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婚姻家庭最新状况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婚姻家庭最新状况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婚姻是两个家庭的事,哪个家庭都很重要”,你认同这句话吗?为什么?
对于这个观点我持认可态度 按古代三纲五常来讲,妇入夫门 忠惠贤良 以男方家庭为主的思想较重。人类文明发展至今 婚姻观 家庭观更趋向平等 互联 互尊 互助方向发展。面对现代家庭结构的变化 无论是丈夫还是妻子 在原来各自的家庭都是重要成员之一 甚至因为众多家庭都是一个孩子 更加导致我们每个人都是父母的依托 家庭未来的支柱。所以婚姻让两个陌生人组成新的家庭 其实是两个家庭组成可更大的家庭 双方的父母都是我们承担赡养义务得对象 而且两和家庭的幸福稳定也直接影响着夫妻小家庭幸福荣辱。老话都说养儿为防老 这个社会的“儿”,已经不外仅仅指代男性,准确讲应该是父母的孩子。所以无论是孝道 还是家族的荣辱与共 我们作为婚姻幸福生活里的享受者 同时也要担当两个家庭休戚相关的责任。愿天下家庭:和睦 安康 幸福 [祈祷][祈祷]
我认同这句话,婚姻看似两个孩子在过日子,其实双方父母很重要。经济条件成长的环境,还有父母的为人及孩子的教养等等都是潜意识存在于婚姻中,没有好父母培养不出好孩子,所以过去老话都讲孩子对象要知根知底,看老辈啥样,老祖宗的话是有道理的。
现在很赞同这句话,年轻的时候觉得结婚是自己的事,只要自己喜欢就行,其他的人和事不用去想也不用管那么多,自己开心就好!
可是慢慢生活下来你会发现,婚姻不仅是两个家庭的事,都很重要,而且是两个家族的事,因为两边都是你至亲至爱的人,人际关系繁琐,两边的亲戚,姑姑嫂嫂,三姑六婆,左邻右舍每一个人你都要去了解适应,生活习惯,共同兴趣爱好等等。希望他们在相聚的时候能够彼此相处融洽,所以这也是自古以来要求婚姻“门当户对”的原因,不是一定要实力相当,但一定是有共同爱好,能够愉快沟通的!
结婚,就是两个家庭的结合。
谈恋爱的时候,两个人商量着办一件事就可以了。
考虑结婚的时候,很多事情就已经上升到两个家庭这个层次。
其实我相信,很多情侣都折在彩礼,婚礼,度蜜月等一系列的事情上了。
因为这就是两个家庭价值观的第一次碰撞。
一家希望大摆宴席,一家希望一切从简。
一家希望租借婚纱,一家希望购买全新。
一家希望出国旅游,一家希望国内玩玩。
等等细节问题会像滚雪球一样越滚越大,最终砸到本就新建的小木屋。
一瞬间,雪花、木片飞落一地,什么都没有留下。
我认同,婚姻不光是两个孩子的,也是两个家迋的此点非常重要,中国的传统是讲究门当互对,乃至理名言,假如两个家庭有一方的父母不讲理胡搅蛮缠,两个孩子好的起来吗?所以做为父母只要两个孩子好己成家,双方都不要去干涉他们的生活,也不要去干涉对方家庭的事,只有这样孩子们才能幸福,否则适得其反。
那是肯定的,你组合小家庭首先要得到两个大家庭的认可,只要有一方家庭不同意,就算勉强组建小家庭,生活上也过得很纠结,我有个同事就是这样,由于女方家庭看不上这个女婿,但女儿非他不嫁最后勉强结婚,婚后每次去丈母娘家都不待见,还经常在她女儿面前唠唠叨叨,搬弄是非,挑拔离间,她女儿听多了就信已为真,开始对这个老公不是吵架就是发火,最后以离婚来结束这段婚姻
《民法典》出台后,婚姻家庭规则迎来了哪些新变化?
《民法典分则各编·婚姻家庭编草案(一次审议稿)》(以下简称“婚姻家庭编草案一审稿”)第八百五十四条规定“登记离婚冷静期”制度,在此一个月的“离婚冷静期”期间,任何一方可以向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申请。此规定意在减少草率离婚、冲动离婚,完善离婚制度,稳定婚姻关系,维护社会安定。然而,本条的内容依旧引发了广泛的社会讨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杨立新教授和蒋晓华博士研究生在《对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草案规定离婚冷静期的立法评估》一文中就此进行了探讨,界定了离婚冷静期的概念、总结了我国试点经验,并对上述条文进行了评估,最后就完善我国登记离婚冷静期制度提供了相应的立法建议。
大家好,这里是中国网四川视窗,很高兴回答这个问题。目前两会已经结束,民法典已被通过,那么对于婚姻家庭问题,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对婚姻法以及继承法的修改,将影响到每个人。
1.疾病作为婚姻无效的事由被删除,变为不如实告知可撤销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 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
第一千零五十三条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2.亲子关系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确认
第一千零七十三条 对亲子关系有异议且有正当理由的,父或者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或者否认亲子关系。对亲子关系有异议且有正当理由的,成年子女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亲子关系。
3.关于离婚冷静期的规定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 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间届满后三十日内 ;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4.想离婚又多了一条路径——分居满一年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 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调解无效的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 ,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 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婚姻家庭最新状况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婚姻家庭最新状况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