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婚姻家庭管理规定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婚姻家庭管理规定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法律上如何界定一个家庭的定义?成员人数还是成员年龄?
Console.Write(ok);Console.Read();}}接口成员的定义:与类成员的定义相似,但是要注意:不允许使用访问修饰符(public,private,protected或internal),所有的接口成员都必须是公共的;接口成员不能包含代码实体;接口成员不能定义字段成员;接口成员不能用关键字static,virtual,abstract或sealed来定义;类型定义成员是禁止的
虽然法律上多处涉及到对家庭的引用和规定,但确实在法律上没有明确界定过“家庭”的范围。但是从一些法律条文中可以引申出一些原则上的概念,即,具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及近姻亲关系的都能成为一个家庭,其成员为家庭成员。《婚姻法》第九条规定,登记结婚后,根据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按照《继承法》第十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按照继承的概念,家庭成员之间有互相继承的权利和义务,那么有继承权的人都应当视为家庭成员,包括非婚生子女、收养关系的子女以及有抚养关系的子女。
综上,家庭在法律上既看成是有血缘关系的人群之间的概念,也可以是因为某些法律关系的成立而形成的概念,但并不是从成员人数和成员年龄来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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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地说,法律上没有关于‘’家庭‘’的概念。
在婚姻家庭方面,法律是基于民事主体的相互关系来确定各自(或相互)权利义务。比如,夫妻之间是双向的扶养关系,父母子女之间是单向的抚养或赡养关系。祖父母外祖父母与孙子外孙之间、兄弟姐妹之间为法定第二顺序的相互抚养、扶养、赡养法律关系,这些关于婚姻家庭的法律规范都是基于婚姻和血缘关系确定的,据此,可以说“家庭”不是一个法律概念,当然就不能从法律上予以定义。
通俗地说,家庭就是婚姻、血缘基础上的经济共同体,其最基本的特征就是户籍管理意义上的户口簿豋录。同一户口簿上的成员就是法律意义上的家庭成员。两地分居的夫妻,多房多户的第一顺序近亲属的家庭成员则是例外。
结婚十年了,老公对家里跟孩子什么都不管,该怎么办?
很多问题都是一面之词 很难有一个正确的判断 十年不管不问 为什么 你问过自己吗 同时你也问过他吗 是什么情况下的不管 挣钱没给你花过吗 没履行婚内夫妻义务吗 对于孩子就从来不管不问吗 孩子好坏死活从来都不关心也不问吗 如果真的是这样 我支持你离婚
夫妻情感一旦出现问题 那也绝非是单方面的 没有人愿意检讨自己的过失与不足 只会一味地指责对方缺点与责任 难道你就是完美的吗
不管家有完全不同的两种概念
一种表现为你们的生死与他无关 那是从心底不管 只顾个人享受
另一种责是 家里的大小事情一律不管不问 只顾干活挣钱 一般类似情况的人确实没有管家的能力跟头脑 也不愿意为了家庭小事和你发生争吵 所以回避 不管也不问
结婚十年了,你老公对家和孩子不关怎么办?你没有说清楚孩子是不是你和你现任老公生的,如果你的孩子是你和你的前老公生的,这事有点麻烦……(想进一步的知道怎么办在,找我私聊)
如果你们还有感情,就摊开了和你老公说清楚,如果你们已经没有感情了,这样的丈夫还是放弃吧,和你孩子说清楚,能离婚就离婚,因为这样的丈夫,对你和你的孩子已经是可有可无的存在,还不如你带着孩子自己过,一来自己也轻松,二来说不定之后还能找到适合你的。
其实现实生活中有不少这样的男人,结婚后对家庭不负责任,觉得有孩子了,女人不能怎么样了,没有责任感,娶媳妇就如同给自己找了个保姆。如果十年了,还一丝改变都没,就离开他吧,如果有所改变,就引导他改变,负起家庭的责任,毕竟还有孩子,离了婚孩子是第一受害者。
家庭成员指的是哪些人?出嫁的女儿算不算家庭成员?
家庭成员作为一般的概念来说,我认为存在大家庭和小家庭成员,对年长的父母来说,其家庭成员显然包括儿子,儿媳,孙子女,女儿,女婿,外孙子女。以户口本的人员作为家庭成员,显然不全面,如我家小孩因读书外迁户口,你不能说我小孩不是我的家庭成员吧。
这个问题问的就很奇怪哎。
什么叫出嫁的女儿算不算家庭成员?
我打个比喻吧,我家里养了3只狗3只猫,在很多时候,我都把它们视为自己的家庭成员,如果我们搬家、日常生活安排,都不会忽略它们的存在与需要啊。(这个是从情感角度说)
何况是一个女儿?父母一同生出来的,自己一起长大的手足,难道忽然有一天她就不是家庭成员了吗?
再说说法律的规定,在家庭财产继承问题上,儿子和女儿有同等的继承权力,凭什么说女儿不是家庭成员呢?
“出嫁”是一个很陈旧的词语了,虽然我们还遵循风俗,将女性结婚称为出嫁。但现在的法律意义上而言,只是一个成年女性——结婚了。
和一个成年男性结婚没有任何区别。
如果这个家庭的儿子,结婚了,娶了一个女人,依然是这个家庭的成员,那么凭什么这个家庭的女儿也是结婚了,嫁了一个男人,就不是这个家庭的成员了?
两者是同等的。如果不同等,就是父母默认你们建立 了小家庭,一个细胞分裂为了几个细胞,各自有各自的家庭了。但在父母为主的大家庭的范畴里,自然子女都是成员。
在未来的财产继承,家庭资源分配上,儿子和女儿,都是家庭成员,不应该厚此薄彼啊。
关于家庭成员,目前并没有一部法律明确规定。这个要看你对“家庭成员”一词用来做什么而不同。比如,保险理赔,比如农村土地承包,再比如公务员填表,都不一样。纠结这个没有意义。具体问题具体对待吧。继承权和家庭成员之间的联系也不是对等的,不能由继承权推断出家庭成员构成。很简单,在一个户口本上与户主的关系是“其他”的,也是家庭成员,与家庭中其他人的关系可能不是近亲属。
要回答这个问题,首先必须了解家人和家庭成员两个概念,家人,父母以上的祖辈,父母以下的子女。无论是否在一起吃住。家庭成员是指回答问题时在一固定的住所一起生话的人员,无论来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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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成员是指出自一个老祖的父母妻儿孙辈所有成员,这是家法。国法是一个户口本的所有成员。出嫁女已经是人家媳妇了,是人家家庭中的一员,一个人怎能有两个户口?要在婆家当家做主,不在娘家当成员!这是农村习惯!
我感觉现在的家庭成员不是一个法律概念,在一起过日子的人就是。父母随出嫁的女儿过日子,生活在一起,那当然算。如果出嫁女儿一小家子过,父母随其他子女或者单过,那就不是了。不过,这也没有严格界定。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婚姻家庭管理规定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婚姻家庭管理规定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