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嫌犯曾春亮落网后家人说其有精神病,按照中国法律会不会判无罪?
家人说有精神病就是精神病?你可以提出来,但一定要经过司法鉴定。
当然,如果鉴定结果表明他患有精神病,自然是另当别论了。
从曾春亮的所作所为来看,他应该是正常的。
一、他5月从监狱出来,打过小工,但受不了那份苦不干了。后来向弟弟拿了一万钱做生意也失败了。于是他又干起了老本行,开始盗窃。
二、7月22日,他潜入康家作案,康家人及时发现,一番打斗后他逃跑,并留下话,如果报警就要杀他们。但康家人发现这是一个穷凶恶极的家伙,于是选择了报警。7月24日,康家人发现了凶手留下的作案工具再次报警并提醒警方要重视。
三、8月8日,或许凶手发现了主人报警。他潜入康家残忍的杀害了两位老人,康家外㽒重伤。警方锁定是曾春亮所为,于是发悬赏追捕犯人。
四、8月13日,凶手又一次作案,杀害了驻村干部后逃到山里。
五、8月16日下午,凶手下山,骑上摩托车冲卡被抓。
从以上的情况看,凶手思路极为清晰明了,所以患精神病的可能性很小。当然究竟有没有患精神病,一切以司法鉴定为准。
曾春亮到底精神方面有没有病,并不是其家人说了算,他家人这么说,也许是出于保护他的本能。
但是公安机关办案是需要讲究证据的,一个人到底有没有精神病?是需要精神病科的医生对其进行鉴定。
家人这么说,是因为大部分人都知道一个罪犯杀了人,如果这个人精神上有问题,那么他就不用负法律责任,因此作为罪犯的家属,在申诉的时候,往往要提出这一点,罪犯是有精神病的。
一个人平时有精神病,但是作案时他的行为很冷静,那不能说这个人是精神病患者。判断一个人是否处于精神病发作时做出的犯罪行为,要根据罪犯当时的个人身体表现,情绪,行为,情感等多个方面来判断。
这些往往精神病科医生看一下就能够判断出来,不需要借助任何仪器。
曾春亮杀人时,头脑清晰,行为淡定,并且懂得把摄像头调向无人的地方,从他带上的作案工具,选择的作案时间,都可见出他是有预谋而来的。
从当时监控中他的表现来看,根本就不是一个精神病人发作时的状态。因此不是家人说他平时有精神病,他就是一个精神病患者,就可以不负法律责任。
一个精神症患者突然发病是根本模仿不出来的。比如精神分裂症的罪犯,对正常的医生来说,他们是能判断出来的,特别是精神疾病医生。
患者有任何表现都瞒不过他们的眼睛,事实上在做精神鉴定的过程中,医生的判断就是最好的方式。
不过,真正鉴定仍需要有严谨性,每次鉴定都需要成立一个鉴定组,由三名专业司法鉴定副主任医师组成,这样就能充分的判断患者是否有精神病。
【瘾历史观点】要是光头曾春亮无罪,那要不要国家赔偿他巨额奖金,再买套别墅供着他。他哥哥说这话说不定就是帮凶,或者以前就对他纵容才犯下大错。
第一次案发时,冷静地将将摄像头扭到一边,而且作案时,戴上手套的。明显是有预谋的。而且作案后让人出乎意料,竟然敢回到10公里外的老家继续杀害无辜群众,已经3条人命了。这种怎么可能无罪,等待他的只有死罪了,不杀不足以平民愤。
精神有问题,得精神鉴定,要是每次犯罪后,家属随口一句就能脱罪,那还要法律干嘛。并且曾春亮有5个兄弟姐妹,全都都正常,家属也没说他父母有精神问题,遗传性极低。
第一次到受害人家中,都吹了一晚空调,他不急着作案,只是后来受害者发现了,他才逃跑,还威胁人家不要报警。
第二次到受害人家中,从容走上楼梯,一手拿着锤子,还戴上手套,还细心发现有摄像头。
之后作案时刺死一名群众后,躲到门后门,等受害人的朋友进来后,还追到宿舍外面。
特别是被抓时,身上整洁,满面红光的,还微笑淡定说,自己出来的,要是不出来十天半个月都抓不到。这是精神有问题的人么?
犯罪后还想逃脱法律制裁,要是精神问题都能成为免死金牌,那就是变相纵容犯罪。
上海藏尸案朱晓东也申请精神鉴定,经鉴定,朱晓东无精神问题,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执行处罚。
从社会层面来讲,如果因为曾春亮患有精神类疾病,就可以逃脱法律的制裁,是不是对于被害者家属来讲很不公平?自己的双亲被杀,而凶手却逍遥法外,为人子女作何感想?被害者家属又将如何面对死去的亲人?政府又将如何面对千千万万关注这件事的网友?于情曾春亮应该接受法律的制裁!
从法律角度来讲,我国法律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经法定程序鉴定,应当负刑事责任!
虽然曾春亮家属一再强调,曾春亮患有精神类疾病,但是就算是我们这些网友也能看出来,一个杀完人可以从容不迫的离开,并且在4000多人的围追堵截下,隐藏如此之久,是一个精神病患者可以做到的吗?而且从监控视屏可以清楚的看出来,曾春亮此时精神是正常的!
当然了我们说这些都没有,会有专门的鉴定机构来进行鉴定,但是我相信最终结果也是没有精神疾病!那么于理曾春亮也应该接受法律制裁!
无论是于情还是于理,曾春亮都应该接受法律的制裁,还被害者家属一个公道!给众多网友一个交代!
首先,有没有精神病不是家属说了算,而是专家和医生说了算,需要等待一系列的最终鉴定结果出来才能知道究竟曾春亮是不是有精神疾病。
其次,即使是鉴定出来有精神疾病,也不代表曾春亮会被判处无罪。也要看究竟有多严重。我国刑事责任能力主要分为三级:(1)完全刑事责任能力;(2)限制刑事责任能力;(3)无刑事责任能力。
如果曾春亮的鉴定结果属于第二种情况,那就意味着,尽管他有一定的精神疾病,但他仍然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第三,如果被确认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他将承担和正常人一样的法律责任。即使他被鉴定出无刑事责任能力,像他这种情况,政府完全有理由也有责任将其强制收入医院进行长期治疗。与此同时,曾春亮的家属们也会因为监护不力,还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第四,综合多方信息,我不认为曾春亮会有严重的精神疾病。原因有以下四点:
一来,他作案时思路清晰,连续多次闯入被害人家里。被发现后先是威胁被害人家属让他们不要报警,发现他们报警后才恼羞成怒,对他们进行了报复,这一系列行为完全符合一个正常人的逻辑和思维。
二来,他在案发后逃窜了超过一周都没有被抓获甚至还犯下了有又一起案件,这更是提现了他过硬的心理素质和超强的反侦察能力。
三来,他曾经多次入狱,而且是不久前刚刚出狱,如果他有精神疾病,家属为什么不早点通知公安和政府呢?如果确实有精神疾病,也许这个曾春亮根本不需要做十几年牢。
四来,在监狱狱警十几年的密切监视下,如果他真的有严重精神疾病,我相信狱警也应该早有察觉了。
最后,这个案子造成如此恶劣的社会影响,我相信公检法一定会本着从快从重原则走完相应的程序。精神病鉴定也许能帮助曾春亮多苟活几天,但是对于他本人和他家属而言,这多活的几天我认为豪无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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