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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何《傲慢与偏见》作者简奥斯汀,写下众多爱情故事,却一生未婚?
小说中的爱往往炙热,但现实生活往往狗血。因为有了对爱情的美好向往,才害怕面对现实的残酷。爱情来时炽热,婚后却是茶米油盐酱醋茶的平淡,是孩子教育问题的争吵,是家庭与事业平衡的纠结,如果简奥斯汀把精力都放在了这些事上,恐怕因为无法有后来更多的佳作了[笑哭]当然婚后幸福的故事很多,只是因人而异。另外近期回看了几部《傲慢与偏见》对电影,最喜欢1940年那部老版本的,不得不说那个年代电影的节奏和细节真的不输现在,推荐大家去看。
我喜欢读小说,年轻时,我读过不少外国小说,尤其真欢法国巴尔扎克,俄罗斯托儿斯泰等名人名著,也溜览过意大利文艺复兴时代卜丘迦十日谈等,但未曾读过傲慢与偏见,望介绍与🈯️教!
说嘴的买唱,拿笔杆子写作的,都头头是道,说的天花乱坠,真正搭理自己的事情就变样子了,总会判若两人,为什么?理论和实践经验有差距,干过那个事了,它才知道其中的奥奥秘,才会知道如何和人相处,《傲慢与偏见》这本书我没有读过,我只知道现在的若干人,理论很好,文才不差,可真要办实事了,就怯场了,或只想十全十美,只想那个完美无缺的东西,把人写成神仙,即漂亮又实惠,可能吗?
生活就是柒米油盐酱醋茶,生儿育女为人家,凭空想象的东西不好吃,也不好喝,只在心灵中来回浮动,人一定要实际一些。把握好自己有限的生命,去完成一生中应该走的过程就可以了。
世间没有完美无撼,人人都有缺点,人人都有不足,不是金钱就是权力,不是美男就是美女,都想要吗?不可能,世间再美好,不是你想要就要来的,欲望无止境,不可造次,权力至高无上,不是你想要就要的,说归说,做事可要按规律来,这才是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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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傲慢与偏见》的作者是英国女作家。她还出版了小说《理智与情感》,《爱玛》,《诺桑覺寺》等作品,写出了未受工业革命冲击时的英国乡村中产阶级生活和田园风光。对改变当时小说的庸俗风气起了良好的作用。
奥斯汀父亲是个牧师,母亲家境富裕,她沒有上过学,在父母的指导下阅读了大量文学作品,20岁开始写作,一生发表了六部小说,都是关于中小地主,牧师和恬静,舒适的生活的,所以作品涉及面较窄。
奥斯汀一生未婚,其实《傲慢与偏见》中丽萃的身上就有她的某些经历。
她21岁时爱上一个青年牧师,两人真心相爱。但她的父母不同意,要她去找一个更有经济实力的丈夫。而男方家也要攀一门高亲。在两家家长的极力反对下,两个年青人被迫斩断情丝。
后来有一个阔公子向简奥斯汀求婚,但是奥斯汀并不爱他,就斩钉截铁的回绝了他。
最后一生也沒找到自己所爱的人,因此终生未婚。
她沒有丽萃的好运气。
英国女作家简·奥斯汀,1775年12月生于英国汉普郡的史蒂文顿的一个教师家庭,兄弟姐妹八人。
简奥斯汀塑造的人物,无论是《爱玛》中的爱玛·伍德豪斯,《傲慢与偏见》中的伊丽莎白·本尼特还是《诺桑觉寺》中的凯瑟琳·莫兰,她们都朝气蓬勃、性情直率,同时自命不凡、感情用事,并最终通过理想的姻缘获得了她们想要的生活。
简·奥斯汀在二十一岁便不可思议的写出了《傲慢与偏见》,同时也成为她终身未婚的悲剧性伏笔。在她的笔下,我们读到了众多唯美的爱情故事,而她终生也未走进婚姻。我认为主要有以下的原因。
原因一:看破了爱情、看破了红尘
把爱情中的男女心理行为描写的出神入化,因为过于了解,所以没有欲望再去涉足。写作已经满足了她对爱情的欲望和想象。简·奥斯汀就像是一个精雕象牙的匠人,不厌其烦的把寻常琐事和普通人物表现得栩栩如真。
原因二:憧憬太过理想的爱情
