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婚姻家庭常用合同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婚姻家庭常用合同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现在婚姻是合同还是契约?
婚姻是一种契约!
首先从契约的概念来讲,契约最初是指双方或多方共同协议订立的有关买卖、抵押、租赁等关系的文书,可以理解为“守信用”。形式有精神契约和文字合同契约,对象多样,可以是:生意伙伴、挚友、爱人、国家、世界、全人类,以及对自己的契约等,可以用“文字合同”来约定,可以用“语言”来约定,还可以是“无言”的契约。
从婚姻的过程来看,婚姻先是从原本互不相识的两个人,到相识相知到互定终身,最后拿着结婚证进入婚姻的殿堂,这是签署契约的一个过程,也是”守信用”的一个仪式!所以,婚姻是一种契约,也是一种无言的精神契约,它更是和爱人之间的“信守承诺”!
大家可能听说古时候有种“换帖子”的说法,就是通过媒婆牵线,双方父母相订,然后把孩子的生辰八字写在一种红纸上,由媒婆送到彼此家中,这样男女双方就订下了终身大事!这也是一种契约,是一种纯粹的精神契约,“信守承诺”的祖辈把这种契约做到了极致!
电视剧中王宝钏苦守寒窑18载,这种对爱情的执着也是一种精神契约!
现实婚姻是一种契约,它不是靠一张结婚证来维持的,它是靠彼此的信任珍惜来维护的,婚姻中的两个人在相濡以沫的日子里,信守承诺,珍惜彼此,精心呵护!成为彼此生命中重要的一部分!
既然没有决定好 为什么要结婚 你自己单边的决定 影响着两个人的幸福 婚姻啥也不是 只是两个人的世界彼此扶持 创造幸福 高兴的时候互相分享 病痛的时候互相照顾 世间找不到这种亲密无间 为那些得不到的所谓梦想 放弃眼前朝夕相对的另一半 你这一辈子就没啥意义了 ~
合同和契约是一个意思。这也验证了我的一个理论:任何非血缘的人际关系,本质上都是合作关系。而大部分的婚姻关系(尤其是初婚),则是男女基于抚养孩子形成的合作关系。
不少人、尤其是女生,对我把婚姻定义为合作关系表现为不解甚至不满。作为一名心理与情感咨询师,我不难理解这里面的逻辑:她们往往把婚姻和爱情混为一谈了。因此,合作关系一说玷污了神圣的爱情。
不满归不满,但婚姻中出现的问题用“合作关系”能够解释的,却不能用爱情来解释。我们首先看一下合作关系的特点:
一、只有互利共赢才能建立并维持。只要一方觉得严重吃亏,就会倾向于解除合作关系。对于婚姻这种两人之间的合作关系而言,就会导致婚姻解体。
二、人性都希望从合作中获利而非吃亏,所以都想找条件尽可能好的另一半,并希望对方更多付出。都怕吃亏的结果,就是多数人最终选择了和自己条件相当的人。
想想看,你自己是不是这样?
现在的社会人们的思维已经变化的很快了,尤其在婚姻方面更是比起以前要短促许多。甚至九零后的孩子把婚姻当成儿戏,说结就结说离就离,没有一点严肃认真的态度,究其原因多是太过注重婚姻中的物质方面,比如要求:房啊、车啊、存款啊、高额彩礼等等像是一种婚前财产的审验,道德的约束力已经不大,所以我觉得现在的婚姻多倾向于以合同式的婚姻!
你看过哪些关于家庭婚姻类的小说?
