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婚姻家庭制度的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婚姻家庭制度的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家庭成员指的是哪些人?出嫁的女儿算不算家庭成员?
关于家庭成员,目前并没有一部法律明确规定。这个要看你对“家庭成员”一词用来做什么而不同。比如,保险理赔,比如农村土地承包,再比如公务员填表,都不一样。纠结这个没有意义。具体问题具体对待吧。继承权和家庭成员之间的联系也不是对等的,不能由继承权推断出家庭成员构成。很简单,在一个户口本上与户主的关系是“其他”的,也是家庭成员,与家庭中其他人的关系可能不是近亲属。
现代的“家庭成员”概念,都是承接父系社会的续延。因此,出嫁女儿,不算家庭成员。
按照父系社会及法律概念,自己的家庭成员,包括父母、祖父母,兄弟姐妹。若自己已结婚,成员包括父母、妻子、祖父母、儿女等。
这个问题问的就很奇怪哎。
什么叫出嫁的女儿算不算家庭成员?
我打个比喻吧,我家里养了3只狗3只猫,在很多时候,我都把它们视为自己的家庭成员,如果我们搬家、日常生活安排,都不会忽略它们的存在与需要啊。(这个是从情感角度说)
何况是一个女儿?父母一同生出来的,自己一起长大的手足,难道忽然有一天她就不是家庭成员了吗?
再说说法律的规定,在家庭财产继承问题上,儿子和女儿有同等的继承权力,凭什么说女儿不是家庭成员呢?
“出嫁”是一个很陈旧的词语了,虽然我们还遵循风俗,将女性结婚称为出嫁。但现在的法律意义上而言,只是一个成年女性——结婚了。
和一个成年男性结婚没有任何区别。
如果这个家庭的儿子,结婚了,娶了一个女人,依然是这个家庭的成员,那么凭什么这个家庭的女儿也是结婚了,嫁了一个男人,就不是这个家庭的成员了?
两者是同等的。如果不同等,就是父母默认你们建立 了小家庭,一个细胞分裂为了几个细胞,各自有各自的家庭了。但在父母为主的大家庭的范畴里,自然子女都是成员。
在未来的财产继承,家庭资源分配上,儿子和女儿,都是家庭成员,不应该厚此薄彼啊。
家庭成员是指出自一个老祖的父母妻儿孙辈所有成员,这是家法。国法是一个户口本的所有成员。出嫁女已经是人家媳妇了,是人家家庭中的一员,一个人怎能有两个户口?要在婆家当家做主,不在娘家当成员!这是农村习惯!
家庭成员作为一般的概念来说,我认为存在大家庭和小家庭成员,对年长的父母来说,其家庭成员显然包括儿子,儿媳,孙子女,女儿,女婿,外孙子女。以户口本的人员作为家庭成员,显然不全面,如我家小孩因读书外迁户口,你不能说我小孩不是我的家庭成员吧。
现家庭成员儿子女儿都是家庭成员!媳妇,女婿不算!从我国丧假中有明显的表述,公或婆逝去,单位是不给媳妇丧假的!丈母娘或丈人逝去,女婿同样沒有丧假!继承法中,儿子女儿是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而媳妇,女婿不在此列!民间大多认为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现在大多独生子女,已淡出人们的想法!
结婚必须生孩子吗?没有孩子的婚姻可以到老吗?
如果不想生孩子,根本不需要结婚。若是单纯为了爱情结婚,那就走进了爱情的坟墓。爱情和婚姻根本就是两种有本质区别的生活。维护家庭稳定的核心力量不是爱情,而是夫妻的一致利益、希望和未来,及眼下较好的物质生活。
若结婚,家庭的和睦、美满如坛花一现,婚姻如冰雪,春天一到就融化。反而陷入重重的家庭矛盾的苦海中,让你心身疲惫不堪。脱离苦海,到岸的的出路,就是抓紧时间生小孩,或分道扬镳离婚。
客观地说,有孩子是一个家庭的定海神针和压舱石,是夫妻两人血脉和生命延续的结晶。孩子的诞生、成长才能形成夫妻的共同利益。没有共同利益的家庭,极为脆弱,稍有点震动或风雨,就会崩溃瓦解,各自纷飞。没有小孩的家庭,就是没有希望和未来的家庭。夫妻生活在一起没有希望和未来,俩人又有多大的希望走到老呢?
现代婚姻,就是有小孩,稍不留心,就会离婚。何况没有小孩,你不想生小孩,又能维持多久呢?你父母、公婆、丈夫同意你不生小孩吗?整个社会倡导你不生小孩吗?朋友更多是可怜你有病生不出小孩,仇人是大快人心,你太缺德断了后,生不出小孩,遭到天报。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婚姻家庭制度的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婚姻家庭制度的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