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婚姻家庭法律观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婚姻家庭法律观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古代皇家为何婚姻多乱伦?
1、古代士族、贵族、门阀家族一般都比较庞大,在这种情况下,堂、表亲戚之间是有可能间隔很大的。而在民间,所谓像姑表亲之类的,倒的确有过这方面问题。所以综合而看,称谓是其次,家族大小比较重要。(明朝末年崇祯年间统计,朱姓宗室人口几十万,所以说……)
2、像五服,早期是指五种孝服,就是侯﹑甸﹑绥﹑要﹑荒这五服。后来,根据这种关系,产生、发现了五服之间的关系后,出现了五服不婚的说法。但话说,大家族之间,出了五服简称也仍然是堂、表关系。比如红楼梦那种……而早期,商鞅变法之前,这种问题也是困扰秦国,导致其不能发展的一个主要因素。现在咱们都知道,商鞅变法前后秦国变化之大,可话说真没多少人知道,变法前秦国是什么样子……
3、近亲结婚不是完全就会产生问题新生儿,也有一定的概率会出现正常意义中所谓的天才。当然,这概率较低,而且多代近亲结婚出现天才的可能性基本等于零……
4、近亲结婚的结果主要体现在后代对于遗传病症的概率增加,话说从宏观上看,多代近亲结婚对社会的贡献是很大的,因为会将这种遗传病淘汰出去。既然你提到了保证血统,那么不得不说的是,历史上有不少家族为了所谓的纯血性,最终都消亡了。
5、实际上看,娶个异地媳妇儿生下健康后代的概率远比本地的要高的多……所以说嘛,混血儿普遍聪明漂亮不是没有道理的。
这个古今中外其实一直都有,一般来说下层似乎是因为性资源太少或者见世面太少,在家族内部发生种种性关系满足情欲,而这些性关系就包括了很可怕的直系亲属之间的关系!
但是皇家为什么这样子呢!?那自然是由于权力关系和由于权力合法性的神话学起源需要有这种建构,本来可能是偶然发生的事情,但是后来就在皇族里成为一种代代相传承的陋习,以此维持皇族血统的纯净和权力交接的平稳,顺当。
古希腊和埃及的神话传统里有很多乱伦的故事,所以他们的王族之中乱伦的事实也比较多,中国相对会好得多,但是由于人类始终无法理清楚权力来源的合法性解释,实在要解释的话,只能通过神话,而神话一定是有乱伦成分的,大地上一开始只有女娲伏羲时候,他们怎么繁殖后代呢?生下的子女只好通过近亲繁殖才能不断的繁衍生息啊!
又或古埃及神话传统里的大地与天空的神灵是由于发生了战争,最后以性爱的方式达到和解,之后生下了四个子女,然后不断的又近亲乱伦,才生下其他诸神的。这体现在实际关系的人文、人伦建构当中,自然有时候也会导致乱伦的后果。
随便举个例子吧!克里奥佩特拉据说就跟自己的弟弟结过婚,下面这张近代艺术家的画作,可以让大家展开相关这方面的文化想象和回忆。
首先,什么是乱伦?指在法律或风俗习惯不允许的情况下近亲属之间的婚姻。禁止近亲结婚是近代从基因的角度提出的。古人虽不懂基因,但也多少有一点优生的意识,所以当时也有“同姓不婚”的规定,比如《左传》中有“男女同姓,其生不蕃”,认为同姓通婚将影响种族的繁衍和后代的素质。但是对于“乱伦”其实古人的概念还挺模糊的。所以,古代的乱伦不单有道德上的也有生理上的。
比如远一点的先秦时期,婚姻制度简直毁三观。商鞅变法前,秦人受戎狄之俗的影响,父子兄弟过着共妻混居的生活,几乎没有男女有别的观念。再比如卫宣公先是和自己父亲的姬妾夷姜私通,后又抢了自己儿子的妻子宣姜。而宣姜后来又嫁给了自己的继子公子顽。(详见下面的人物关系图)并不是说因为他们是王族就为所欲为,而是这在当时也是挺稀松平常的事。要知道当时的婚制是“烝报婚”即“收继婚”。就是说父亲死了或是兄弟死了,后母和嫂子皆可为妻,总之就是“肥水不流外人田”,最低程度的降低损失,毕竟当初嫁娶也是有成本的。
商鞅变法后虽有所改善,但是观念不是那么容易就改变的。云梦睡虎地秦简中有这样的案例:
同母异父相与奸,可(何)论?弃市。 其意指同母不同父的人通奸,如何论处?应弃市。
弃市可以说的是秦法律中最为严重的处罚了。从这个法律条例“同母异父”的人“相与奸”可以看出,由于社会上男女之间的相对开放,甚至有血缘关系的男女也可能会发生乱伦。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婚姻家庭法律观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婚姻家庭法律观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