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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有过家暴的婚姻真的还会幸福吗?
家暴者有一次就会有第二次第n次,即使他后来再怎么痛哭流涕下跪或者写保证书,都是不可信的!家暴者是不可能悔改的,所以,在第一次家暴以后就不要给他第二次机会。我有一个亲戚家的姐姐,结婚不久两人发生口角,继而两人都大为光火。男的动手打了姐姐一巴掌,姐姐到了厨房,抄起一把菜刀挥舞过去,男的吓的夺门而出,从此以后天下太平,再也没有过下一次!
女的之所以在被家暴多次之后还继续选择留守,有很多种理由,比如说,有孩子,舍不得孩子;离婚怕被人嘲笑;自己没有经济来源,离开这个男人离开这个家怕自己无法生存,等等。其实,这些不能算是理由,都是借口而已。
说一千道一万,女人自己必须得强大起来,不能任其打骂家暴,更不能自欺欺人。能找妇联的找妇联,能找男人单位的找他单位,能找自己亲戚朋友的找亲戚朋友,如果谁都找不了,那就,早日离开,越远越好!
“家暴”二字一听就让人望而生畏或者说深恶痛绝。俗话说:“打开的手,骂开的口”,原来就不要给有家暴倾向的人留有余地,否则“暴”的多了就会“上瘾”,就会成为一种欲罢不能的习惯。对于婚姻中的幸福来说,就更复杂一些。人非圣贤,孰能无过?我们允许对方有犯错的时候,但是上升到“家暴”,幸福二字就只有冷暖自知了,我保留意见。
往往我们说起家暴,大多时候都会在心里想到冯远征老师倾情演绎的“家暴狂”。那时候确实被震撼到了,第一次那么真实的直面家暴。也正是这部电视剧撕开了中国遭遇家暴阴影的冰山一角。
往往家暴中,女性总是扮演着受害者的角色,家暴只有零次和无数次,问题中的这位女性,一定是很多女性中的一个缩影,被家暴不吭声,等着自己男人“短暂”的良心发现,等着自己男人的“鳄鱼的眼泪”。从另一个层面讲,这个男人也有人格分裂的一面,能够做到家暴以后还能让女人说很幸福的,这个男人也太可怕了,或者说这个女人太可悲。每个人对幸福的定位不一样,她能说幸福,那也只能说明她的男人人格分裂和精神分裂还没有到严重的地步,打一巴掌给颗糖,卑微的守着自己以为的“幸福”。迟早会有更严重的一巴掌打碎这位女性所有的“幸福”,只能说失望还没有攒够,巴掌还不够响亮。实在是可悲,可叹。
我在妇女协会工作过一段时间,找到这来的家暴不算少数,但不离婚的也占大部分。说的都和题目一样,觉得男的对她特别好,除了会家暴。我开始不能理解,后来专门去学了心理学。有很多原因,我稍微捡几个聊聊,有被传统观念洗脑嫁鸡随鸡的,有离婚是丑事是失败担心父母孩子面子各种过不去的,有斯德哥尔摩综合症的,还有本身就有受虐倾向的,最恐怖的是被男性威胁杀孩子杀女方父母吓住的,没经济能力的,有经济能力没办法精神独立的(觉得女性没老公就活不下去或者过不好的)等等等等。总结一下,告诫各位女性,家暴真的只有0次和无数次之分,不要对那个打你的男人报以幻想,想办法不激怒他逃掉断绝关系砍断所有联系办法才是正确的操作。
既然是曾经有过家暴的婚姻,想要真的过得很幸福其实是很难的,但如果凑合着过,还是有很大的可能的!
1、两口子过日子,遇到事情,不能坐下来好好谈,而是发展到“武力”解决,这是矛盾激化的严重表现。长期下去,不离婚已经算幸运了,还想指望幸福吗?我认为幸福的可能性不大!
2、发生家暴,受害者大多数是女同胞。但是,不少受害者却不能面对现实,她们会考虑各种各样现实的、甚至不现实的具体问题,而对家暴采取逆来顺受、或者自欺欺人的做法,夜里被打了,白天也不肯对别人说真相,能瞒则瞒,或者避而不谈,寄希望于男方能够良心发现;
3、有人认为,对待家暴的最好方法就是“以爆制爆”,我认为这其实是一把双刃剑:处理得好,确实能避免以后家暴不再发生,或者很少;但处理的不好,两个人感情的裂痕立刻拉大,这还是小事,造成人员伤亡,都有可能是在分分钟之内的事情。这方面的例子也是不少见的。
4、所以,我认为,避免家暴的最好途径,还是要女同胞在平时,就要注意自尊自强自立,从各方面逐步强大起来,而不是等到家暴发生以后,才来个“以暴制暴”、两败俱伤。如果你强大了,你的“软实力”和“硬实力"都摆在那,你就不会怕“事”!加上你自己也不想主动“惹事”,那么,家庭之中,和平共处的大好局面,基本上就实现了一大半!如果还能经营的更好一些,幸福的婚姻应该指日可待!
家暴不可怕,没有正确的认识和解决思路才可怕!