我拙力推荐两本家庭婚姻类小说《围城》和《为何家会伤》。
《围城》是钱钟书所著长篇小说,是中国现代文学史上一部风格独特的讽刺小说,被誉为"新儒林外史"。
《围城》故事发生于1920年,男主方鸿渐是位被动的、意志既不坚定又经不起诱惑的男人,他既想抗争封建家庭下包办婚姻又要享受来自他人的资助。其后来所娶夫人孙嘉柔表面看似柔情似水,没想成家之后掌控欲极强,既要掌握自己命运又要掌握方鸿渐的生活和命运。
正如钱钟书伉俪杨绛所述:《围城》主要内涵是围在城里的人想逃出来,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对婚姻也罢,职业也罢,人生的愿望大都如此。
钱钟书在书中提出的问题也是现代人所面临的困境,人生处处乃"围城"。
资深心理咨询师、畅销书作家武志红所写《为何家会伤人》也不错,家既是港湾也是退路。作者从夫妻关系是一个家庭的核心,分离是生命中永恒的主题,别把焦虑转嫁给孩子等方面,举出很多实例,对原生家庭对孩子身心健康的影响,对青春期孩子教育,看了会有很多启发。
这是一本很温柔的书,所探及都是家庭中最基本的问题,容易看到的暗影。从小说可以了解中国家庭的那些机制是如何运作又是如何伤人的,也能了解到这些情况如何被改善甚至是避免。
《为何家会伤人》是一本很实用的书,可以帮助你认识你自己,改变你自己以及改善你的家庭关系。
"如果你不懂自己的生活,那我想你也不会明白故事中那些人物的生活,不会明白别人的生活,从而也不会从书中得到借签和进步"。
什么是电子合同?电子合同与书面合同的区别与联系有哪些?
电子合同和纸质合同具有一样的法律效力,但是有几个前提:
《电子签名法》规定: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可靠的电子签名有以下几个要求:
①电子签名用于签名时,属于电子签名人专有;
②签署时电子签名仅由签名人控制;
③签署后对电子签名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
④签署后对数据电文内容和形式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
明确规定下列情况不能使用电子合同:
(一)涉及婚姻、收养、继承等人身关系的;
(二)涉及停止供水、供热、供气、供电等公用事业服务的;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电子文书的其他情形。
电子合同是双方或多方当事人之间通过电子信息网络以电子的形式达成的设立、变更、终止财产性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当事人之间签订的这种合同是合同的电子化,是合同的新形式。
电子合同与传统的合同有着显著的区别,电子的合同当事人、要约、承诺及合同的效力问题都是现代立法的中的一个难点。
我国《合同法》第10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第11条规定: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第13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承诺方式。”电子合同同样也需要具备这些要件。
电子合同可以分为两个部分:一是电子合同文件内容主体,一是电子合同上的电子签名/签章!
电子合同行业现状
当前合法电子合同,几乎都是采用区块链加密传输存储,结合第三方电子签名服务商提供技术支持和存储,确保合同的内容不会被篡改。
除了合同本身的存证以外,就是电子签名签章的技术有不同。主要有两大类:CA数字证书方式和原笔迹生物特征识别方式,其中原笔迹方式在不固定的人群电子签名方面,有很大的优势。
电子合同将合同签署场景从线下延伸至线上进行,其依然与纸质合同具备同等法律效力,是一种在网络媒介上进行的在线签约形式。其执行链条包括身份认证、颁发数字证书、电子签名、存证保全和司法落地等。身份认证是整个执行链条中最重要的一环,因为电子合同必须保证签约的角色与其真实身份完全一致,而且能保证其真实意愿的表达。这是一份合法有效的电子合同存在的基础。
所谓的电子合同,是以网络为媒介,以身份识别与信息加密技术为手段,限定签署当事人财产性民事权利与义务关系的协议。
在内容上:属于合同当事人为限定财产性民事权利与义务关系的协议
在形式上:以网络为媒介,数字化生成、储存、传递合同内容
在技术上:通过CA数字认证识别签署人身份,信息加密确保文件不被篡改
具备三个特征:以网络为签约媒介,数字化生成储存,传递合同内容;合同载体变现为电子数据,改变了传统合同以纸张为内容载体的形式,合同内容借由网络在签约主体间传递;数字签名保障生效,数字签名以CA数字认证技术为核心,确保合同签署身份信息可识别,不可抵赖。
两者最大的区别就在于签订由现在搬到线上,所以签订电子合同最为主要的就是考虑是否安全合法。签署电子合同时,签署方最好在合同条款中先约定使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电子存证,选择由权威可靠第三方认证的电子签名和第三方签约平台。
希望能帮助到您!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婚姻家庭常用合同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婚姻家庭常用合同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