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婚姻家庭新型案件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婚姻家庭新型案件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湖南一女子为还赌债,与5个男人登记结婚,被判三年,怎么回事?
湖南一名童姓女子为偿还赌博欠下的债务,在网上结识5名男子,与他们在不同地方分别登记结婚,以骗取彩礼等财物。湖南张家界慈利县法院日前开庭审理童女重婚罪、诈骗罪一案,一审数罪并罚判囚3年半,并处罚金1万元。
法院指出,2009年,童女与江苏省新沂市刘一(文中男性均为化名)登记结婚,因感情不和于2011年2月离婚。2012年5月,童女在网上与江苏省阜宁县许二结识半年后,在江苏省阜宁县民政局登记结婚,接受许二彩礼8300元。
2013年3月27日,童女在网上与江苏省新沂市何三结识1年后,在未与许二解除婚姻关系的情况下,持与刘一离婚手续,在湖北省黄冈市民政局登记结婚,后生育一子。
2016年3月4日,童女在网上与安徽省郎溪县费四结识数月后,持与刘一离婚手续,在安徽省郎溪县民政局登记结婚,骗得现金1万元,并于结婚翌日借机离开,所得现金均用于归还赌债。
2018年7月25日,童女在网上与河北省衡水市阜城县吕五结识几日后,持与刘一离婚手续,在河北省衡水市阜城县民政局登记结婚,骗得现金1万元,并于结婚第3日借机离开,所得现金均用于归还赌债。
2018年12月12日,童女在网上与湖南省慈利县邹六结识数月后,持与刘一离婚手续,在湖南省慈利县民政局登记结婚,获得价值25060元金项链一条,并于结婚第3日借机离开。所的项链被童女抵还14000元赌债。
同时坐拥5个老公!湖南这个女子靠“一本离婚证”与五个男子结婚,坐收彩礼还赌债。这真的是颠覆我的三观,不由得感叹一句:世界之大,无奇不有啊!
近日,湖南张家界慈利县人民法院云开庭审理童某某重婚罪、诈骗罪一案,一审童某某被法院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案件的本质:
这是一起典型的犯罪分子利用网恋、闪婚、婚姻登记机关未查询婚姻状况等综合因素而实施的犯罪。
我们该如何避免这样的问题:
一:都是成年人了,基本的判断能力还是要有的。我们在结婚之前应该要应加强婚前了解,对网恋、闪婚等持谨慎态度,不给犯罪分子实施诈骗可乘之机
二:婚姻登记机关应将查询当事人全国范围内婚姻状况作为婚姻登记的必经流程之一,在行政审查上从严实施管控。
总结: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在利益面前,我们不要铤而走险,法律无情,挑战法律的威严只会害人害己,这一案件给我们敲响了警钟!
如果看待山东德州23岁女子因不孕被婆家虐待致死案?
1997年出生在德州方庄村女孩方某洋因不能怀孕,被丈夫、公婆殴打,包括用棍子打其头部、肩膀和腿部;拽其肩膀致其头部、膝盖和手磕到地面;用木棍打方某洋的后背、腿部、臀部并让其罚站等。2019年1月31日,遭遇长期家庭暴力的方某洋死亡。
一审判决被告人张某林犯虐待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被告人刘某英犯虐待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被告人张某犯虐待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被告人均附带民事赔偿责任。
受害者家属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德州中院,德州市中院发回重审。
本案争议焦点是导致方某洋死亡到底属于虐待罪还是故意伤害罪。
虐待罪的特征:虐待罪,是指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以打骂、捆绑、冻饿、限制自由、凌辱人格、不给治病或者强迫作过度劳动等方法,从肉体上和精神上进行摧残迫害。
虐待罪量刑标准:
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故意伤害罪量刑标准: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从方某洋长期遭受婆家包括丈夫在内的击打头部这一特征上可以看出,显然己经超出了虐待罪的范畴,涉嫌故意伤害罪,更适合于虐待罪和故意伤害罪合并量刑。
从本案中让我们看到现在还是固守着传统观念:妻子生子延续香火,养儿防老;妇联对处于弱势的妇女关注度还不到位;娘家人把嫁出去的女当成泼出去的水,完全可以支持她走离婚这条路,帮助女儿脱离苦海。
我们先来看看整个案件的具体情况:
受害者阿芳1993年生,自2018年7月以来,阿芳因为无法怀孕,遭到夫家长期的虐待及殴打,直到2019年1月31日,阿芳被打死。鉴于被告人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并自愿预交赔偿金5万元,决定从轻处罚。法院一审判处其公公张林(化名)犯虐待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婆婆刘英(化名)犯虐待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而其丈夫张某犯虐待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这个事件的整个过程真的让我感到我非常痛心和遗憾,一是为受害人遭受长期的虐待并且因为三名嫌疑人的残酷殴打而不幸去世感到痛心和遗憾,二是为三名嫌疑人如此恶劣的犯罪行径没有得到应有的惩罚而感到痛心和遗憾。
下面我来具体谈谈我对此时间事件的几点看法和疑问:
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关于故意伤害的解释: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近日,山东某法院审理了一桩案件,公婆和丈夫长期虐待方某,殴打、罚站、不让吃饭,致使方某死亡。依法判处3名原告1年到3年徒刑,民事赔偿金5万元。
方某今年23岁,智力有些迟钝,3年前嫁给了张某,因为她迟迟没有生育 ,张某和他的父母用木棍打她,大冬天的让她站在室外,几天不让她吃饭。
张家人对方某娘家人说,方某外出打工了,3年不让她回娘家。无休止的殴打下,方某不敢反抗,只能哀求“别打了,我听话”,原来,方某高1.6米,体重150斤,临死前,体重不到70斤,瘦成了皮包骨头,伤痕累累。
网友评论:这都什么年头了,还搞“打倒的媳妇,踹倒的面”那一套,一条人命就值5万吗?