总结:曾经有过家暴的婚姻,想要真的会幸福,我认为有难度;但我也认为,人人都有追求幸福的权利,包括那些曾经受过家暴的人,哪怕是作为美好的向往也是好的,万一实现了呢?!
你同意吗?
只要曾经发生过家暴,这样的婚姻就不可能再有幸福可言。
家暴其实就是一个世界性的“毒瘤”,就像一个循环,在经历家暴的婚姻里,可能并不是天天都打,但是它会形成一个“矛盾积累期、初发期、爆发期”这样一个循环的特征。
有很多处于一种长期的权利控制关系中的家庭暴力,通常是这样:打完了就向你道歉,然后送礼物,让你觉得他其实还爱你,让你以为他会改好。然而,过了一段相安无事的时期,当细小的矛盾聚集到一个节点上,你无意中的一句话、一个举动都可能再次成为家暴的借口。
但是,为什么总有女人被家暴却又不离开呢?主要有以下五种原因:
一、首先,大家常常听到的一句话“家丑不可外扬”,其实就是家暴的助推剂。这句话在家暴婚姻中为虎作伥,并唆使误导被家暴的受害者,让被家暴的人有时为了面子,因为想给外界呈现表面上的和谐,而暗示自己“很幸福”。
二、其次,世态的炎凉、人情的冷漠以及社会的舆论也给家暴提供了频发的土壤。现代社会高速发展的同时,人与人之间的交流沟通却越来越少,好比生活在一个个独自封闭的方盒子里,家家关门闭户,邻居也不一定认识几个,邻里之间通常是东家不问西家事。由此,施暴者也没有了邻里的监督,更加无所顾忌。更有甚者,对于被害人还发出“一个巴掌拍不响”的声音来为施暴者开脱,更是助长了施暴者的气焰,令被害人陷入被孤立的处境。
三、被家暴的人往往还伴随着被洗脑、被威胁、被恐吓,以及一些经济上的控制,都令很多女性难以逃离家庭暴力的伤害。经济上的不独立、害怕被施暴者的报复都会让女性无法鼓起勇气去对抗家庭暴力。
四、举证难以及相关援助系统建设还不够完善。每当发生家暴,需要由受害者举证证明自己遭受了家暴,需要一套证据,包括有:被打后第一时间的报警记录、去医院验伤看病的记录、留存的受伤的证据和照片,以及家暴时的一些录音等。但是,想想都知道,这些操作在实际生活中有多么不容易,即使有时候警方上门来查看了情况,如果不是特别严重厉害的话,可能就会当做普通的家庭纠纷。
夫妻整天为小事唠叨,争吵不分场合,可以继续下去吗?
老话说“清官难断家务事”。说明涉及家庭中的事,都是繁琐,复杂,鸡毛蒜皮却又积累怨恨颇深。夫妻间有唠叨,有争吵,应该是正常的。毕竟婚姻经过七年之痒,已经没有激情,就剩亲情了。但争吵不分场合,就有点过了。那基本就是互相伤害,面临感情破裂的危机了。至于能不能继续下去,应该分别来看。
一,应该静下心来分析清楚两人的感情是否还存在?为什么争吵?找出原因,彻底谈开,能不能互相退一步,甚至一方多退几步,彻底解决争吵问题。如果能做这点,那就还有向好的发展。如果两人之间在一起就争吵,一点都不在意对方的感受,剩下的就是相互伤害,感情己不在,也就没有继续在一起的必要了。分开也许是更好的选择。
二,夫妻之间都需要一个磨合期,有的长,有的短,甚至有的磨合一辈子。家庭的问题是个复杂的问题,个人工作上的问题,在外的人际交往,孩孑、老人、夫妻二人等等,所有的问题,矛盾都会汇集在夫妻二人之间。如何处理好家庭问题,确实是一门高深的学问。甚至,你能当一个众人认可的好领导,都有可能陷入家庭危机中。因此,夫妻之间的处事原则还是得秉乘老祖宗那句至理名言“夫妻之间没有隔夜的仇,床头打架,床尾和”。只要及时解决好那些引起唠叨,争吵的小事,就不会存在不分场合争吵的。
三,能成为夫妻,都是缘份。夫妻的感情也需要去经营的。多一份包容,少一点抱怨,才能家和万事兴。
大家常说:家丑不可外扬!虽然说吵架在这个家庭中比较常见,但是并不是意味着说吵架就是正常现象。也有些别的家庭人家很少吵架,如果是在大庭广众之下不顾双方形象的大吵大闹,真的是特别不好的,有些时候两个人在一起明明可以大事化小,小事化无,但是如果有旁人在看的话,那肯定就是谁都不愿意先去妥协,特别是一直处于隐忍的那个人,因为他已经忍耐太久了,也是需要发泄,而你把他最后隐忍的理由都剥夺了,在这个时候更加会翻旧账,让大家评评理,一般情况下吵完之后你们的感情也就差不多结束了
牙齿和舌头还有碰着的时候,关键是看双方感情怎么样,我个人觉得,小吵小闹是常是,家家有本难念的经,但也不能整天这样,在一起就应该尊重对方,理解对方,宽容对方,都结婚的年纪的还象小孩一样,别人会怎么看你,自己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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