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婚姻家庭矛盾杀人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婚姻家庭矛盾杀人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因家庭矛盾又出现一起杀儿女、妻母的恶性案件,你怎么看?
矛盾经常有,比如因为丈夫出去喝酒,很晚回来,妻子肯定会埋怨。比如丈夫乱借钱,妻子会争论。吵闹过后还是会在一起,因为这都是小事,双方之间在一起很久的感情会平息这些。
孩子更是双方感情的结晶,因为有了孩子,更像一个家里。丈夫在外面努力拼搏,就是为了这个家更稳定,可以过得更好。为了孩子获得更好的教育,会抽空教孩子,有时候的批评是帮助孩子改正错误,并不是责怪。
所以家庭是最值得珍惜的,我不知道有什么样的矛盾会如此。我们在外人做错的时候都会选择原谅,为什么对最亲的人,还要选择暴力,甚至造成死亡。或许因为压力过大,完全性格扭曲了吧。可以说这样的人不配为人,大家要以此为戒,善待家人,说可以,但动手并不能解决问题。
因为家庭矛盾,奋而杀子杀妻杀母,这样极端的杀人案,绝不能用一个家庭矛盾可以结论的。最根本最关键的还是嫌疑人心理严重扭曲,畸形变态而致。试想,作为一家人能有什么样的深仇大恨呢?亲人之间都不能相互理解谅解,那若是跟其他人呢?还怎么去这个社会上混?动辄掂枪动刀,谁会相信他能走得远。
孝道、贞操、夫唱妇随、养儿育女、嫁汉嫁汉穿衣吃饭……人们遵循的基本生活法则,而如今弱肉强食随意抢夺性能力、经济能力强的男人或放纵情欲任何人都可以窥探他人之妻,和动物本能有何区别,技术历史社会进步了,人却回到了原始本能,责任义务道德感被弱化,盲目的内心终有一天引发不安的外在。
近年来,因家庭矛盾、民事纠纷引发的恶性刑事案件时有发生,是需要认真研究解决的社会问题。这类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死的犯罪嫌疑人多有以下特征:1,文化水平低。有的甚至是文盲、半文盲;2,法律观念淡薄。大多没有受过法制教育,是普法的“死角”;3,长期处于“散养”状态。大多是个体经营(农工商)者,组织约束虚化,过着赚钱即一切的”无法无天”生活;4,没有信仰,不知敬畏;5,性情焦躁或偏执。市场竞争、家庭生活的压力长期得不到缓解,遇事爱走极端。
解决这类问题必须标本兼治,治标是指有关部门加强普法、搞好民事调节、降低各类费税减轻这类群体的生存压力等。治本是指国家要从宏观上施策,逐步减少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
杭州女子杀人案是有预谋的故意杀人案,丈夫为何对妻子进行分尸?
这个事情在没暴露之前,可以判断看出这几方面情况,一是被杀女子丈夫面相有冷酷无情的特点,尤其是眼睛简直就是蟒蛇冷血动物的眼睛,其二这个男人的走路姿势一看就不是好人的走路姿势,而且看得出这个人很有力气。其三警犬竟然房内闻不到失踪女子的气味,恰恰说明作案现场已经被处理过了,这本身就是很不正常的事情,人根本就不是从大门出去的!
每一个人的犯罪的背后,都有一个罪恶的心!
杭州来女士失踪案已经盖棺定论,是其丈夫许某因为家庭矛盾,有预谋的精心准备的一起犯罪事件。
许某就是为了转移视线,造成来女士失踪的假象,以此来迷惑人们,逃脱法律的制裁!
然而,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越是什么都发现不了,越是可疑。
许某为了不被人引起怀疑,逃脱法律的制裁,只能铤而走险,把来女士杀后分尸,案件也是如此,他为么毁尸灭迹,不惜用刀把来女士的尸体彻底碎尸,从警方公布的情况来看,惨不忍睹,可能几乎像肉碎一样了,因此,无法看出是什么组织了,最终警方通过DNA比对的方法才确定为来女士。
大家可以想象一下,一个人面对着自己的妻子,竟把身体组织全部剔除剁碎并冲入下水道,不知道最终大的骨骼和来女士的头颅如何处理的,面对着来女士的头和被剔的没有一点肉的骨骼,难道你不害怕?事后面对采访还侃侃而谈,这到底是什么样的一个人啊?
所以,杀人诛心,许某终究已经归案了,留给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来女士失踪案若不被破获,许某若不被抓获,他日后是否还会继续作案?这绝对有可能的!因为他觉得他再次犯案,也会逍遥法外!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你!谢谢!你的关注是对我最大的鼓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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