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婚姻家庭维权讲座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婚姻家庭维权讲座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我家小镇子里有保健品团伙,常给老人开课讲座,送东西诱骗上当,应该怎么办?
近几年来,许多小商贩深入乡镇及农村,以免费送小礼品为吸引力,吸引老人参加所谓的“讲课”或“培训”,对其进行持续洗脑后,然后以高价销售低质保健品和保健器材。此类现象,主要存在三大问题:一是所购买商品真假难辨,均是不知名产品,甚至有些是三无产品;二是产品售后服务无保障,销售方为流动商贩,售后服务基本无从谈起;三是产品买卖方式不规范,只是传统的“一手交钱一手交货”,无收款收据更不说正式发票,发现受骗维权困难。针对这一系列问题,解决的方法一是不贪小贪宜,不发生买卖。此观点虽然武断,也只是无奈之举。对于年青人来说,这根本不是事,因为其品牌真伪、价格高低等之类问题,手机网上一查,是否是骗局不言而知,但对于老年人来讲,的确无法识别,试问留守乡镇或农村的老年人,有多少人能玩转智能机,能玩转互联网。二是子女多尽孝,多与老人沟通,多了解老人的物质生活需求,如果有心,在平时电话聊天时,将老人的需求记下来,待春节等传统节假日回家时,将其所需物质购买带回。以上全属个人看法,不喜勿喷!
没有彼此信任的教育惩戒,如何把握好尺度?
的确,实施惩戒教育是建立在信任的基础上。但,这只是前提,还不是根本。根本的是要懂得教育!尤其是懂得惩戒教育!遗憾的是,我们没有几个老师真正懂得惩戒教育!(这话许多人不爱听,可恶的我又不得不说)。什么是惩戒教育?如何实施?要不要有戒具?与学生身体是否接触?打(惩戒)多少下?打哪里?在哪里打?当事老师是否应该回避?如何说服家长配合?怎么让学生心甘情愿接受惩戒?。。。。。这其中有无技巧?是什么阻挡了我们实施惩戒教育?难道举不动不过半斤重的戒尺么?是观念!是方法!是技巧!是机制性的安排不到位!结合这些年来的实践经验。暂时讲得这里。有机会当面交流。说不定哪天在贵校做惩戒教育培训讲座!
限于篇幅,就此打住。
作为一名从事小学教育教学工作30多年的“资深”小学老师,我认为:正是因为没有彼此信任,所以教育惩戒更应把握好尺度和方法。
《教师法》中明确规定教师不能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未成年保护法》也禁止老师体罚与变相体罚学生。体罚与变相体罚学生成为一条师德红线,于是,即便是轻于体罚的惩戒教育,老师们也不敢进行了。惩戒由于一直没有法律、法规等层面的明确规定,导致实践中出现了两个极端,教师不敢做或做过了头。在实际教学中,如果没有一个制度化的规定,惩戒与体罚将处于一种模糊状态,既不利于教师履行教育管理职责,也不利于维护学生的身心健康。
青岛市政府发布的地方性规章《青岛市中小学校管理办法》里提到“中小学校对影响教育教学秩序的学生,应当进行批评教育或者适当惩戒”。这是全国或地方教育性法规中,首次提出“惩戒”的概念。
中国青年报社社会调查中心联合问卷网,对2002名受访者进行的一项调查显示,77.9%的受访者支持教师用适当的方式管学生。私下批评、适度当众批评和通知家长是受访者接受度较高的老师管学生的方式。
俗话说“严师出高徒”,老师只有敢于管理学生,学生才能够在德智体美劳诸方面得到发展,也才能成为一个对社会的有用之才。
我认为,没有惩戒的教育是一种失败的教育。所以针对不同阶段的学生身心特点不同,惩戒的范围、方式等也应当有所区别,要注意把握好惩戒的尺度和方法。比如对学生口头训诫、放学后留校、罚打扫卫生、短期停学在家反省等等,都能达到惩戒学生的目的。
对于教育学生的惩戒尺度,社会需要达成更多的共识,即教育惩戒应该本着人性化的,为了促进教育进步的目的。只要社会、学校、家庭三者相结合,才能有效地教育下一代。但是,有时候不规范使用惩戒手段,就会造成不好的后果,一些老师觉得惩戒就是惩罚甚至就是简单粗暴的体罚学生。事实上,要想使惩戒正规且行之有效,老师的综合素质需要提高,有些学生接受惩戒以后,看似面上服从了,其实内心极度逆反,所以应该实行奖惩结合机制,这样学生的接受度更高,获得的效果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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