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婚姻家庭民法故事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婚姻家庭民法故事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2021年最新民法典对全家自愿签定分房协议是否有效?
您好!
看了一下题主给出的协议内容,从个人角度来看待,这份协议是有问题的。
全家人关于财产分割协议,是否有效,需要满足两个基本条件:
第一个条件我们暂时忽略,假设是题主全家人每个人真实意思。注意:签名、日期等,需为每个人自己签,不能代签。
针对第二个条件,有一个疑问(或者说提醒)、一个内容上的大问题。
协议中提到的安置房,是否完全为题主父亲的个人房产。其中没有提及母亲的信息。这一点需要题主自行确认。
如果房子属于题主父亲个人,可以忽略这一段。但是,如果房子本属于父母共同财产,就需要分两种情况提醒一下题主:
情况(一):如果母亲健在。这其中必须要有她的分配意见,母亲也必须要自愿同意、签字。
情况(二):如果母亲过世,而之前没有办理过继承手续。那就会比较麻烦:因为其他继承人(不知协议中提及的其他人是否为子女)本就已经有了房子部分份额继承权。如果他们不放弃,协议无效——因为题主父亲不能单独把全部房产做出分配。有两个调整建议供参考:
题主在协议中提到:老人的生养死葬由xx三人负责。这是有大问题的——违法。
怎么看作者烟儿用受虐儿童口吻发文求助,获多人打赏,被追问钱款去向后“失联”?
对于这件事儿,我觉得其实这个作者的出发点是好的,但是这个钱的数额太大,他没有经住诱惑,把它给贪掉了。而且从法律的角度来说,其实作者的行为是违反法律的,具体是违反什么法的话,我记得我之前看过一篇文章上有,因为我也不是学法的,所以对到底是什么法律我也不是很清楚。但是我认为这个事情的关键就在于作者是以这个儿童的名义写了这篇文章,而不是以一个旁观者的写的,这就造成了观看这篇文章的人潜意识的认为这是一篇给小孩儿捐款的文章,并且他在文章的最下面写了一句各位叔叔阿姨,请帮帮我吧!这样的话,所以他拿到的这篇文章的打赏,其实是看了这篇文章的人给这个儿童的钱,只是最后这个钱用在这个小孩身上罢了
对于此种行为,我只想说,这是抵挡不住的诱惑。1.生活的不易。通过撰写文章赚取生活费,但并不是你写了就会有收入的,要看文章的质量,看是否符合了大众的口味,还要看人家愿不愿意给你打赏以及愿意给你的打赏金额……这些都决定了自己及孩子的下个月生活质量。
2.数额太大了。面对从天而降的金钱,我想任何人都抵挡不住诱惑的,更何况你我都生活在一个物欲横流的社会。也许这十几万在你的眼里算不上什么巨款金额,可是对于一个生活在三四线城市的普通人来说,这个钱足以支付一所房子的首付了。
通过出卖自己的身体获得金钱的鸡或者鸭,不是同样受到了金钱的诱惑吗?还有甘愿被包养的男男女女们,很多很多这样的存在,他们靠的是身体,而文中的女子靠的是自己的才情和敏锐度。是她发现了这个事情报道了出来,是她撰写的文章让人们看到了这个受虐的小孩。否则世界每天都有悲剧发生,每天都有人患重病或者死去,你又怎会注意到这个不起眼孩子呢?不得不承认受虐待的儿童有很多。
3.她的出发点是好的。她说了,她没有想到会获得如此多的钱。不管她报道此事件的初衷是什么,但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她不是完全冲着金钱来的。只是在获得巨额的打赏后,她的心动了,她的贪念战胜了她的理智。
这是再正常不过的一件事儿。问个问题:假如捡到一个钱包,里面装有十万元,没有任何可以找到失主的线索,根本找不到失主,你是交给警察叔叔还是自己留着?
4.假如是给孩子募捐,应该写出孩子妈妈的联系方式或者银行卡号,不应该通过平台打赏的方式对孩子进行救助。
5.从此种行为可以看出报道者的生活条件也不是很好,并且不是真的具有爱心,否则她不会私吞孩子的救命款。既然不能全部拿出来,那么就请拿出一部分,应该是多部分对孩子进行救助吧,其他的就当作是报道者的稿费吧!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婚姻家庭民法故事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婚姻家庭民法故事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