还有一些女网友说:原来公公婆婆挂在嘴边的那句话,把儿媳妇当女儿待,就是忽悠人的。
(方某小时候和母亲合影)
@五哥聊情感 有话说:
女孩子嫁到婆家,就是一家人了,‘怎么能这样对待自己的家人呢?这个女孩子不孕,原因可能是很多方面的,很可能是你家儿子的原因,就算是儿媳妇的原因,可以想办法调理的,哪个女人不能生孩子?你打她骂她,就能生出个一儿半女?
我们遇到一只流浪狗或猫,都能有些怜悯之心,这可是个人啊,当初没有出嫁前,在娘家也是父母的心头肉,如果是你的女儿,出嫁到婆家,遇到这样的遭遇,你有什么感受?要将心比心。不能做到当做女儿待,起码要把儿媳妇当人看。
我和妻子结婚之前,她在家是独生女儿,什么家务活都不会干,结婚后,我母亲基本上不要她干什么家务,都说:你在学校那么忙,累的不轻,这点活都不够我干的,全当锻炼身体了。往往都是她们娘俩争抢着干家务。
结婚时160斤,被虐待致死前60斤,两年时间丈夫,婆婆,公公串通一气,将儿媳折磨到死。这位女子也是可怜,父亲早亡,母亲也是精神疾病。而她因为早些年跟同村男子在一起,人流导致无法怀孕。
丈夫一家为娶她,也欠下债。而这公公,喜欢嗜酒,每次喝完酒都喜欢打儿媳。觉得娶这个儿媳,不仅赔钱而且还生不出孩子。一家人都是一样的,觉得生不出孩子就是废物一个。公公还提出不给饭吃的意见,很快得到一家人的采纳,经常是一天一两顿的伙食供给才会让体重暴瘦。
临死前,公公婆婆依然让儿媳去干活。不干活就用木棒打着干,最终还是没能抗住,离开这个世界。丈夫作为最该保护妻子的人,却没有尽到责任。而是抓住妻子不能生育,与其他人有染,全家人欠债娶回家等原因,对其不管不顾。
这样的传宗接代,有什么可以继承么,是顽固不化的思想,还是说世袭的贫穷。无论是哪一种,显然都是悲剧的。同时也暴露出农村婚嫁里,还是存在着:“生不出孩子就是废物。”这类的思维,而且根深蒂固。
从整个事件的过程来看的话,应该是这位家庭他们的思想当中仍然有着一些传统的观念。
不能怀孕完全可以领养一个孩子,没有必要去对这位女孩子进行毒打,并且让她丧失生命这样的人性已经被暴露的丑陋不堪了。
可以说这样的家庭真的是没有这人性,如今现在的科学很发达不能生育完全可以去医院查明,并且采用一定的治疗措施也许可能会怀孕。
有时候面对这样的事情,一个女孩子可能真的没有办法来保护自己,但是遇到这样的家庭确实是他们的人性问题。
并且这个家庭长期对女孩子进行虐待,甚至是惨绝人寰的一种方法,真的是太不应该了。如果他们家中有一位女儿在也遭受这样的虐待,相信肯定是不同意的。
有时候家庭暴力确实不能够解决问题。这样的家庭应该受到严厉的法律制裁,并且要对他们进行批评和教育。
与其说他们没有思想道德,倒不如说它们是人性最丑陋的表现。其实这样的事情在其他的地方很有可能,也存在,但是希望他们能够更好的来对待自己家中的每一位成员。
永远不要被道德绑架,更不要被人性所左右。
结婚讲究门当户对彼此有共同见解和思考,女方太过于比男方有钱会是什么结局?
