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民法典婚姻家庭实务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民法典婚姻家庭实务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如何看待新民法典的“婚姻冷静期”?
离婚冷静期对冲动型离婚的夫妻还是很有好处的。
现在许多年轻人离婚并不是因为感情真的到了无法携手走下去的地步,而是因为在婚姻中太自我化,不理解也不想去容纳对方,一个小冲突就有可能导致离婚。
那么冷静期的设置对这样的离婚是有效的,冷静期最主要的作用就是让两个人都冷静下来思考自身在这段感情中的表现,从而来决定要不要离婚。
但是到了实际操作中,难度就在于都不去思考自身的问题,而是一味地把问题推到对方或者第三方身上,那么这个离婚也就变得无可避免,冷静期也只是起到了拖延离婚的作用。
设立宗旨:降低离婚率,稳定社会秩序。
法律条文:《民法典》第1077条这样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间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设立影响:在诉讼实务中,单方首次起诉离婚的,除具备法定情形外,法院更倾向于驳回诉讼请求,判决不准予离婚。基于这种实际情况,离婚冷静期是没有太大影响的。针对受其影响最大的协议离婚情形,大部分反对的人指出,在离婚冷静期极有可能出现家暴、赌博、吸毒和存在转移隐匿夫妻共同财产的事实或其他重大风险等情形。但不要忘了,除了正式的法典外,还有一系列司法解释可以将上述情况予以排除。
法律自身带有不可避免的滞后性,目前,“离婚冷静期”的相关法律条文还未达到一个比较完美的状态,但我们有理由相信会有相关的司法解释出来解决上述问题,维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离婚冷静期还是很有效的。
纵观人类婚姻史,为何几十年前往前追溯,离婚率很低,除了男尊女卑的传统思想,很大一部分是冷静期起到关键作用。
以前的结婚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离婚也得经过双方父母同意,而以前交通不便,在双方父母都到场的这段时间内,亲戚朋友都抱着“宁拆一座庙,不毁一桩婚”的传统对两人进行劝导。
改革开放以来,女性思想解放,离婚率持续增高,特别今年竟然出现结婚寥寥无几,离婚排队预约几个月后的奇葩现象。
究其原因,一方面是女性思想解放,另一方面是未经双方父母同意,亲戚朋友也没有进行劝导,两人任性而为。
假如:两人闹离婚,通知双方父母,亲戚朋友,两大家子人坐下来商议,协调,很大几率不会离。
而现在的情况是,两人一冲动,直接去把离婚证办了,再通知父母亲戚朋友,甚者都不通知。
而离婚冷静期可有效遏制这种冲动型离婚现象,还是有一定效果的。
您好!我是易轶律师!我认为“离婚冷静期”在原婚姻法中是没有规定的,此条规定的出台,核心是想解决当下离婚率逐年递增的问题,防止很多人因为一时冲动而选择离婚,但如果真要想从根儿上解决离婚率的问题,我建议不如将“离婚冷静期”更改为“结婚冷静期”。因为真要谈到头脑发热就作出决定,结婚的决定更多来自于冲动。
当下社会,闪婚越来越多,很多人选择结婚时,可能对婚后的生活没有一个客观的预期,以及两个原生家庭如何共处,易律师建议的“结婚冷静期”更像是一种婚前教育,很多人在婚前甚至婚后,都不清楚婚姻到底是什么,在教育体系中也没有此类教育,大部分人只能根据自己父辈的经验去摸索,当经验不能解决当下问题时,矛盾日积月累,无法调和之时,很多人就会选择离婚。
随着民法典婚姻冷静期的正式出台,民法典婚姻家庭篇依然保留了30天的离婚冷静期,这就意味着一自愿离婚的当事人经过前期艰难的谈判,终于要协议了,要到民政局签字了。可是对不起,有30天的冷静期,民政局在30天内不颁发离婚证。二,在30天内有任何一方反悔的,民政局不发证,不准予离婚。三,上述的30天过了之后,如果有一方不去领证的或者消失的,对不起,民政局依然不发证,双方还是不准予离婚。4,这就意味着不管你前期怎么努力的协议,只要两个30天内对方不同意或者对方不出现,你的婚就是离不掉。专家说了这不是限制离婚自由,而是为了自愿离婚的人设置了一个时间门槛,防止双方冲动离婚,冷静思考之后做出正确的抉择。真的是这样吗?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民法典婚姻家庭实务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民法典婚姻家庭实务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