简·奥斯汀创作的小说中,故事的结局大多都是圆满的,不论中间的过程多么曲折,但是她们找到了属于自己的爱情和婚姻。
而小说终究是小说,现实生活中哪有那么多合适的婚姻呢?两个陌生人从相知到相爱,也会有不断地磨合和适应,也会有世俗的偏见和妥协。也许在简·奥斯汀看来,现实中爱情并没有满足她所希望拥有的感情。
简·奥斯汀(1775年12月16日—1817年7月18日),英国著名女小说家,《最初的印象》《傲慢与偏见》《理智与情感》《曼斯菲尔德庄园》《爱玛》……一部部小说流传于世。
尽管奥斯汀的作品被比喻为“两寸象牙雕”,但是她仍然通过绅士太太们的日常对话交际来反映出了当时的社会百态,用幽默的语言来讽刺了惟利是图、爱慕虚荣的现象,通过喜剧性的场面嘲讽人们的愚蠢、自私、势利和盲目自信等可鄙可笑的弱点。
她也曾有过一段让自己难以忘怀的爱情,她给姐姐的信中曾经提到:“终于,这一天还是到来了,我将与汤姆·勒弗罗伊告别。而当你收到这封信时,一切都已结束。一想到这些,我不禁泪流。”也许,这也正是她终身未嫁的原因,也许从此以后,她再也没有遇见属于自己的爱情。
《傲慢与偏见》作为简奥斯汀最优秀的代表作之一,以其轻松幽默的语言描写了男女主人公的感情经历。这部作品表面看似描述多种类型的婚姻状态,实际上是暗示了当时英国社会女性意识的萌芽发展。而其中女主人公对待爱情和婚姻的态度,也可以看到作家的婚姻观。
简奥斯汀在书中就说到了“一条举世公认的真理”“有钱的单
身汉必定需要娶个太太”。伊丽莎白是《傲慢与偏见》中最杰出的女主角,是个具有深刻洞察力且敢于挑战传统礼教的女性。
在第一次舞会后,简和伊丽莎白谈论起宾利小姐的时候,简认为她们是些讨人喜欢的女人,还说到, “要是将来我们会觉得她不是个好邻居的时候,那才算我眼力差呢。”
但是伊丽莎白听了姐姐的话,心理可不信服。她只要想到宾利小姐在舞会里的那种举止,就知道他们并不打算要讨一般人的好。她比姐姐的观察力强,也更有主见,不会因为人家待她好就改变主张。这是伊丽莎白的倔强,何尝不是作家的倔强。
伊丽莎白认为婚姻应当建立在感情的基础上,为了财产、地位而结婚是错误的。所以当柯林斯向她求婚的时候,她说到:“我对你的求婚真是感激不尽;但是要我接受那是万万不可能的。我在感情上无论如何不能接受。”
她对待达西两次求婚的不同态度实际上反映了女性对人格独立和平等权利的追求。当达西在汉斯福向伊丽莎白求婚时,虽然他家财万贯,是很多女性梦寐以求的对象,但是想到他拆散姐姐和宾利的婚事,听到他那些傲慢无礼的话,她便果断的拒绝了这位有钱的单身汉的求婚。
如何跟信主的未婚妻相处?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公民有信教的自由,但必须是国家允许的宗教,还有不能违背法人的个人意志,强加于人。能否结婚跟是否信教没有必然的关系。你未婚妻拿这一点要挟你是不对的。这也要看你对"教"的认识。你从心对教不喜欢甚至反感,而为了婚姻勉强信教,那将来也是畸形的婚姻!反过来,你为了爱一个人而违背自己的意志,也未尝不可,但要有充分的思想准备,面对她的固执和冷漠!
首先我国有公民信仰的自由,然后再看你的信仰,如果你有信仰,那么你要做出选择,尽管信仰是没有冲突的,只不过她有要求而已。
我想你一定没有仔细看过《圣经》对基督教与,天主教没有了解。《圣经》里明确的指出:上帝造人,而女人是男人身上的一根肋骨所造,所造出的这个女人就是属于这个男人的。女人必须服从她的男人。
对于这样的信条,男人应该感到高兴,因为你的女人永远不能背叛于你,这是主的教义,既然她那么的虔诚,我想这个最基本的教义她不会不知道。
当你们结为夫妻是要向主保证的,也就是要在教堂里举行婚礼,在牧师的见证下结为夫妇。这对我们现今的婚姻家庭状况是个较好的兆头。
离婚率高涨,有个信主的老婆,起码在离婚的问题上,可以把主拿出来教育她,你说是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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