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婚姻家庭继承法司考真题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婚姻家庭继承法司考真题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老人生前立的遗嘱没有公证,老人只签字了,这样好使吗?
这里的好使与否是相对的,绝对的好使,应该是最新的并且是公正了的,而且还必须是立嘱人有处分权财产。遗嘱的效力只要是立嘱人已经表达出来的意思就有效,如果继承人完全遵从遗嘱,口头遗嘱也好使。所谓的好使,就是在继承人对遗嘱、对继承有异议、有争议的时候,遗嘱的对抗效力大小。也就是哪种形式所承载的,立嘱人的意思令社会更可信。
遗嘱好不好使,要看必备要件
首先,自然人可以根据现继承法和将生效的民法典的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的财产,遗嘱有效。处分他人财产无效。
其次,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如果注明年、月、日有效。无年月日无效。
再次,继承法规定公证遗嘱具有最高法律效力。民法典列举的遗嘱形式有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公证遗嘱。并没有公证遗嘱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规定。
因此自书遗嘱只要符合必备法律要件,就为有效,好使。不具备要件的,就无效,不好使。
老人生前立的遗嘱没有公证,老人只签字了,这样好使吗?
可以的。按照《继承法》规定,公证遗嘱的法律效力最高,所以能够公证的话自然是公证。不过《民法典》已经改变这个规定,遗嘱的法律效力都一样,公证遗嘱不存在效力最高的问题。
老人自己签字的遗嘱,这个有可能是自书遗嘱或代书遗嘱。我们法律对于遗嘱是有形式要件要求的,很多人在订立遗嘱的时候忽略了这个内容。一般来说,自书遗嘱是要老人亲自书写。若不是老人亲自书写,而由他人代写,那就属于代书遗嘱。不少当事人让人打印一个遗嘱,然后自己签字,没有代书人,也没有见证人。这种遗嘱一旦到法庭上,就有可能因为形式要件而存在这个或那个问题。
遗嘱好使不好使,只要是合法有效的遗嘱,那一般是没有什么问题。但若是因为存在一些问题,那遗嘱的法律效力就存在争议,一切就不好说了。
对于这个问题,要看你定立的遗嘱是属于哪种形式呢?按照现行的法律规定来说,我们国家的遗嘱有无重形式?分别是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口头遗嘱,录音遗嘱还有公证遗嘱。
这里面自书遗嘱指的是遗嘱人自己亲笔手写的遗嘱,那么这个遗嘱按照法律规定,只要是立遗嘱人亲笔手写,并且在落款处签名写日期,而内容也没有违反法律的相关规定,这样的遗嘱一经订立之后就是有效的,不需要进行特别的公证,也就是说不公证也是有效的。
如果你说去公证,那么就属于公证遗嘱,那个是需要去公证处办理的,这是两种不同的遗嘱形式。
所以按照你题目所说,老人只要亲笔手写的遗嘱,符合法律的形式要件,不公证也是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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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主问被继承人自书的医嘱好使不好使好,应当是指如果其他继承人不认可这份自书遗嘱的情况下,这份自书遗嘱是否具有法律效力?换句话说,题主担心自己手中被继承人的自书遗嘱不被其他继承人认可。
许多了解继承法的人,都给出肯定的回答:只要符合法律规定,这份自书遗嘱就好使。
法律规定是法律规定,法律实践是一种经验,如果你没有这方面的经验,只按照法条来回答,即使是律师,在这个问题上也属于一年级律师甚至是零年级(刚刚通过司考的人)的法律人。
请问:如果其他继承人不认可你手里这份自书遗嘱,说遗嘱上的签名是你伪造的,你怎么办?在这种情况下,法院会不会让你对遗嘱的真实性承担举证责任?
虽然符合法律规定的自书遗嘱受法律保护,但是,在继承人之间就遗嘱的真实性发生争议时,要求认可自书遗嘱真实性的一方对此负有举证责任。
只有证明自书遗嘱是真实的之后,自书遗嘱才会好使。
多说两句。为什么常常有些当事人认为律师的水平不高?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一些律师照本宣科,缺乏实践经验。
您好!
仅从题主描述上来看,估计“不好使”,即遗嘱无效的概率非常大。
首先要知道:遗嘱是否有效,不是看是否公证。遗嘱的有效性与“是否公证”没有必然关系。
我们仅就题主的描述来说明一下:为什么“不好使”。
拿题主的情况来说:“老人只签了字”——仅就这一点,就基本可以认定遗嘱无效。
1.落款,不能仅有签名,必须是签名+签订年月日。
“年月日”这个时间标识非常重要!遗嘱是有很强时间属性的。关于日期(必须要细化到“日”),其意义体现在:
如果存在多份遗嘱,那么按照《民法典》要求,是以最后一份合法有效遗嘱为准。
我们举个简单例子:
你知道法学专业的三行情书有哪些么?
1、《婚姻法》:
结婚,
只要九块钱(现在不要钱了)
我请你好吗?
2、《民法》:
法人 你要约
不是人, 我承诺
彻底凌乱了... 非因不可抗力不得单方面解除
3、《刑法》:
我愿意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婚姻家庭继承法司考真题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婚姻家庭继承法司考真题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