从我国丧假中有明显的表述,公或婆逝去,单位是不给媳妇丧假的!丈母娘或丈人逝去,女婿同样沒有丧假!继承法中,儿子女儿是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而媳妇,女婿不在此列!民间大多认为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现在大多独生子女,已淡出人们的想法!
我感觉现在的家庭成员不是一个法律概念,在一起过日子的人就是。父母随出嫁的女儿过日子,生活在一起,那当然算。如果出嫁女儿一小家子过,父母随其他子女或者单过,那就不是了。不过,这也没有严格界定。
家庭成员是指出自一个老祖的父母妻儿孙辈所有成员,这是家法。国法是一个户口本的所有成员。出嫁女已经是人家媳妇了,是人家家庭中的一员,一个人怎能有两个户口?要在婆家当家做主,不在娘家当成员!这是农村习惯!
“婚姻是两个家庭的事,哪个家庭都很重要”,你认同这句话吗?为什么?
我认同这句话,婚姻看似两个孩子在过日子,其实双方父母很重要。经济条件成长的环境,还有父母的为人及孩子的教养等等都是潜意识存在于婚姻中,没有好父母培养不出好孩子,所以过去老话都讲孩子对象要知根知底,看老辈啥样,老祖宗的话是有道理的。
我认同,婚姻不光是两个孩子的,也是两个家迋的此点非常重要,中国的传统是讲究门当互对,乃至理名言,假如两个家庭有一方的父母不讲理胡搅蛮缠,两个孩子好的起来吗?所以做为父母只要两个孩子好己成家,双方都不要去干涉他们的生活,也不要去干涉对方家庭的事,只有这样孩子们才能幸福,否则适得其反。
现在很赞同这句话,年轻的时候觉得结婚是自己的事,只要自己喜欢就行,其他的人和事不用去想也不用管那么多,自己开心就好!
可是慢慢生活下来你会发现,婚姻不仅是两个家庭的事,都很重要,而且是两个家族的事,因为两边都是你至亲至爱的人,人际关系繁琐,两边的亲戚,姑姑嫂嫂,三姑六婆,左邻右舍每一个人你都要去了解适应,生活习惯,共同兴趣爱好等等。希望他们在相聚的时候能够彼此相处融洽,所以这也是自古以来要求婚姻“门当户对”的原因,不是一定要实力相当,但一定是有共同爱好,能够愉快沟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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