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婚姻家庭的效力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婚姻家庭的效力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2021年最新民法典对全家自愿签定分房协议是否有效?
您好!
看了一下题主给出的协议内容,从个人角度来看待,这份协议是有问题的。
全家人关于财产分割协议,是否有效,需要满足两个基本条件:
第一个条件我们暂时忽略,假设是题主全家人每个人真实意思。注意:签名、日期等,需为每个人自己签,不能代签。
针对第二个条件,有一个疑问(或者说提醒)、一个内容上的大问题。
协议中提到的安置房,是否完全为题主父亲的个人房产。其中没有提及母亲的信息。这一点需要题主自行确认。
如果房子属于题主父亲个人,可以忽略这一段。但是,如果房子本属于父母共同财产,就需要分两种情况提醒一下题主:
情况(一):如果母亲健在。这其中必须要有她的分配意见,母亲也必须要自愿同意、签字。
情况(二):如果母亲过世,而之前没有办理过继承手续。那就会比较麻烦:因为其他继承人(不知协议中提及的其他人是否为子女)本就已经有了房子部分份额继承权。如果他们不放弃,协议无效——因为题主父亲不能单独把全部房产做出分配。有两个调整建议供参考:
题主在协议中提到:老人的生养死葬由xx三人负责。这是有大问题的——违法。
夫妻一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其法律效力如何?
对于这个问题,关键是要看夫妻一方到底是要买房还是要卖房?因为题目当中只是说夫妻一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而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既有可能是买房也可能是卖房,而买房和卖房作为夫妻一方而言,能单独做主的权利是不一样的。
比如,如果夫妻一方背着另一方私自购得了一套房产,那么通常这种情况下,不论他动用的是夫妻一方个人财产还是共同财产,一般情况下,另一方配偶不会持异议,因为一般来说,买房不会对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造成什么损失,即便一方是对外借债,或者是用共同财产所购买的,但所购买的房屋依然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这种情况下,一方可以自行做主,也不会认定为无效。
但是如果一方是擅自出售房产,那就要另当别论了,首先要看夫妻一方出售的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必须要征得另一方的同意,因为该房产不是属于一个人的,应当是双方的,所以在处分的时候应当双方协商一致,在另一方不知晓的时候擅自处分属于侵犯了另一方的合法权益,假如另一方追究下来,是可以要求确认该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
但是如果房屋买卖合同被确认为无效,而使买房人遭受损失,那么需要看具体的情况,看看是否可以追究夫妻乙方的违约责任,或者看看买房人是否属于善意取得,能够获得该房屋的产权,这个需要看具体的情况,不能一概而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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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房产在百姓家庭中占据上风,几乎占据家庭财产份额的百分之八十左右。很多“富人”把手中的“闲钱”几乎都投资在房产中。而刚需的平民百姓,为了购置房产,耗尽了所有积蓄,很多家庭的幸福因此被“绑架”。陷入漫长的还贷模式中。因此,对于买房时的房产证上的权利人也会深思熟虑。
面对问题“夫妻一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其法律效力如何”?这个问题要把“买”与“卖”拆开来解答,才能让题主容易理解。
第一:夫妻购买房屋。不论谁签署购买合同,房产证上的名字是谁,其最终的法律效益都是同等享受。财产都是共有。这是婚姻法明文规定,谁也改变不了。
如果由夫妻双方任意一方签署的购房合同,房产证上就只有一方的名字。房产如果要出售的话,由房产权利人一人签字确认即可,不需要另一方出面签字确认。签署的房屋买卖合同具有法律效力。
第二:房产是正在出售的物业,也就是卖的房产。主要看房产证上的房产权利人是不是共有。如果房产证上的权利人是双方的名字,就是共有房产。这样的共有房产,任何一方单独签署的买卖合同都无效。必须夫妻双方一起签字确认才具有法律效力。
第三:如果是夫妻联名的房产,需要卖出。而另一方因为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出面签字确认买卖合同的。不能出面的一方可以在当地的律师事务所做一份全权委托公证书给另一方,这样房产的买卖交易就可以一方签字确认,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分享观点)!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婚姻家庭的效力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婚姻家庭的效力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