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婚姻家庭维权培训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婚姻家庭维权培训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作为妻子如果遭遇家暴你是忍气吞声还是依法维权?又该如何取证?
很荣幸能回答这个问题。
随着社会生活速度加快,人们的生活工作压力过大,家庭暴力现象不断增加,再加上一些女性为了维护家庭完整,考虑到孩子等多方面的因素,往往选择忍气吞声,这就间接的增加了家庭暴力的发生率。
对于家庭暴力的情况,个人感觉要依法维权,不要选择一味地忍气吞声。当遇到家庭暴力的时候,首先要学会保护自己,把自己的损害降到最低,然后用手机等物品把自己的伤照下来,等于是间接的固定证据。接着夫妻双方心平气和的谈一下,也是给夫妻双方最后的一点希望,如果以后没有发生这种情况,那么及时给自己也是给对方一次机会。如果以后还是会发生这种情况,那么建议在第二次家暴后就选择报警,有人会说让一让二不让三,给他两次机会吧,但是我可以明确的告诉你,一般是有一有二就有三,报警后有民警进行处理,如果感觉夫妻还有感情,那么给他最后一次机会,如果夫妻没有感情了,那么千万不要委屈了自己。
虽然古语说宁拆十座庙,不毁一桩婚,但是你可以考虑一下,孩子看到父母经常吵架,而且经常动手,孩子的心理会怎么想,对孩子的影响可能会更大,所以如果实在过不到一起,还不如趁早分开,对双方对孩子都可能更有利一些。
以上是自己的一些见解,可能有不当之处,请谅解。
你是什么样的性格,决定你有什么样的婚姻。遭遇家暴,你若不维权,将会一直被家暴。建议向当地村(居)委会、妇联、派出所等求助。诊疗记录,家暴影音资料、证人证言等,都可以作为证据。
按国家家暴的法律有关规定,再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保护妇女的法律规定进行报案。
当遇到家暴时,首先重点是提供证据,那就要取证,本人无法用手机拍视频,只好报警,报警前保护好现场和行凶的物证,让警察来取证立案。同时向当地妇联联系,把家暴的证据(医院病历检查报告单)递交给妇联。
当派出所和妇联处理完后,你可以向当地的人民法院递交离婚诉讼材料,向法院起诉离婚,离开伤心地。
面对家暴的男人我不会忍气吞声,只要打我有机会第一时间报警,并保留证据和现场。如果造成严重的人身伤害并诉讼法律要求赔偿,搬出这个地狱和伤心的家,毅然决然的提出离婚,远离没有人性的恶魔,过有尊严的生活。
这个很简单!等他打完,立即报警!警察叔叔会给你留下确凿的证据!然后上法院起诉!
决不要忍!也不可原谅,因为这种打老婆的人是改不了的!有了第一次,就会有第二次!所以,只能无可奈何花落去!
家暴有几种情况 如果自己没有错 没有大错 也就是出轨这种错误 那就直接离婚 没有办法拍视频 身上的伤总可以拍到的 可以作为离婚分割财产的证据;如果是女人出轨 就应该被揍!要么忍气吞声 要么直接离婚!
研究生导师孩子结婚,让我们有时间的话去帮忙,导师说我们谁也不能出钱,出钱她就是犯错误了,怎么办?
研究生导师孩子结婚,让我们有时间的话去帮忙,导师说我们谁也不能出钱,出钱她就是犯错误了,怎么办?笔者觉得,导师言谈和做法非常得体与正确,让有空闲的学生去帮忙,不得出钱,没有任何毛病!为何这么说呢?我讲三点理由:
首先、“师徒如父子”,在老师特别忙时,学生有时间去帮助一下,是人之常情。师生情谊真的不是金钱能够衡量的!过去,人们常说“一日为师,终身为父”,这当然有点过了,但是也说明了师生关系的不一般,是很亲近的人际关系了;现在,人们更讲究“亦师亦友”,老师与学生之间,既是教与学的师生关系,又是相互促进、互相尊重的友谊关系,比较倾向于那种“君子之交淡如水”的境界,不能拿钱来说事。导师孩子结婚,肯定事情不少,到处都需要人手帮忙,作为学生,有时间和空闲就去帮助老师操持一下,替老师分忧解难,这是起码的人之常情,会让老师感到特别温馨和欣慰;但是,学生出了钱,事情就会变味,成为变相地老师敛财手段了,这不仅冲淡了师生情意,而且还置老师于违法违规违纪的境地!所以,学生最好还是听老师的话,不要把师生关系世俗化,有时间多帮助老师操持一下,比出多少钱都有意义!
其次、学生是纯粹的消费者,没有自己的经济收入,老师拒绝学生出钱,不是矫情。不管是中学生、大学生,还是研究生,都是纯粹的消费者,多数情况下都是花费父母的血汗钱,暂时还都没有自己的固定经济来源与收入;导师孩子结婚,让学生有时间去帮忙,不允许任何学生出钱,这绝对不是矫情,因为导师更能理解学生的求学不易!笔者作为多年的教育教学一线老师,也多次遇到过这样的事情,从经济上来说,只有老师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事情,没有让学生经济上帮助老师的道理;因为老师是有固定经济收入的,学生是纯粹的家庭消费者,两者在经济上并不平等,人情礼节也是讲究“礼尚往来”的,让没有任何经济能力的学生出钱,这本身就不公平。从身份地位上来讲,老师处于更加优势和主动的地位,而学生相对要弱势和被动一些,如果老师接受学生出钱,那么借机敛财的嫌疑就非常大了!
再者、国家禁止教师利用职务之便敛财,导师孩子结婚,学生出钱真的就是让老师犯错。在2018年11月,教育部印发《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明确新时代教师职业规范,划定基本底线,深化师德师风建设;教育部划定的这些职业规范,被业界称之为“师德红线”十条,老师有任何“越线”行为的,都将要受到严惩!在师德师风“红十条”中,第八条是真的规定的: 索要或者违反规定收受家长、学生财物的;开展或者组织参与针对学生的经营性活动,或者强制学生订购教辅资料、报刊等谋取个人利益的。导师孩子结婚,可以让有时间学生去帮忙,但是不许学生出钱,是非常正确的选择,既体现了师生情深,又是模范地遵纪守法,学生们就不必再纠结了,总不想让导师犯错受到惩处吧!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研究生导师孩子结婚,让我们有时间的话去帮忙,导师说我们谁也不能出钱,出钱她就是犯错误了”,导师的做法无可挑剔,不仅很好地照顾了师生情感,而且也不让自己置于“瓜田李下”的嫌疑之中,大家何乐而不为呢!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婚姻家庭维权培训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婚姻家庭维权培训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