谢谢邀请!门当户对曾一度被批判,被认为是一种阶层歧视,从古至今打破阶层壁垒最终收获爱情的文学作品也比较多。
而事实证明门当户对才是一种比较明智的婚姻选择,特别是女方比男方过于有钱过于优秀这种,所带来的不利因素也会更多
比如最近发生的泰国孕妇坠崖案,就不仅仅是图钱还图了命。
孕妇王女士身家上千万,经不起凶手俞某的一再求婚,没有事先考察俞某的基本情况,就匆忙的跟俞某闪婚。
可这桩门不当户不对的婚姻,带给王女士的却是一生的噩梦。
王女士能想象出的恶可能都没有她所经历的恐怖,她可能怎么也想不到,她的丈夫在她还怀着他的骨肉的情况下,无情的将她推下悬崖。
如果她更世俗点,更坚持门当户对点,可能她一生都不会有这种经历。
这可能是有钱女人的宿命吧!她们的情感里,就无法有纯粹。都无时无刻不与金钱相关,特别是找比她们差很多的对象,说不为了钱,都几乎不可能。
但比图钱更可怕的是,图命。这就是一桩门不当户不对的婚姻结局。
个人认为,婚姻的基础是建立在信任,自愿的基础上。如果两个人相爱,愿意接受对方的一切,那么女方比男方有钱并不能影响婚姻质量。所谓“门当户对”这是比较老的说法了,难道两个人情投意合就因为要讲究门当户对就该分开吗?两个人的性格,社交能力,经济能力是可以互补的。
我有一个同学,他家是农村的,几辈人靠种地维生。同学那年高考报的志愿是医科大学,但由于家庭条件所限,没有能如愿求学。后来他外出跟一个师傅学做了装修,因为他脑袋好使,学的也快,后来就自己邀了几个人单干。不久后遇到了现在的爱人,一个比他小两岁,但家里特别有钱的女孩。他是想上学没条件,女孩是有条件就是不想上学,但不知道为什么,女孩就是喜欢他,在女孩的帮助下他拥有了很多客源,接了一些大业务。后来他们自然的走到了一起,现在孩子都三岁多了。
如果两个人真心的想在一起,女孩条件比男孩好,那女孩家就帮帮男孩;如果男孩条件比女孩好,也可以扶持一下女孩家。门当户对的思想也需要因地制宜!
愿天下有情人终成眷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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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呀,难说。总体看来这种情况极为罕见。恐怕是提问杜撰起来的。不过说到这儿了,就题答题说一点自己的看法。一男的肯定不好过。男人最好別接这个茬儿。否则会自卑痛苦一辈子的。不过也例外。据说从前有一个女大官儿世界有名,谁敢高攀呢?这时她的祕书是一个特别优秀的英俊小伙子,才貌双全,于是两人日久生情好上了,走到了一起,成了一段世界佳话,广为流传呢。不过仅此一例,並未有二,男人们还是别太想好事儿了,那些有钱有势的女人不是你的菜,还是找一个门当户对的踏实点儿。老汉说的未必对,供大家参考,特别是没有老婆的小伙子们上点儿心呀。哈哈……
谢小秘书之邀!
而此题之中的"门当户对″或许是跟热恋与婚姻有着直接的关系!有人用讽刺的话语所对这种性质产生的不满,那是因为人生"自我″还有一双手,一个智慧付与奇迹的出现,"坐吃山空″,无论是有多少家产和金钱物质的给与,在人生与爱情之间只是贪荽和虚伪的失败!不错,为人父母所产生研究的心理莫过于当下,父母所研究子女婚姻之间的幸福可以理解。"门当户对″只是看似当下的拥有,但更重要的是"美与丑心理和偕和良善,物质与金钱总不会买到一个真实自己和心理″。
在婚姻与情感之中的纠结那就是考验,"花开花落,潮起潮落:爱和幸福才是相持陪伴终生的永生″。美与丑不是拿入一个人的外表所形容一切的存在,更重要的是谁伴与今生有缘的度过和长久直到终生?金钱与物质将永远买不到一颗真执善良的人心,只是把这种能量在爱与金钱和物质中划分开来。为诺子女,为诺父母,付与健康的心理,所取之于心理,为子女婚姻把关!娱乐圈有很多"明星″的对比,但散失伦理道德的贪婪,而丢失乞丐的边缘,是文化与政治思想所产生的否认,那是因为明星带着祖国与社会的公众形像!"为而不俭,不足以拒理力尊,!其有省国家形像及社会所产生的不满,之取决于古文化传统之精髓,人生不可能活在单边世界的梦里!
我们不拿世俗旧时的眼光看待爱和"天使″的存在,"其诺言兮,动以付兮,乃双方产生的结果所为″!您可以向比尔盖茨学习,那就是曾经的创业所在艰难之下的一百美金!其实当今的社会与岁月不以金钱与物质的对比的希望,其于之是送上为爱与婚姻之间所当担的责任!不为了自己活着,希望有一个温暧的家庭!谢谢大家阅读!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婚姻家庭新型案件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婚姻家庭新型案件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