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婚姻家庭继承收获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婚姻家庭继承收获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宋代时期,在室女、归宗女、出嫁女在财产继承中是如何分配的?
在非户绝家庭中,根据《宋刑统》的记载:“姑姊妹在室者,减男聘财之半。”由此可见,在非户绝家庭,在室女享有嫁奁权,即有权获得未婚兄弟聘财的一半作为嫁妆。
《名公书判清明集》载司法部门的判词云:“殊不思已嫁承分无明条,未嫁均给有定法。诸分财产,未娶者与聘财,姑姊妹在室及归宗者给嫁资。未及嫁者则别给财产,不得过嫁资之数。”可见,归宗女和在室女享有同样的嫁奁权。
出嫁女在非户绝情形下的财产继承权,也就是判词里的“已嫁承分无明条”。但是基于血缘亲情,被继承人往往通过遗嘱的方式将部分财产处分给已经出嫁的女儿。
2.在户绝家庭中,只有在室女的,其享有3/4的财产继承权,继子享有1/4。
只有出嫁女的,出嫁女1/3,继子1/3,官府1/3。
宋代时期就有了关于女儿继承家庭财产的具体规则,根据女儿的出嫁情况分为,在室女和出嫁女,还有归宗女,在不同条件下,不同的女儿继承的财产份额是不一样的。
在室女就是指没有出嫁的女儿,也是未婚女,因为在室女属于父家的家庭成员,因此在财产的分配上拥有较大的权力。在古代一般都是男子继承大部分的财产,但是这并不等同于女儿一点财产也得不到。宋代法律规定,当父母亡故后,在室女可以获得相当于未婚兄弟聘礼一半的财产。
2.出嫁女在继承权上大打折扣,出嫁女那就是嫁出去的水了。甚至这个家庭如果只有出嫁女的话,出嫁女只能够继承户绝家庭财产的三分之一,其余部分全部充公。“有出嫁女者三分给于一分,其余并没官。”之说。所以出嫁女所能分得的数额是最少的。
3.归宗女,也就是出嫁后因为各种原因回到父家的女儿,而归宗女在一定程度上被看作了在室女,也拥有很大的继承权。
在户绝家庭财产约不足一千贯也现代六万元到十万元的时候,在室女和归宗女可以平均分配。
到宋哲宗元符年又规定,如果只有归宗女的话,只能获得财产的三分之二。
如果仅有出嫁女的话,财产一千贯也就是六万元到十万元以上,出嫁女只能得到三分之一。如果没有在室女和归宗女的话,很大一定程度上的财产就会被官府所没。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婚姻家庭继承收获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婚姻家庭继承收获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