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婚姻家庭法治书籍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婚姻家庭法治书籍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有谁知道有哪些法律类相关的小说吗,可以推荐一下吗?
文史局作业 小说
朱明勇的《无罪辩护》:2015年著作的此书被评为最畅销法律类图书,这是一本真实经历汇总而成的律师手记,本书中所述案件 符志平的《鱼石》:是一部关于法律人的职场小说,讲述了大时代背景下法律职场人的故事,作者想通过《鱼石》告诉读者:中国真正实现依法治国之日,就是百姓开始幸福小康生活之时。 美国约翰·格里森姆的《法律事务所》是一部快节奏的小说,涉及到国际财务、法律及件件骇人听闻的谋杀案。
有关法律的小说如下:
《在法的门前》是卡夫卡的小说《审判》中提到的一个故事。小说的主题可以用两个字来概括,即"找法"。那么,"法"究竟是什么呢?在这里,卡夫卡以抽象的形式,把"法"既看成是资本主义社会的法律,又看成是人们所追寻的公理和正义。
《天使的愤怒》小说描写了一位正直而富有才华的青年女律师的奋斗、爱情、堕落和幻灭的生活经历。小说以曲折的故事,描写了金钱、权力、爱情和法律之间的纠葛,细腻地刻划了女主人公詹妮弗·帕克复杂和矛盾的心理活动。
《水浒传》中,林冲写过休妻书,休妻书有法律效力吗?它相当于现代的离婚协议书吗?
休书是中国古代男方向女方解除婚姻的一种单方契约。它具有法律效力,受封建社会法律认可和保护。它是封建社会重男轻男的产物,是岐视妇女的一种不公平不公正的行为。为什么这么说呢?一是男方的单方面行为,无需经过官府同意,不管女方愿不愿意,都得离开男方家庭。
二是没有共同财产和财产分割,不管女方有多富,嫁妆有多少,休书一出,拿不到男方一文钱,就得净身出户。
四是女方被休回娘家,多数娘家人不问青红色白认为是女儿的不是,是家庭的耻辱,被家人和家族看不起。那这女子以后的日子就不好过了。
休妻书是封建社会的糟粕,新中国成立后就废除了这一陋习,中国女性也从此站立起来了,男女平等,自由恋爱,让女性从封建的禁锢中解放出来。
首先,我们来讲一下《水浒传》的历史背景吧!
水浒传全书描写北宋末年的故事。是中国四大名著之一,全书描写北宋末年以宋江为首的108位好汉在梁山起义,以及聚义之后接受招安、四处征战的故事。《水浒传》这本书在描写梁山108位好汉中最能说明“逼上梁山”的当属豹子头林冲。
林冲休妻是在一定的背景下不得不做出来的行为。当然,评价不一,有一些说法是林冲懦弱,有一种说法是林冲为了保全妻子,我个人见解是林冲是为了保全妻子而做的一个艰难决定。在那个历史背景下。一个人犯了重罪全家是要受到牵连的。林冲的目的可能是想做到“家破人不亡”吧!
在中国古代法律、礼制和习俗当中规定夫妻离婚时所具备的七种条件,当妻子满足其中一种时,男方便可要求休妻。当中的七种条件也就是常说的七出之条:不顺父母、无子、淫、妒、有恶疾、口多言、盗窃。在那个封建社会男尊女卑的大环境下男人是有很多的主动权的。基本上休妻是男人说了算的,并且朝廷也是认可的。所以说林冲的休妻书有法律效力的。
那么林冲的休妻书和现代的离婚协议书有相同之处也有不同之处。相同之处是形式上两个人在法律层面上已经不是夫妻了。而不同之处在于古代休妻书是男方强加给女方的,女方是没有反抗或者是讨价还价的权利的,现代的协议书顾名思义就是在两个人协商好了统一的意见后形成的一种协议,是双方都认可的情况下签订的。
还有一个本质的区别是:离婚协议书还不完全算是有法律效力的一个东西,需要到法院进行审核有效才算是达成了离婚协议,并且需要领取离婚证才算是真正离婚成功。而休书基本上就是只要男方做出这个决定并且形成文书传给女方就已经形成了离婚的事实!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婚姻家庭法治书籍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婚姻家庭法治书籍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