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婚姻家庭编制度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婚姻家庭编制度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民法典》出台后,婚姻家庭规则迎来了哪些新变化?
大家好,这里是中国网四川视窗,很高兴回答这个问题。目前两会已经结束,民法典已被通过,那么对于婚姻家庭问题,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对婚姻法以及继承法的修改,将影响到每个人。
1.疾病作为婚姻无效的事由被删除,变为不如实告知可撤销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 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
第一千零五十三条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2.亲子关系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确认
第一千零七十三条 对亲子关系有异议且有正当理由的,父或者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或者否认亲子关系。对亲子关系有异议且有正当理由的,成年子女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亲子关系。
3.关于离婚冷静期的规定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 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间届满后三十日内 ;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4.想离婚又多了一条路径——分居满一年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 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调解无效的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 ,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 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民法典分则各编·婚姻家庭编草案(一次审议稿)》(以下简称“婚姻家庭编草案一审稿”)第八百五十四条规定“登记离婚冷静期”制度,在此一个月的“离婚冷静期”期间,任何一方可以向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申请。此规定意在减少草率离婚、冲动离婚,完善离婚制度,稳定婚姻关系,维护社会安定。然而,本条的内容依旧引发了广泛的社会讨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杨立新教授和蒋晓华博士研究生在《对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草案规定离婚冷静期的立法评估》一文中就此进行了探讨,界定了离婚冷静期的概念、总结了我国试点经验,并对上述条文进行了评估,最后就完善我国登记离婚冷静期制度提供了相应的立法建议。
农村习俗:男婚女嫁,需三六六礼,具体指哪三书,哪六礼?
农村习俗:男婚女嫁,需三书六礼,哪三书、哪六礼?
农村承载着几千年的中华文明,它们既包含在谚语老话里,也体现在乡土民俗中。记得小的时候,很喜欢静静地坐在爷爷身旁,听着他给我们讲农村的故事,比如婚丧嫁娶、诸事禁忌等。听老人说,在农村结婚方面,很多农村仍传承着这样的习俗:男婚女嫁,需三书六礼。
农村普遍比较重视婚丧嫁娶活动,经济条件好的家庭会举行的很隆重,如果是书香门第家庭就更加的讲究了。
具体来说,农村结婚讲究个“三书六礼”,认为如果没有完整的婚嫁仪节,将影响儿女婚姻的吉利,因此,在谈婚、订婚、结婚整个过程要有文书,仪节要做到位。
其中,仪节就比如结婚要提前通知左邻右舍、亲朋好友,要祭祀祖先求得祝福等等,除了这些,三书六礼是不能缺少的。在农村,即将结婚的朋友可以多了解一下了。
现在看来,三书是证明婚姻合法的有效证件,或许不同地区三书内容有所差异,现在一些地方聘书和礼书已经变成一种文书。
1,聘书。订亲的文书,是男女双方的父母坐在一起确定儿女婚事的时候,由男方父母递交给女方的书信,上面写着结婚的日期,以及到女方家行聘的日期。
2,礼书。过大礼的时候递交给女方的文书,礼书就相当于“采购清单”,详细记录着彩礼数量、种类等。
3,迎书。南方迎取新娘时递交的文书。
六礼,就是农村结婚整个过程中应该注意的六个礼法,分别是纳采、问名、过文定、过大礼、请期、迎亲。或许这个6个过程,很多农村还存在,只不过可能是一次性完成的。
1,纳采。男方父母相中了谁家的姑娘,然后通过媒人牵线搭桥,带着有意义的礼物去女方家提亲。或许这一条在很多农村都不在保留了,毕竟现在讲究自由恋爱。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婚姻家庭编制度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婚姻家庭编制度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